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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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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推进农牧业 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 (2021—2025 年) 2022 年 4 月 目 前 录 言 ............................................1 第一章 发展基础及环境 .............................2 第一节 发展基础 .................................2 第二节 发展机遇 .................................4 第三节 面临挑战 .................................6 第二章 发展思路与目标 .............................9 第一节 战略导向 .................................9 第二节 指导思想 .................................9 第三节 基本原则 ................................10 第四节 发展目标 ................................11 第三章 打造优势特色农牧业 ........................13 第一节 做强优质肉羊产业 ........................13 第二节 做大优质肉牛产业 ........................14 第三节 全面实施奶业振兴 ........................16 第四节 做精特色畜牧业 ..........................17 第五节 做优特色种植业 ..........................18 第四章 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1 第一节 加快推进农牧产业集群发展 ................21 第二节 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 ..............22 第三节 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 ....................24 第四节 发展农村牧区休闲旅游 ....................25 第五节 培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6 第六节 健全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28 第五章 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 ........................33 第一节 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33 第二节 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34 第三节 加强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35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 ................37 第五节 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40 第六节 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41 第七节 增强农牧业抗风险能力 ....................42 第六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45 第一节 科学规划嘎查村建设 ......................45 第二节 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45 第三节 整治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48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 ................49 第五节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52 第七章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56 第一节 推进牧区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56 第二节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56 第三节 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 ................58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59 第五节 强化农垦改革 ............................60 第六节 扩大农牧业对外开放 ......................61 第八章 增进农牧民多维福祉 ........................62 第一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2 第二节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66 第三节 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建设 ....................68 第四节 完善农村牧区治理体系 ....................70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74 第一节 有利影响 ................................74 第二节 不利影响 ................................75 第三节 初步评价 ................................76 第四节 对策措施 ................................76 第十章 保障机制 ..................................79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79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79 第三节 强化法制保障 ............................80 第四节 严格评估考核 ............................81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 年,也是我盟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 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三农三牧”工作 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 化发展,不断提升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 区“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和《锡 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 1 - 第一章 发展基础及环境 “十三五”时期,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决策部署,始终把“三农三牧”作为全盟工作重中之 重,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农牧 业发展方式,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农牧业农村牧区各项 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因地制宜实施“减羊增 牛”战略,2020 年,全盟肉牛存栏 172.96 万头,比 2015 年 增长 25%,其中:安格斯肉牛达到 8 万头,居全区首位;肉 羊存栏 1110.27 万只,比 2015 年下降 20%,畜牧业产业结构 渐趋优化。牛羊肉产量达到 25.94 万吨,比 2015 年增长 4.1%。落实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50.09%,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双赢”。粮食产 量达到 46.5 万吨,比 2015 年增长 25%,种植业标准化生产 面积达到 240.29 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85 万亩。 三产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构建集良种繁育、规 模种养、精深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创建国家产业集群 1 个、国家 产业强镇 2 个、自治区产业园 1 个,农牧业龙头企业达到 97 - 2 - 家。年平均屠宰加工肉羊 400 万只、肉牛 2 万头,肉类产品 精细分割率达到 65%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67%。 “锡林郭勒羊”成功跻身“2017 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 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乌珠穆沁羊肉”和 “苏尼特羊肉”成为国家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锡林 郭勒奶酪”成为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农牧业科技水平稳步提高。重点围绕良种繁育、绿色种 养、产地环境净化、机械化作业等农牧业生产关键环节,集 成推广提质量、保安全、促循环的农牧业生产新技术、新模 式,创建了一批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绿色生产试验示范推广基 地,农技人员和农牧民现代技术运用能力明显提升。全盟畜 牧业机械化率达到 4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90%, 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49.13%,30 余项农牧业实用技 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培育高素质农牧民 6800 余人,每年 500 余名农技人员接受能力提升培训,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 到 95%以上。坚持“产管”并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 畜产品总数达到 60 个。监管检测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安全 形势稳中向好,农畜产品检测合格率连续 5 年保持在 98%以 上。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和建 制嘎查村硬化路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全 覆盖,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 99.5%以上,宽带网络覆盖率提 升到 97%以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圆满完 - 3 - 成,70%以上嘎查村建立了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盟农 村牧区卫厕改造 3.79 万户,普及率达到 35.6%。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率达到 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达到 100%。95.32%的行政嘎查村基本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所有嘎查村均开展了清洁行动,实现了常态化保洁。 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工作基本完成,850 个嘎查村全部开展了集体资产清产核 资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部确认,全部成立股份 (经济)合作社。农垦改革基本完成,9 家国有农牧场基本 完成土地确权发证任务,6 家国有农牧场社会职能移交地方 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基本完 成,土地草原承包“三权”分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阿巴 嘎旗全区牧区现代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现 行标准下 3 个国贫旗县和 5 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2.2 万户、 5.2 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教 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 一步完善,农村牧区面貌焕发新气象。2020 年,全盟农牧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8864 元,比 2015 年增加 6642 元,增 长 54.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全盟城乡居民收入 比为 2.19:1,低于全区 2.5:1 水平。 第二节 发展机遇 新发展理念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步伐。全国农业 - 4 - 农村工作已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在发展导向上,从注重数量 增长转向稳量提质,在发展路径上,从依靠资源投入转向创 新驱动、绿色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新发展理念已成为国家农业农村工作的总引领,更是全盟 “三农三牧”领域破难题、补短板的基本遵循。创新引领技 术攻关,协调统筹城乡融合,绿色推动永续发展,开放强化 区域协作,共享促进农牧民增收。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必将引领全盟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产业发展 结构持续优化,生产经营方式持续转变,推动我盟从农牧业 大盟稳步向农牧业强盟转变,不断向着“产业兴旺、生态宜 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全面振兴目标迈进。 新发展阶段营造农牧业农村牧区良好政策环境。党的十 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 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同时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 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 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国家、自治区相继在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推动农牧业高 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建设等方面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更多资源要素向农村牧区 集聚,多元投入格局加快形成。这些都为全盟农牧业农村牧 区现代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政策支撑。 - 5 - 新发展格局助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国家深入 推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 展格局,优质绿色农畜产品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有力提升了 生态绿色农牧业发展动能。我盟生态畜牧业发展优势明显, 主要畜产品产量和质量位居全区前列,农畜产品品牌优势不 断增强,是全区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要依托, 在国内牛羊肉供给大循环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党的农村 工作条例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产业、人才、文化、 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方案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制度框架 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这些都为我盟将农牧业资源、生态等 比较优势转化发展优势,为农牧业农村牧区在新格局下实现 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三节 面临挑战 资源与生态环境约束日益趋紧。