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

怀念的钟表。10 页 49.5 KB下载文档
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
当前文档共10页 3.99
下载后继续阅读

020《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doc

海南政发〔2017〕40号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 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退 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31日 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海南区范围内 工业企业退出方案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 区乌海市范围内工业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 2017〕56号)要求,为确保我区在“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退出工 作有序进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 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 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 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 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和目标 导向,按照国家、自治区、乌海市的要求,全面完成工业 企业退出自然保护区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 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社会公 开,阳光操作。 2.坚持依法有序。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开 发建设活动,依法实施关停和有序退出。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企业。 3.坚持政府主导。区政府是自然保护区工业企业退出工 作的实施主体,区政府主要领导是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 退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坚持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 切配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确保退出工作 取得实效。 5.坚持分类分级处理。区分不同情况、位于自然保护区 位置及级别、设置时间,分类施策,分级处理。 (三)任务目标 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我区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全部 有序退出。2017年7月底前,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工业企业 全部停产停业;2018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1 2月底前,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全面有序退出,自然保护 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我区现已查明的在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 南辖区)内共有工业企业5户,分别为乌海市鑫泰祥工贸公 司、乌海市朋亮建材公司、乾益工贸公司、乌海市蒙宁焦 粉厂、鑫泰祥东北处无主破碎厂。 二、实施步骤 海 南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工 业 企 业 2017— 2020年退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分步骤组织实 施。 第一阶段: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停产停业,调查摸 底、发布公告、全面实施关停。 2017年7月底前,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工业企业全部停 产停业。 为了全面覆盖自然保护区工业企业,由各相关部门对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南辖区)内的工业企业 (含在建的工业企业项目)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 缺,确认本次退出工业企业名单,报区人民政府;区政府 发布公告;区住建局、水利局、海南公安分局、海南供电 分局等部门依法断水、断电、停供火工品。今后我区坚决 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新设工业企业。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上 述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取缔违法企业。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清理整顿专 项行动,在全面停产停业的基础上依法查处并取缔违法违 规工业企业,限期拆除设备、清理场地,制定生态恢复方 案并切实恢复生态环境。海南国土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安监局、海南区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依法注销 退出工业企业相关证照。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有序退出,切实恢复生态。 要对属地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逐一进行核实,实行 拉单建账、销号管理,做到退出一个、验收一个、 销号一个。 要与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合法工业企业签订退出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时限退出自然保护区,并限期完成生态恢复 责任。 对于手续完备的工业企业,未实现达标排放的立即关 停,其他企业限期退出。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退 出3户,退出率达60%;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全部 退出,退出率达100%。 第四阶段:依法合理补偿,全面整改规范。 按照乌海市财政局制定的乌海市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 业退出补偿标准与补偿办法,对本地区符合补偿退出的合 法工业企业组织实施补偿。符合补偿退出条件的工业企业 要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并与区政府签订 补偿协议;对通过生态恢复工程核验的企业予以分期兑付 补偿,对未通过修复核验的企业不予补偿。2020年12月底 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责任分工 海南区政府是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海南辖区)退 出的实施主体,区政府主要领导是退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区经信局、环保局、财政局、人社局、安监局、水利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区国税局、地税局、海南公安分 局、海南供电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做好自然 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负总责,负 责督查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区经信局负责对全区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 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按照乌海市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 业退出补偿标准及办法实施补偿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保护区周边工业企业的核查清理工作。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对不达标的企业限期完成 整改,达标后方可生产,否则停产治理。对无环评手续的 企业,按照非法企业进行打击,直接予以关闭。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补偿资金。 区住建局、水利局,海南供电分局、六五四供电分局 负责对退出工业企业实施停水停电,由企业自行拆除相关 设施。对于拒不执行的,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拆除 。 区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退出企业职工社保接续和转移 工作。 区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区国税局、地税局 负责做好对退出工业企业实施注销相关证照。 海南公安分局负责对退出工业企业实施停止供应火工 用品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在退出工作期间,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形成工作 合力,确保退出工作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工业 企业退出工作,要按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 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相应的 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限,严格组织 实施,确保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 为确保海南区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顺利完 成 , 决定成立海南区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齐国芳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海军 区政府副区长 孔庆晓 区政府副区长、海南公安分局局长 王俊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 郝 元 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信访局局长 王俊峰 区经信局局长 刘文忠 区财政局局长 陈胜利 区人社局局长 李锦文 区环保局局长 朱 杰 区住建局局长 刘国芝 区农牧林业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高永明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 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文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田胜明 区安监局局长 张 恒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立博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蒙建军 区林业工作站站长 张海龙 海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 波 海南区国税局局长 杨志远 海南区地税局局长 杨 军 海南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辛 虹 海南规划分局局长 闪 光 海南供电分局局长 刘利民 六五四供电分局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主任由王俊峰兼 任,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的组织领导 及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有序推进退出工作。各 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一 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承担的工作任务 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方案要求,压实 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 务。 (三)注重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把自然保护区内工 业企业退出工作与推进全年工作计划相结合,与中央环保 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定期按要求向区政府办公室报 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退出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适时组织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予以通报。区政 府办公室要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五)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宣传引导 和社会监督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 等媒体,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重要意 义及有关政策和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册等形 式对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政策进行解读,争取社会 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 监督作用,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自然 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的舆论氛围,推动自然保护区 内工业企业退出工作顺利实施。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院。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