大连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doc
大连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 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规范,结合大连工业大学具体实际,制定本指南。 大连工业大学信息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二种方式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学校 的公开形式自行查阅、复制或者下载;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 息,可以按照本指南,申请学校依法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大连工业大学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大连工 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 。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 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xxgk.dlpu.edu.cn/。 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分别通过大连工业大学门户 网站、校内各单位网站;工大学报、校内广播等新闻媒体;学校 大事记、文件、制度汇编、会议纪要、教育简报等形式;教代会、 学代会等相关会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及其它便于公众、 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及各单位将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 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填写电子申 请表)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大连工业大学分别设置学校和院(系)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学校层面的受理机构为大连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学院(系)层 面的受理机构为各学院(系)办公室。 学 校 受 理 机 构 咨 询 电 话 : 0411-86323718 , 传 真 : 041186323889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综合楼 A910(党政办公 室信息科) 邮编:116034 电子邮箱:xwb@dlpu.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院(系)受理机构的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等由各院(系) 负责公布。 (二)受理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需填写《大连工业大学信息公 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信息公开网站中下 载,也可以到党政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 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 2 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 描述清晰、详尽,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方 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 真上方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学校不直接受 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 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 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 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 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登 记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或者校内各单位未依法履行 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投诉,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0411-86323813,邮箱:jjjcc@dlpu.edu.cn。 大连工业大学 2010 年 10 月 2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