通过持续实施草原生态 补奖政策、京津风沙源治理、退化草原修复、矿山治理等系 统性生态保护工程,全盟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总体上 草原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草原生态系统依然脆弱,局部 超载过牧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退化、沙化趋势尚未得到全面 扭转,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仍需进一步提升。全盟水资源量匮 乏,可利用水资源较少,地均水资源量低于全国和全区平均 水平,土地面积占全区 17%,但水资源量仅为全区水资源总 量的 6%,农牧领域生产生活用水主要为地下水,水资源供需 - 6 - 矛盾突出。 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升。农牧业总体生 产经营方式与现代产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农牧业生产标 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 优化,产业链条有待拓展延伸,特色产业发展不突出。主要 表现在:一是畜牧业生产精细化程度较低,饲养管理规范化 水平不高,牲畜繁成率和个体生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 是优质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与消费需求衔接还不相适应,初级 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产业链条短,加工增值率低, 效益实现不充分,市场竞争力较弱。三是实力较强的龙头企 业不多,带动能力不强,一二三产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健全, 融合发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部分地区农畜产品生产、 加工、流通、质检等关键环节缺乏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市场 准入监管体系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健 全。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对滞后。农牧 业生产设施条件还不够完善,科技装备水平相对落后,靠天 种养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农村牧区供水、供电、道 路、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教育、医疗、就业、 文化、社保等公共服务供给仍然不足。人居环境整治仍需加 大力度,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健全。农村牧区发展人才缺乏, 农牧业兼业化、农村牧区空心化、农牧民老龄化问题突出。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 - 7 - 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 任感,准确分析把握面临形势,更加注重全局性谋划和整体 性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抢抓机遇、应对挑战, 用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措施,推动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 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发展思路与目标 第一节 战略导向 - 8 - 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 质高效转型”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持续深 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 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将先进技术、现代装备和管理理念引 入农牧业发展中,持续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改善农村牧区 面貌,提升农牧民生活质量。要以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为 基础,强化农牧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开 发,加强农村牧区建设和治理,引导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 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 全面振兴。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 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 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总方针,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 服务于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 全屏障战略定位,坚持农牧业现代化与农村牧区现代化一体 设计、一并推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深化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绿色兴农兴牧、科技兴农兴牧、 - 9 - 质量兴农兴牧,加快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 持续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 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 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推动全盟农牧业农村牧 区现代化发展步伐。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理念,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坚持以水 定产、量水而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草畜平衡、 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优化农牧业布局和生产结构,推动 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补齐短板。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补齐农牧业农村牧区 基础设施滞后、要素配置不合理、公共服务能力不强、人才 队伍紧缺等方面短板和弱项,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充分发展 和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围绕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 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 重规划先行、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 而行,既勇于改革创新,又坚守底线思维,合理设定阶段性 目标任务,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推进,久久为 - 10 - 功。 坚持政府主导、农牧民主体。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顺 应农牧民期盼,把维护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牧民共 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牧民素质,促进农 牧民持续增收,充分调动农牧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 感。 坚持市场导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以农牧企 业为载体,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农村牧区汇聚。充分发挥肉 羊、肉牛等产业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促进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综合生 产能力大幅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农牧业农村 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农村牧区生态 环境明显改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治理能力有效 增强,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展望 2035 年,全盟农村牧区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基本实现。 - 11 - 专栏 1 “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序 号 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指标 属性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46.48 >50 约束性 2 肉类总产量(万吨) 27.7 >35 预期性 3 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49.13 55 预期性 4 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53 75 预期性 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1 >83 约束性 6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90 92 预期性 7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8 ≧98 预期性 8 农畜产品加工业与农牧业总产值比值 1.3:1 1.8:1 预期性 9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 76 >85 预期性 10 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 38 42.5 预期性 11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 上学历比例(%) 62 ≧70 预期性 12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10 15 预期性 13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 务机构覆盖率(%) 28 50 预期性 14 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8.5 15 集体收益 10 万元以上嘎查村占比(%) 65 100 预期性 16 旗县级及以上文明嘎查村占比(%) 74.5 100 预期性 17 农村牧区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 比(%) 10.6 13 预期性 与经济增长 基本同步 预期性 第三章 打造优势特色农牧业 持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优 - 12 - 化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向优质高效转型, 争做自治区高质量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领头羊”。畜 牧业,巩固“减羊增牛”政策成果,聚焦“一区一带”建设, 不断做强做大肉羊、肉牛两大主导产业,做精奶、驼、马等 特色畜牧业。种植业,坚持“为养而种、为工而种、为市而 种”发展思路,稳步扩大青贮玉米、青谷草、青莜麦、苜蓿 等优良牧草种植规模,不断做优马铃薯、蔬菜、燕麦、油料 等特色种植业。 第一节 做强优质肉羊产业 优化肉羊产业布局。重点在中北部和西部地区建设“锡 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中国生态羊都” 金字招牌,形成以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 理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为重点的乌珠穆沁羊产业基地, 以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和二连浩特市为重点的苏尼特羊 产业基地,以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为重点 的察哈尔羊产业基地,以锡林浩特市和乌拉盖管理区国有农 牧场为重点的肉羊谷饲育肥产业基地,全面提升肉羊养殖效 益。到 2025 年,全盟天然放牧羊存栏稳定在 1000 万只,谷 饲育肥羊达到 200 万只,羊肉产量达到 19 万吨。 加强肉羊良繁体系建设。抓好乌珠穆沁原种场、察哈尔 种羊场为主的重点种羊场企业改制工作,开展种羊场、肉羊 核心群质量提升工作,提升重点种羊场 9 处,建成扩繁场 120 - 13 - 处、核心群 1600 群,形成“重点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 一体化发展的良种肉羊繁育体系,年供优质育成种公羊能力 达到 3.5 万只以上。地方良种区域因地制宜推行种公羊集中 管理模式,加大对嘎查、合作社、专业户为重点的种羊场集 中管理点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供种能力和群体质量。察哈尔 羊饲养区应用德美羊开展纯繁和品种导血工作,扩大人工授 精比重,提高供种能力,察哈尔羊人工授精率达到 60%以上。 适度开展谷饲育肥。将经济杂交、谷饲育肥和错季出栏 作为提高肉羊个体产值和养殖效益的重要抓手,坚持市场导 向,在国有农牧场适度开展肉羊杂交育肥,以察哈尔羊、杜 泊羊、萨福克羊为父本,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为母本,采 用同期发情、人工授精技术进行经济杂交,生产的杂一代公 母羔羊,通过谷饲育肥全部出栏。 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实施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突 出解决好饲喂等环节智能化、机械化短板,加快转变传统的 饲养管理和经营方式,提高标准化、科学化饲养管理水平, 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户)棚圈等基础设施,推广使用暖棚 设施、提前配种等技术规范。 第二节 做大优质肉牛产业 优化肉牛产业布局。重点在南部区域、沙区和主要水系 流域建设以西门塔尔牛为主、安格斯牛为辅的优质良种肉牛 产业带。全域发展西门塔尔牛,以乌拉盖管理区、东乌珠穆 沁旗、正蓝旗、太仆寺旗等地区为重点发展安格斯牛,以西 - 14 - 乌珠穆沁旗为重点发展优质夏洛莱牛,着力推动实现规模养 殖、精深加工、市场拓展、产业链延伸目标。到 2025 年, 全盟肉牛存栏达到 200 万头,牛肉产量达到 16 万吨。 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健全以肉牛核心育种场(种畜 场)+扩繁场(核心群)+扩繁群(养殖户)为主的三级良种 繁育体系,重点抓好种牛场、核心群建设,提升供种能力, 满足全盟良种能繁母牛需求,向本交区提供合格种公牛。持 续抓好冷配工作,农区以自然村为单位、南部牧区以浩特为 单位、北部牧区以家庭牧场为单位布局,稳步提高冷配比重。 到 2025 年,全盟种牛场达到 30 处、肉牛核心群达到 350 群, 肉牛冷配比重达到 50%以上,本交区全部选用三代以上合格 种公牛配种。 抓好育成牛培育保护。以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为主 体开展后备母牛、种公牛培育,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标 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发展育成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盟 内调剂力度,有效解决良种牛外流及引进牛源短缺问题。 加快发展肉牛育肥产业。以南部旗县和锡林浩特市、阿 巴嘎旗、西乌珠穆沁旗等地区为重点,发展肉牛育肥产业。 鼓励养殖户进行改良配种,生产优质犊牛;支持合作社、农 牧场和专业户开展育成牛培育,提供合格架子牛;支持龙头 育肥加工企业(场)建设千头、万头以上规模大型育肥基地 开展强度育肥。到 2025 年,全盟规模化肉牛育肥场达到 65 处,肉牛加工能力达到 30 万头以上。 - 15 - 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将核心群养殖户培育成科学饲养及 繁成率示范户,发挥核心群示范带动作用。注重转变饲养方 式,推行农区全谷饲、南部牧区半谷饲半放牧、北部牧区放 牧加补饲的饲养方式,形成北部生态放养、南部谷饲圈养的 优质肉牛产业发展新格局。注重营养搭配,大力推广全混日 粮(TMR)饲喂模式和标准化饲养技术,重点解决好过冬畜 补饲问题。加强农牧民算账养畜、科学养牛宣传引导,创建 一批算账养畜示范户。到 2025 年,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 85% 以上。 