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doc
国家社科基金院级培育项目 立项任务书 同志: 您申报的《 》课题,经专家评审并公示,批准 为第___批国家社科基金院级培育项目。 项目批准号: 批准经费:1.5 万元。该经费您在启动之后可以按照合理程序报销 8000 元, 剩余经费于中期考核后启动。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为专家咨询费、论文版面费、 会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报销比例限制。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中设计的研 究内容和研究计划开展项目研究,推动项目申报。 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一年后,要求至少发表一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该项目自动结题,剩余的经费自动转入您的科 研账户;也可以围绕该项目研究内容发表期刊论文 2 篇结项,其中至少一篇是核 心期刊论文。 成果出版、发表时须注“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字样和项目批准号,论文或其他成果必须与课题相关。如果成果以专著的形式出 版,并且有相应成果发表,负责人可继续申请资助,推动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 后期资助。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年 1/2 月 日 三、经费 经费项目 单位:15000 元 金额(元) 明细 会议费 差旅费 资料费(打印、复印、 参考书) 版面费(相关论文) 培训费 课件制作费、教学录 像制作费、网络维护 费 专用材料费 其它费用 合计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