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五原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 2(此表格可以电子或照片形式出示) 入境五原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 名 手机号码 性 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返回方式 (自驾注明车牌号,公共交通注明方式及车次) 返回原因 出发地 目的地 镇 (乡) (小区、村组) 该申请人已居家隔离满 14 天,无确诊、疑似人员 接触史,无明显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身体监测正常。 同意其离开。 (村社区或单位盖章) 现居住地 审核意见 (此栏信息无法获得证明的,可主动与我们联系, 通过手机漫游信息确定位置 ) 2020 年 月 日 目的地审 核意见 此栏可为照片,返程者所在单位、社区或者村组相关证 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