第三节 全面实施奶业振兴 优化奶产业布局。以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锡林 浩特市、阿巴嘎旗等地区为主,加快发展乳肉兼用西门塔尔 牛,建设绿色有机奶源基地;以大中型奶牛养殖企业为主, 因地制宜发展荷斯坦奶牛、娟姗牛,建设以锡林浩特市、镶 黄旗、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等地区为主的高标准高质 量奶源基地。为中小奶牛养殖户广泛推广应用小型挤奶设备, 代替人工挤奶。积极发展牧区挤奶马、驼,以阿巴嘎旗、锡 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左旗等地 区为重点,发展策格(马奶)产业;以苏尼特左旗、苏尼特 右旗为重点,统筹发展驼奶产业,培育特色高品质奶源基地。 到 2025 年,全盟奶牛存栏达到 32 万头,奶产量达到 60 万 吨。 - 16 - 提高奶业经济效益。鼓励引导家庭奶牛养殖户规模化经 营,推动现有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大型乳品企业 建设乳业创新园区,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逐步提高科学养 殖水平,稳定奶源供给,保障原奶品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生产企业、小作坊、养殖户和行业协会共同建立协商机 制,稳定生鲜乳购销关系,形成价格稳定、供应充足的利益 共享体系。 第四节 做精特色畜牧业 统筹推进骆驼产业发展。以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和 二连浩特市为重点,建设骆驼养殖基地,培育发展以乳、肉、 毛为主的骆驼产业。加强双峰驼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按照 “以优配优、保优去劣”原则,加强种公驼集中管理、畜种 资源改良和适龄母驼规范化管理。到 2025 年,骆驼存栏稳 定在 1.5 万头,建立苏尼特双峰驼选育保护基地 2 处,培育 养殖专业户 100 户。 因地制宜发展马产业。实施蒙古马保护、新品系培育、 乳用型进口马扩繁和马产品开发利用等工作,着力推进“中 国马都”建设,打造现代良种马繁育基地、马文化旅游基地、 马竞技赛事基地和马产品研发加工基地。到 2025 年,马存 栏稳定在 20 万匹左右。 第五节 做优特色种植业 大力推进饲草产业发展。着力建设东乌珠穆沁旗、西乌 - 17 - 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浩特市及阿巴嘎旗部分地区 集中连片规模化天然打草场。坚持“为养而种”,稳步扩大 青贮玉米、青谷草、青莜麦、苜蓿等优良牧草种植规模,提 高饲草供应与草食家畜养殖规模、利用模式的适配度,促进 种植业与养殖业良性循环发展。加强饲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实施“粮改饲”,推广人工种草、草田轮作、草畜配套等实 用技术和机械装备。支持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进行饲料用玉 米、燕麦、苜蓿等优良饲草新品种的培育及推广工作。坚持 “量水而行”,以北部农牧交错带和南部旗县为主推广适合 耐旱、耐寒、节水的饲草品种。发挥我盟天然牧草优质品种 多、营养丰富的特点,打造绿色、有机饲草品牌。完善饲草 储备制度,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储草体系,保 障不同季节、不同地区间稳定供给。到 2025 年,全盟天然 打草场面积稳定在 3000 万亩,人工种草面积稳定在 110 万 亩,年打储草 25 亿公斤。 加快提升现代马铃薯产业。坚持“稳定面积、优化品质、 提高效益”原则,优化种薯和商品薯产业布局,逐步将我盟 建设成为全国最有影响力的马铃薯优质种薯生产基地和国 家绿色优质商品薯生产基地。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 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乌拉盖管理区为主,建设种薯重点 发展区;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锡林浩特市、乌拉 盖管理区为主,建设商品薯重点发展区。扶持现代化马铃薯 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带动建设专用薯扩繁专业乡、专业村和 - 18 - 专业户。到 2025 年,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种植面积分别达 到 10 万亩和 70 万亩,产量达到 30 万吨。 稳步壮大冷凉蔬菜产业。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镶白 旗、正蓝旗、锡林浩特市为重点,扩大“西兰花、胡萝卜、 娃娃菜、甘蓝、西芹、菜花、洋葱”等优势冷凉蔬菜种植规 模。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 乌拉盖管理区等集中连片区域为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大力 推广轻简栽培、水肥一体、立体种植、绿色防控等技术。发 展净菜加工和冷链物流产业,支持蔬菜外运,做精做优绿色、 有机果蔬产品,着力打造服务盟内、面向京北的绿色有机农 产品供应基地。到 2025 年,冷凉蔬菜和温室大棚种植面积 分别达到 18 万亩和 2 万亩,产量达到 60 万吨。 着力发展其他特色种植业。以太仆寺旗为重点,推进燕 麦良种繁育、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和品牌营销,建设“产购 储加销”一体化燕麦产业基地。依托“太仆寺旗藜麦”国家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引导藜麦标准化种植加工,打造具有地 域优势的藜麦产业基地。发挥“红井源”名牌产品优势,建 设地方特色胡麻种植基地。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为 重点,加快中(蒙)药材产业发展,提升药材品质。以乌拉 盖管理区、锡林浩特市为重点,发挥“锡林河”和“白音锡 勒牧场”小麦粉优势,集约发展有机小麦产业。到 2025 年, 特色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 80 万亩,产量达到 17 万吨。 - 19 - 专栏 2 优势特色农牧业发展重点工程 1.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实施自治区肉牛产业化项目,完善优质良种 肉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围绕良种扩繁、育成育肥、饲养管理等关键环 节,高质量建设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带。 2.现代肉羊产业发展。实施国家肉羊产业集群项目,落实国家、自治区 种公羊补贴政策,制定谷饲羊发展扶持办法,重点围绕选育提高、杂交育肥、 饲养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 3.奶业振兴。加强奶源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奶牛养殖规模化经营,实施 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和传统奶食品加工标准化改造项目,推动传统 乳制品产业提档升级。 4.马产业发展。落实蒙古马保护补贴政策,开展定向培育产品马、竞技 马、仪仗马等新品种新品系和良种马繁育工作,促进马产业健康发展。 5.骆驼产业发展。加大苏尼特双峰驼种质资源保护,统筹发展苏尼特右 旗、苏尼特左旗、二连浩特市等地骆驼养殖基地和驼奶生产基地。 6.草畜一体化发展。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持续实施“粮改饲”项 目,推进草畜一体发展,建立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储草保障体 系。 第四章 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聚焦优势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重点区域,以延伸产业链、 贯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将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化 经营与产业链延伸有机结合,深度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 - 20 - 融合发展。 第一节 加快推进农牧产业集群发展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 基础,突出集群成链,聚集资源要素,做强做优肉羊、肉牛 两大优势产业集群,稳步推进奶、驼、马、饲草料、马铃薯、 蔬菜、燕麦、油料、杂粮杂豆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打 造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发 展模式。优化农畜产品加工园区布局,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加 工流通环节向农村牧区下沉,逐步改变加工在城市、原料在 农村牧区的状况,将产业增值效益更多的留在县域、留给农 牧民,促进形成产业规模大、融合层次深、增值幅度高、质 量效益好的产业发展新局面。到 2025 年,力争创建 1 个国 家级产业集群。 加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聚焦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现代生产要素聚集,支持产业 特色优势明显、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绿 色发展成效突出的地区,创建“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 牧业产业园区。以锡林浩特市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 工作为引领,全面推进产业园创建工作,努力建设产业特色 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 带动有力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到 2025 年,力争创建 2 个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 - 21 - 推动产业强镇示范建设。聚焦产业发展重点苏木乡镇, 引导农牧业产业向优势产业带集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提 升产业集聚效应和运行效率。提升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 工营销等设施设备水平,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深 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牧业产业强镇, 示范带动农村牧区产业转型升级。到 2025 年,力争创建 3 个国家级产业强镇。 加快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建设。聚焦肉羊、肉牛、奶业、 马铃薯等重点产业,找准强链、补链、延链、固链环节,以 “链长制”为抓手,通过搭建平台、激发活力、科技创新和 畅通要素等措施,稳步推动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发挥以 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作用,组织育种育苗、 生产基地、仓储设施、科研院所、加工流通、产业协会、服 务机构、电商平台、融资机构等经营主体,分区域、分产业 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模式,构建现代农牧业全产业 链发展体系。 第二节 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 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发挥锡林郭勒优质特色农 畜产品集群优势,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打造一批绿色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利用肉、乳、皮、脏器等畜产 品资源,升级延伸生熟肉类、高端乳品、生物医药、保健食 品等产业链。利用绿色农产品资源,升级延伸粮食、果蔬、 - 22 - 油料、食糖、饲料、药材等精深加工产业链。提高传统奶制 品、策格、亚麻籽油等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水平。打造以 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 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等地区为重点的牛羊肉加工基地,打 造以正蓝旗、镶黄旗、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等 地区为重点的传统奶制品加工基地,重点在南部农区建设甜 菜、油料、马铃薯、燕麦、藜麦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到 2025 年,全盟农畜产品加工业与农牧业总产值比达到 1.8: 1,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75%以上。 推动特色乳制品产业提档升级。完善地方特色乳制品奶 源生产、加工工艺、产品标准体系和 SC 认证,促进乳制品 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强乳制品营养健康、高端产品、 质量保障等方面研发和应用,推动乳制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开展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标准化改造,支持以传统生产方式 为基础,利用现代化生产设备进行地方特色乳制品企业化生 产,着力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强的传统奶制品加 工坊。鼓励发展奶酪等干乳制品生产,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 挖掘马奶、驼奶保健价值,推广策格、驼奶等产品在医药领 域的应用,延伸加工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到 2025 年, 创建传统奶制品标准化示范加工坊 200 家以上。 加强农畜副产品综合利用。按照集约节约、绿色发展要 求,鼓励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 用。加快绒毛、骨、血、脏器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 - 23 - 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实现资源多次增值、节能减排。支持 龙头企业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加快推进加工 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提升农畜产品综合利 用水平。 第三节 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 推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农村牧区商贸流通转型升 级,有效解决和避免农畜产品产销对接不畅、应急保供不稳 等问题,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引导龙头企业、专 业合作组织“走出去”,扩大产销对接,激励经营主体在区 内外重要消费市场建立直销配送网络。支持供销、邮政、快 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向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延伸,建设现 代化农畜产品仓储物流体系。支持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 场和饲草料交易市场建设,畅通农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 双向物流通道,保障农牧业生产资料供应。 加快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农畜产品冷链物 流仓储示范基地项目,完善区域性农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 流设施,加快农畜产品分拨、包装、预冷等集配装备和分拨 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建设。支持苏木乡镇仓储冷链物流设 施、嘎查村级仓储保鲜设施和电商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农畜 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项目,重点建设一批马铃薯储窖、 果蔬储藏库、畜产品保鲜冷链物流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改善 仓储运输条件,实现错峰上市。推动航空冷链物流体系发展, - 24 - 保障温敏农畜产品航空运输安全,补齐我盟冷链物流短板。 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 综合示范工程,打造“互联网+流通+服务”新模式,健全农 村牧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扩大电子商务农村牧区覆盖面。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牧业产业 模式,开展“数商兴农”,以电商为核心打造上联生产、下 联消费的新型农畜产品供应链条。积极推广“电商企业+合 作社+农牧户”、“电商企业+龙头企业+农牧户”等发展模 式,探索政府参与打造带货平台、带货基地等方式,支持网 红、直播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鼓励电商企业与农牧户“结 对子”,让电商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到 2025 年, 基本建成覆盖全盟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第四节 发展农村牧区休闲旅游 优化农村牧区休闲旅游布局。依托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 景大道线路产品,打破行政区域壁垒,鼓励旗县市(区)互 联互通,构建“一区、一线、两都、四片区、四环线、九组 团”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发展农村牧区休闲旅游。依托都 市农牧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农牧业生产体 验、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旅游业态。依托优质自然资源, 加快形成一批高质量、精品化的旅游农牧场,实现与景区功 能互补,建设农村牧区特色休闲旅游功能区。 实施农村牧区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发挥重点文化旅游产 - 25 - 业项目带动作用,加强规划引领,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依托草原畜牧业、特色种养殖、民俗风情等资源优势,着力 推进产村融合发展,建设一批设施完备、业态丰富、功能完 善、知名度高和影响力强的休闲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休闲旅 游精品线路,根据休闲旅游消费升级需要,推介一批视觉美 丽、体验美妙、内涵美好的农村牧区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提升农村牧区休闲旅游品质。开发特色资源,发掘农牧 业多种功能和农村牧区多重价值,发展特色突出、主题鲜明 的农村牧区休闲旅游项目。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 依托太仆寺旗御马苑景区、多伦湖景区、元上都遗址旅游区、 蒙古汗城景区、乌拉盖九曲弯等旅游景区,开发田园养生、 研学科普、农耕体验、休闲垂钓、民宿康养等休闲农牧业。 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农村牧区休闲旅游地区水、电、路、讯、 网等设施建设,改善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 等设施条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管责任,提升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等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节 培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加强区域公用品牌顶层设计。强化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 牌培育工作,突出顶层规划,立足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 重点扶持优势产业,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带动品牌产业 链条各利益主体共同提效增收。通过专业机构制定各区域公 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理顺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关系,突出 - 26 - 重点、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 打造核心产业品牌。落实《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建 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要求,全面推进锡林郭 勒羊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运营,抓好品质管控、品牌宣传、渠 道建设各项工作,通过提升锡林郭勒羊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推动肉羊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稳步推 进锡林郭勒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加强“华西牛”新品种培 育与“草原安格斯”、“草原夏洛莱”等新品系培育,积极 打造以西门塔尔牛为主的中高端消费市场,以安格斯肉牛为 主的高端消费市场。打造“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 开展锡林郭勒奶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制定实施品 牌使用管理办法,做好品牌运营管理。鼓励支持开展阿巴嘎 策格、苏尼特双峰驼、太仆寺旗藜麦等县域农畜产品区域公 用品牌建设。到 2025 年,锡林郭勒农畜产品品牌效应显著 提升,培育有较高知名度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3 个以上。 完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行机制。制定品牌产品生 产、加工、流通等标准体系,加强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产品生 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监管,严把品牌产品检验关,设置达标生 产基地奖励政策,加强标准示范推广,强化产品质量可追溯 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运营及行业协会产业管理作用, 采取授权、订单等模式,确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间 合作模式,明确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间的联合关系。构建品 牌线上线下立体化市场营销体系,多方合作构建通达的物流 - 27 - 体系。建设集办公、科研、贸易、物流、产业规划、大数据 平台等为一体的品牌发展基地,整合优质资源,招募产品加 工、高新技术、电商物流、产品销售等企业入驻,广泛汇集 人才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助推区域公用品牌发展。 第六节 健全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订单生产、保底收 购、托管服务、股份合作、利润返还、土地流转、吸纳就业 等多种形式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坚 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培育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 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 经营,引导农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1.大力发展现代家庭农牧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联户 经营的新型现代家庭农牧场,健全家庭农牧场名录管理制度, 引导土地草牧场资源适度集聚,鼓励支持创办专业化、集约 化的适度规模家庭农牧场、旅游牧场。开展家庭农牧场示范 旗县创建工作,强化典型引领作用。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 标准化生产示范农牧场、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指导家庭农牧 场按照农牧业生产技术规范,建立可追溯生产记录,实现按 标生产、优质优价。到 2025 年,力争各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达到 2000 家。 2.规范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对农牧民合作社生产、 供销、信用合作进行功能定位,对现有农牧民合作社进行规 - 28 - 范提升。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完善示范社评 定指标体系,加强国家、自治区、盟、旗示范社四级联创, 推进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注重培育多种形 式的新型农牧民合作组织,引导农牧户进行资源整合、统一 管理、联户规模经营,开展资源、资本、劳动、技术和销售 等方面合作与联合。到 2025 年,力争各级示范农牧民合作 社达到 500 个。 3.大力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行业集中度高、品牌影 响大、产业链条长、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组建培 育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上下 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完善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 农牧场、生产大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加销一体化经 营。加强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到 2025 年,盟级以上产 业化龙头企业达到 120 家,培育认定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 范联合体 20 个、盟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40 个。 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牧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 系,及时为农牧户提供先进实用品种、技术和装备,强化社 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促进作用,推动农牧户生产与现代农牧 产业发展有机衔接。到 2025 年,力争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兽 医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面积达到 30 万亩以上, 从事农牧业生产、畜牧兽医、饲草料储备及农牧业信息化等 方面社会化服务主体达到 200 个以上。 - 29 - 1.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鼓 励苏木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 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 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由企业、专业 合作社、行业协会牵头组建的农牧业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专 业化分工、服务体系充足、供需匹配的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 务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市场运作、试点先行原则,重点抓 好疫病防治、饲草料保障、羊毛修剪、畜禽粪污处理、兽医 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开展示范创 建活动、培育一批“专业技术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反映好” 的示范服务组织。 2.提升农牧业生产性服务能力。结合标准化生产和高效 节水行动计划,引导生产性服务组织与农牧户以合作、承包、 托管、半托管、参股、互助联营等形式,带动农牧户参与高 效节水建设和标准化生产。鼓励引导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 作业、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 机作业服务,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服务模 式,增强农机农艺融合和先进技术应用能力。抓好太仆寺旗 社会化服务拓展延伸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盟实际的组织形 式和经营模式。加强社会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 验,推广创新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推进智慧农牧业发展。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加销衔 - 30 - 接的农牧业服务平台,加强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发 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两微一端一门户”服务功能, 提高农牧业综合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对农牧业生产进行数 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广适合农村牧区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 应用和服务。加强农牧业遥感和物联网应用,提高农牧业发 展智能化水平。加快智慧牧场建设,推进肉羊、肉牛、奶牛 养殖牧场的智能化改造,配套完善电子识别、智能监控、精 准饲喂、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带动全盟畜牧业生产现代 化发展。 专栏 3 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1.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围绕肉羊、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规模 生产基地标准化和商品化生产、农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 农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新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 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 牧业产业集群。 2.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以旗县为单位,按照“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 显、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带动农牧 民作用显著、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和组织管理健全完善”等创建条件和要求, 大力开展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推动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3.产业强镇建设。以苏木乡镇为单位,着眼产业发展,聚焦培育龙头企 业和产业化联合体,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转型 升级、由大变强,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 居宜业的农村牧区产业融合综合体。 4.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改善物质装备 技术条件,以旗县为创建单位,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模 式。 5.“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带动农牧户效果、 品牌影响和组织化水平等方面,积极打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村一品”示 范村镇,示范带动乡土特色产业发展。 6.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建设。肉羊产业,依托“锡林郭勒羊”品牌优势, 重点围绕养殖能力与加工能力匹配问题,分区域、分品种推进标准化规模养 - 31 - 殖,适度发展肉羊谷饲育肥产业,推动肉羊全产业一体化发展。肉牛产业, 聚焦育种、饲草供给、屠宰加工、养殖育肥、精深加工、品牌塑造等重点方 面,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锡林郭勒牛”品牌建设,统筹布局打造 优质良种肉牛全产业发展链条。奶产业,突出“锡林郭勒奶酪”品牌优势, 提升优质饲草料供给保障能力,加强中小养殖场和民族奶制品加工坊改造升 级,密切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在秉承传统生产加工技艺的基础上,向市场化、 精细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等多元化方向发展,稳步提高民族传统奶制品全产 业链发展效益。马铃薯产业,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大力发展马铃薯标准 化原料基地建设和精深加工,夯实马铃薯全产业链条发展基础。 7.农畜产品加工提升。加快推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围绕加工转 化率偏低和发展潜力较大的加工产业和地区,支持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扩 能改造、研发创新和精深加工,稳步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增值水平。 8.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重点在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和鲜活 农畜产品主产区,支持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实际 需要,建设产地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提升农畜产品仓储保鲜能力和冷链流通 率,减少产后损失,保障产品质量。 9.农村牧区休闲旅游。按照“核心突破、多点提升、配套发展、全域旅 游”思路,以资源组合、景区联合、线路整合、产业聚合为牵引,建设高品 质旅游线路和景区、度假区,拓展自驾探险游、冰雪体验游、健康养生游、 摄影采风游、边境跨境游等旅游形态,着力构建全域、全季、全业态的农村 牧区休闲旅游发展新格局。 10.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落实各级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新型农牧 业经营主体,全面促进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到 2025 年,全 盟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 88%,紧密型比例达到 60%以上。 11.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加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稳步实现 联合体中各类经营主体联结紧密、分工明确、链条完整、优势互补、利益共 享的目标,引领全盟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第五章 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 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重点构建粮食生产、种业 振兴、科技支撑、人才建设、质量保障、动物疫病和植物病 虫害防控等农牧业发展综合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 - 32 - 险挑战,稳步推动农牧业与农村牧区现代化事业融入新发展 格局。 第一节 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党政同责扛起保障粮食安全 的政治责任,夯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物质基础,严格 落实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和“菜篮子”盟(市)长负责制, 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实施高效增粮示范行动,切实稳定粮食 播种面积和产量。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等 技术措施,推进耕地轮作常态化,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突出政策项目导向,充分调动和 保护重农抓粮、务农种粮积极性,有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副 产品供给。到 2025 年,全盟粮食播种面积达到 230 万亩, 产量达到 50 万吨。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 制度,加强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守住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三项指标。落实最 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稳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 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明确 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 地主要用于粮食、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明 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强化土 - 33 - 地流转用途监管和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发展农 牧业生产。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以“节水”为中心的高标准 农田建设,按照“填平补齐、扬长避短”的原则,采取土地 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 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综合配套措施, 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到 2025 年,力争新建 高标准农田 22 万亩。 第二节 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全面开展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 与收集,对全盟农作物、畜禽和牧草种质资源开展系统性普 查收集,开展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等工作, 完善系谱档案。按照地方品种资源“应保尽保”原则,实施 畜禽保种工程项目,对纳入畜禽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划定保 护区,建立保种场,落实保护主体,通过选育提高,加大优 良地方家畜品种保护力度。积极申请将苏尼特双峰驼、乌珠 穆沁白山羊纳入畜禽资源保护名录。落实种畜禽市场日常监 管责任,加大种畜禽市场行政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严厉打 击假冒伪劣及无许可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实现种畜禽市 场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切实维护优良种畜禽正常生产经营 秩序。 - 34 - 支持种业基地建设。加强畜禽良种选育,加快推进乌珠 穆沁羊、苏尼特羊、察哈尔羊纯种扩繁,重点抓好优质西门 塔尔牛、安格斯牛、华西牛培育扩繁。支持育种企业与科研 院所、技术推广部门联合育种推广,扩大优势品种核心群规 模,增强制种能力。推进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以多伦县、 太仆寺旗、正蓝旗为重点,发挥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和马铃 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完善的标准化生产 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建成一批标准化马铃薯种子生产基地。 到 2025 年,全盟种业发展取得突出成效,主要农作物良种 覆盖率力争达到 98%以上,畜禽良种化率稳定在 97%以上, 培育扶持 2 家以上市场竞争力、创新力、引领力较强的育繁 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力争国家肉羊肉牛核心育种场 达到 6 处。 第三节 加强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农牧业关键技术攻坚。加强与企业、高校、科研院 所等专业机构合作,聚焦生物育种、高效种养殖、耕地保护 和质量提升、草畜一体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动物重 大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农田土壤墒情监测、 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智慧农牧业、农牧业机械装备、农 牧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着力突破制约农牧业发展的关 键技术问题,加快研发和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加 速农牧科技应用成果转化应用。到 2025 年,农牧业科技进 - 35 - 步贡献率达到 55%。 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 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要求,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农 牧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家大(小)院、 星创天地、众创空间、“12396”服务等基地和平台建设力 度,引进推广“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 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提 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引领指导作用, 完善以“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技 术服务模式,广泛组织开展实操实训工作,畅通农技服务最 后一公里。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采取政府购买 服务等方式,将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毕业生、乡土专家等充 实到基层农技服务队伍中,点对点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 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互补和深度融合,建设“一主 多元”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到 2025 年,培育盟级以上农 牧业科技园区 7 家,建设科技专家大(小)院 30 个,新增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0 家,向农村牧区和企业转化推广科技 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 100 项以上。 提升农牧业机械化水平。依托天然草场、人工草场、 “粮改饲”优质高产饲料规模化种植区,大力发展畜牧业生 产机械化,重点推广大型高端饲草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与 装备,推动饲草料生产机械化转型升级。聚焦草原生态保护 和修复机械化薄弱环节,大力推广牧草补播、切根改良、野 - 36 - 生草种采集、牧草种子清选加工、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精准 施药和绿色防控等机械化技术。推进粮食作物和战略性经济 作物育、耕、种、管、收、运、贮、初加工等薄弱环节先进 农机装备应用。加快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农机 服务新模式,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旗县建设。以 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为推手,面向保护性耕作、秸 秆还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领域和环节,大力推广绿色高 效机械化技术。鼓励农牧业生产与大数据、物联网、空间信 息、智能装备深度融合,提升农牧业机械数字化水平。到 2025 年,全盟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92%,经济特色作 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畜产 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 50%以上。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各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 专项优先支持农牧发展领域,加强科研杰出人才培养,加快 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广科技特派员创业、科技 专家咨询、“三区”科技人员服务等模式,构建“科技特派 员+项目+农牧户”的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人才和团队向 农村牧区集聚。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基层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建设,分层次组织农技人员参 加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 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 - 37 - 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以 提升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全面提高农牧民科学生产 和科学经营能力。 加快培养农牧业生产经营人才。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 育工程,重点培育农牧业经理人、种养殖大户管理者和专业 性服务人才等高素质农牧民。聚焦项目支持、生产指导、质 量管理和对接市场等方面,突出抓好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农 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计 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 一片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教育资 源,加强农牧民在线教育培训。 积极培育农村牧区二三产业人才。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创 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大扶持和培育一批扎根基层、服 务农牧业、带动农牧民的创业创新群体,不断改善农村牧区 创业创新生态,加快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实训基地。壮大新一 代农村牧区企业家队伍,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 流等方式,完善农村牧区企业家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 农村牧区电商人才培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电商创业、电商 服务人才队伍。挖掘培养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承发展传 统工艺。 统筹培养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特岗招聘等方式,补充乡村教师 队伍,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加 - 38 - 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 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 优化岗位设置,强化待遇补助和继续教育,改善农村牧区卫 生服务和治理水平。加强农村牧区文化旅游人才和规划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 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着力培育一批修 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牧区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 人员。 全面落实人才返乡留乡政策。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 化)基地,吸引农牧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和科技人员返 乡下乡创业创新。加强对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养,强化创 业创新群体的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引导返乡下乡 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家 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和农牧业生产性 服务组织,丰富创业创新方式。依托现有各类综合服务信息 平台、公益性农畜产品市场和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人 员创业创新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做好返乡 下乡人员在土地草原流转、项目选择、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指 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五节 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 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扎实开展春秋两季集中 - 39 - 免疫工作,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 大动物疫病防控,稳步推进落实“先打后补”等防疫政策。 加大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采取“免疫、监测、 检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巩固 和扩大防控成效。提升动物疫情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监测和 流调,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严防外来疫病的传入和发生,确 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完善盟、旗、苏木乡镇三级 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仪器设备购入、实验室改扩建将 盟级实验室打造成覆盖周边的区域型兽医实验室。加强兽医 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嘎查村防疫员管理和培训,进一 步完善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 度。 建设绿色植物保护体系。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 治”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 加强重大病虫害和区域性突发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实现调查 观测规范化、数据传递网络化、预报信息可视化、监测管理 制度化。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农药产品的质量监管, 杜绝销售使用国家禁限用的高剧毒农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 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低、控制病虫害的危害损失。加大 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和安全用药等技术的推广力 度,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农 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 - 40 - 设,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推动 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探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 风险评估。实施水生动物防疫保障工程,加强建设重点旗县 水生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水生动物疫病监控、水产 苗种产地检疫等相关工作,推广鱼病防控远程诊断辅助系统 应用。 第六节 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把推行农牧业生产标准化作为高 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主要途径,坚持“无标建标、有标提 标”,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标准,按标订单、对标生 产,优化结构、提高品质、增加效益。推行品种繁育、棚舍 建设、饲料生产、饲养管理、粪污处理、疫病防控、投入品 使用等关键种养环节标准化作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 立结构合理的农牧业标准体系。加大农畜产品国家标准、地 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力度,支持肉牛、肉羊、马铃薯、蔬 菜等产业生产标准化,不断改进生产方式,提升科学种养标 准化水平。到 2025 年,全盟主要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 率达到 70%,畜牧业关键环节标准化技术覆盖率保持在 50% 以上。 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 全责任,加强农畜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全面实行 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 - 41 - 入衔接机制。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加 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推 行农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提高基层农畜产品质 量安全公共服务能力。整合检测资源,建立盟级综合质检机 构,完善现有通过“双认证”的旗县级农畜产品质检站建设, 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强化检打联动,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维护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开展农畜产品质 量安全旗县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区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开展特色农畜产品品质评鉴和风险评估,全面做好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到 2025 年,农畜产品质 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 98%以上。 第七节 增强农牧业抗风险能力 完善农牧业保险政策体系,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 提标,降低农牧户生产经营风险。推进肉牛、肉羊养殖保险 工作,建立健全农作物保险制度。全面开展农牧业大灾保险, 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工 作。引导保险机构到农村牧区设立基层服务网点,逐步实现 保险机构旗县级全覆盖。加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健全自然 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完善灾害监测预报、快速评估、预警发 - 42 - 布、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机制,全面提高农牧业抵御旱灾、 洪灾、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建立农牧业 应急储备体系,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 力。指导开展农机、农药、兽药和渔业等农牧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 专栏 4 统筹发展与安全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粮食种 植地区,实施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 食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2.农业高效节水。推广潜埋滴灌、膜下滴灌等技术措施,支持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全面配套高效节水措施。到 2025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保持在 0.76 以上。 3.种业振兴行动。制定种业振兴方案,实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以 优质农牧业种源基地建设为核心,以优良地方家畜种质资源保护为重点,以提 升肉羊、肉牛和马铃薯等核心种源自给率、培育自主品种为目标,大力培育畜 禽、农作物优良品种,支持繁育基地建设和育繁推企业发展。 4.农牧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以科技特派员、现代农牧业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平台等为重点,加快推动农牧业科技示范与应用。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 助项目,壮大科技特派员和农技人员队伍,培育农牧业科技服务企业,打造 区域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 6.农牧业科技园区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管理制度,打造涉农涉 牧企业孵化、科技服务、农牧民技能培训的载体和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切实发 挥科技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7.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打造农村牧区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培育 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带头人,带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到 2025 年,建设 创业孵化基地 18 个,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农村牧区经济带头人、实 用人才带头人不少于 5000 人。 8.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以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 理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为目标,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产业、 分阶段对农牧民进行教育培训,每年培育高素质农牧民 1500 人。 9.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农畜产品生产主体责 - 43 - 任,试行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支持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 建设,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过数据分析结果, 为指导生产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10.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植物病虫害防控 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卫生监督执法,构建上下贯通、横 向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植物保护体系,不断提升全盟动物疫病和植 物病虫害防控能力。 第六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位置,以农村 牧区宜居宜业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把“硬件”建设好, 把“软件”开发好,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提升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共 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动农村牧区全面振兴。 - 44 - 第一节 科学规划嘎查村建设 以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工作为前提,顺应村庄发展规律 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 赋和历史文化,鼓励推行多规合一,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 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 村名镇。到 2025 年,实现嘎查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第二节 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供给。通过新建或改造集中供水 工程、建设水源井和储水窖等方式,全力推进饮水安全工程, 巩固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为农牧民提供节水、方便、 舒适、安全、环保的用水服务,为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 科学、优化的用水环境,推进生产、生活、产业发展用水现 代化。到 2025 年,解决全盟农村牧区 3.92 万人饮水安全保 障和提升问题,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42.5%。 提升农牧民用电保障水平。完善站点布局,缩短供电半 径,实现“用上电”向“用好电”转变。进一步加大农村牧 区特别是边远地区电网升级改造力度,优化 35 千伏及以上 变电站点布局,在达到电网安全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前提下, 促进常电网络系统不断向草原腹地深处推进,实施新能源转 网电工程。积极引入技术成熟的风光互补企业,加大对不具 备通网电地区新能源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到 2025 年,网电 - 45 - 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供电可靠性达到 99.65%,综合 电压合格率达到 99.5%。 完善配套交通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嘎查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短 板,推动农村牧区公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较大人口规模 自然村通硬化路、苏木乡镇建制嘎查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及 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和联网路等项目。完善农村牧区公 路客运服务网络,推动客运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牧区 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公路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十四五” 期间,规划建设农村牧区公路 1800 公里,到 2025 年,全盟 农村牧区公路总里程达到 1.8 万公里。 加快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动 4G 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提升农村牧区移动和宽带网络 供给质量。加快 5G 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网络提升草原畜牧 业、旅游业的智能化水平。统筹运用有线、无线等传输方式, 推进“智慧广电”网络服务进村入户,运用无线交互方式实 现对偏远牧区、边境地区的有效覆盖。推动农村牧区基础政 务信息化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网点进村等 信息服务。到 2025 年,农村牧区 4G、5G 和宽带网络覆盖率 分别达到 95%、92%和 98%以上,苏木乡镇上网宽带达到千兆 以上、嘎查村达到百兆以上,有线宽带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 作为补充的无线宽带达到 20 兆以上。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 - 46 -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补齐物流发展需要的基地、分拨、配送、 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农村牧区物流网络体系, 建设集客货运、邮政快递、电商于一体的苏木乡镇综合运输 服务站。改进提升农贸市场等传统流通网点现有设施设备, 拓展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功能。支持农村牧区客货运场站 网络建设和改造,建设面向农村牧区的共同配送中心,创新 农村牧区客运和物流配送组织模式。积极发展短途物流和城 乡配送,强化县域物流配送中心资源整合、集散中转、仓储 配送等功能,推动商贸、快递与物流企业协同协作,着力满 足农牧民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到 2025 年,通过建设和改造 升级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 基地,农村牧区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 提高。 加快数字农村牧区建设。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服务水平, 统筹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政务服务、生态保护以及 公共安全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 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高“三农三牧”信息服务能力。 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牧区网格化管理。 到 2025 年,农村牧区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数字 化发展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第三节 整治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 - 47 - 农村牧区卫生户厕改造工作,加快推进适合干旱、寒冷地区 卫生厕所产品的试点试验和应用推广,推动农村牧区厕所革 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 理,健全适宜性、区域性卫生厕所技术标准体系。对于具备 旅游发展条件的地区,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 等手段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到 2025 年,全盟农村牧区“厕 所革命”取得积极进展,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 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解决人口 密集地区、环境敏感地区、生态保护区的污水治理问题,因 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成果,探索推广符合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习惯、简便易行 的分类处理模式。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立健全 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 2025 年,全盟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 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 效管控。 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推进以“清四堆、治四乱、创四有” 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行动,建设一批农村牧区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旗县。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整 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提升农村牧区建筑风貌,推进 嘎查村绿化。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提升环境卫生规 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 - 48 - 治,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 改造,统筹住房、辅房、院落等功能,精心调配空间布局, 既体现美观性又体现适用性。 不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 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户厕、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和村庄绿化等长效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制度、有标准、 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嘎查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后续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 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 行、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服务运营 方式,明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社会化服务的主攻方向和示范 模式,逐步将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纳入社会化服务范围。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 修复保护生态系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创建,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禁牧、 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盗挖,严禁新开露 天矿山,认真执行“草原三区管控”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 草沙综合系统治理,继续实施京津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 还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修复 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河 (湖、林)长制度,加强河流、湖泊、森林生态保护和治理。 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减排固碳,积极发展富碳农业、富碳草 - 49 - 业,开展农牧业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 加强资源保护利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 节水激励机制,建立量水而行、以水定产的农牧业用水制度。 因地制宜发展微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改造传统井灌区,实 施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 种防控。因地制宜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 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以农作 物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为重点,推动形成收、储、运、 用技术模式。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 通过结构调整、地力提升、精准施肥,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 零增长。全面推行国标地膜,逐步建立地膜回收储运体系, 探索建立地膜回收机制。到 2025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率达到 8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当季农膜 回收率达到 85%。 专栏 5 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水源井、 储水窖,对于集中式供水工程,采取新建、维修养护、达标改造、应急供水 等综合措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 水安全。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和维修养护经费,全面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营。 2.农网升级改造。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提升电网联动水平和带载能力, 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确保农村牧区供电质量持续提高。重点实施牧区电 网改造工程,对具备转网条件的牧户逐步实施通网电,对使用风光互补新能 源的牧户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补贴支持,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3.“四好农村路”建设。以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苏木乡镇、 建制嘎查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和联网路建设为重点, - 50 - 提升农村牧区公路通达深度和通行质量。 4.乡村清洁能源建设。通过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和动力电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牧区电供暖、生物质能源清洁供暖。推动供气设施向乡村 延伸,积极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推动冬季 清洁取暖。 5.数字乡村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农牧业农村牧 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水平。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构建农村牧区政 务信息资源“一张图”。 6.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农村牧区卫生户厕改造工作,加快 推进适合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的创新、应用和推广,严格执行卫生户厕 技术标准。城市近郊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的嘎查村,加快推进户用卫生 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 用、使用和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模式的卫生厕所。 7.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工程。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地区可依托城镇无害化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其他 地区可就近分散处理。总结推广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旗 县经验,基本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旗县。 8.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 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牧区延伸,其他地区以分散处理为主。开展生活污水 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9.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便利、人口众多、耕地较少的苏木乡镇、嘎 查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农村牧区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散撒区,不断健全殡葬服务 设施。 1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展粪 污资源化利用整旗县推进工作,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与配套装 备,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第五节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优先发展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加强农村牧区普惠性幼儿 园建设,有需求的苏木乡镇至少办好 1 所公办幼儿园。持续 改善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通过送教 下乡、跟岗培养、城乡互动、校际互学等形式,提升教师教 学能力,落实办学基本要求。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通过 - 51 - 公开招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 聘等形式,补充配齐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落 实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提高农村牧区教师待遇。建立县域内 优质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发挥优质学校辐射 带动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 入学、电脑派位等招生录取办法,保障农牧民工随迁子女平 等享受教育的权利。到 2025 年,全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 到 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8%以上,加快实现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健康乡村建设。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 进健康农村牧区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 优化苏木乡镇卫生院、行政嘎查村卫生室设置,完善农村牧 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医共体建设,支 持推动乡村医生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提高基层卫生 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托“互联网+医疗”,为农牧民提 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健全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网络,创新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推广中医药 (蒙医药)适宜技术,拓展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蒙医药)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促进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 深入开展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做好农牧 区新冠肺炎、鼠疫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大重大传染病、 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控力度。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进农村牧区, 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 - 52 - 服务,对农村牧区常住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 严重精神障碍等 4 种慢病和布病患者,做到“应签尽签”。 到 2025 年,全盟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 药(蒙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 得到有力保障。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抓好农村牧区文化惠民工程, 加强乡土文化人才培养,强化健康文化教育,提高农牧民健 康素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博物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流动文化 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为补充,统筹规划,均衡配置,推动各 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采取盘活存量、调 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着力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 2025 年,以政府主 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 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牧 民公共文化活动权益和需求得到全面保障。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低保 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健全低保标准 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保障 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和缴费补贴政策,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县 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苏木乡镇敬老院升级改 造,推广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和牧民养老园区集中养老 - 53 - 模式,加强农村牧区区域性综合敬老院建设。 提升嘎查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嘎查村级综合服务设 施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制定嘎查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和 代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提供就业担保、社会救助、卫生健 康、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 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快苏木乡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加 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实现旗县殡仪馆全覆盖。 专栏 6 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农村牧区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农村牧区普惠性幼儿园或学前教育 服务点建设,有需要的苏木乡镇至少办好 1 所公办幼儿园。支持每个旗县 (市、区)至少办好 1 所优质普通高中。均衡配置县域教师资源,全面落实 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政策。 2.乡村健康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嘎查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依托现有 资源,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建设一批农村牧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加快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高旗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动旗县级妇幼保 健机构提高服务能力。 3.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提升旗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 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每个旗县至少建有 1 所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拓展苏木 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嘎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解决 农村牧区老年人生活照料、就餐就医等问题。 - 54 - 第七章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 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资源要素更多向农村牧区集 聚,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 第一节 推进牧区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全面推进阿巴嘎旗牧区现代化建设,创新牧区现代化模 - 55 - 式,为全盟、全区牧区现代化建设探索模式、积累经验、提 供示范。科学把握牧区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探索草原牧区 实施乡村振兴模式,重点通过强化草原生态保护、产业体系 建设、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形式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经 营方式创新,全力打造牧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进市场服务 与政府保障有机结合,建立“政府+企业”牧区社会化服务 模式,建立“政府+企业”饲草料三级供应保障模式,建设 阿巴嘎旗饲草料储备交易中心。推进特色农畜产品线下标准 化与线上追溯销售有机结合,建立“云端牧场”管理模式, 建设阿巴嘎旗牧区现代化数据中心,建立“科研机构”服务 模式。 第二节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完善县域产业、教育、医疗、养 老、环保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 营、管护一体化发展。推进以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 进在县域就业的农牧民就近就业和就地市民化。积极推进扩 权强镇,赋予旗县更多资源整合使用权,建设一批重点苏木 乡镇,强化旗县所在地综合服务能力和苏木乡镇服务农牧民 区域中心功能,加快形成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 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人才振 兴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 加强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推动建立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 - 56 - 员定期服务农村牧区工作机制。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配套政策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挂钩相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同吸纳农村 牧区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促 进农牧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 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 村牧区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牧户“三权”市场化退出 机制和配套政策。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牧业农村牧区。深化“放管服”改 革,持续改善农村牧区营商环境,引导鼓励工商资本投入现 代农牧业、农村牧区产业、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建设。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农牧业农村牧区指引目录,强化政 府投入引领,发挥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作 用,重点支持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 务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作 为投资重点,拓展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农村牧区 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大中型银行进一步下沉 服务重心,优化县域网点设置。 第三节 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中央关于保持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强化双层经营体 制。完善农村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集体所有权、 - 57 - 农牧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农村 牧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土 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提高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水 平。稳妥推进农牧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按照“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模式,完善 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优化农村牧区土地资源配置。把处理好农牧民与土地的 关系作为改革主线,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城乡 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农村牧区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 障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和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苏 木乡镇或嘎查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稳妥有序推 进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明确入市主体、 范围和权能。建立农村牧区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 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牧民和嘎查村集 体权益。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农村牧区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 发展休闲农牧业、民宿、农畜产品加工、农村牧区电商等。 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稳妥开展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宅基地使用权确 权登记颁证。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指导农村牧 区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宅基地管理章程。 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 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防止乱 占耕地建房现象发生。推进宅基地数字化管理,逐步形成宅 基地信息“一张图”。建立宅基地征收、流转、退出、经营 - 58 - 等收益主要由农牧民获得的保障机制。创新宅基地增值收益 集体部分使用方式,探索集体成员长期分享宅基地增值收益 的有效途径。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巩固农村牧区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 保护严格”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积极发展农牧民股份 合作,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 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健全交易、监管、收益分配制度, 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快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 革进程。 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壮 大的有效途径,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和资源。 推广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新型、乡村旅游型、 产业带动型、联合经营型等经营模式发展集体经济,通过资 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农牧民变股东,盘活利用集体资产 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发展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 项目,提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到 2025 年,集体经 济年收入低于 10 万元的嘎查村全部清零。 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巩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 加强集体资产台账式管理,定期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查, 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登记、保管、 - 59 - 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加快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 推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依托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 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 织审计监督工作,开展嘎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 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 止侵占集体资产。加大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嘎查村的整顿力 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第五节 强化农垦改革 在全面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 上,推进农垦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采取 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彻底剥离场办社会职能,加强 协调指导。通过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垦区集团化、农牧场企 业化,完善农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使农垦 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条件 的农牧场进行公司化改革,探索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企业集 团,逐步向现代企业化方向发展。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 理制度,探索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鼓励有条件的 垦区通过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提高土地资 源利用效率。 第六节 扩大农牧业对外开放 加强与临近地区和区内外重点区域农牧业发展交流与 - 60 - 合作,借助优质农畜产品品质和品牌效应,推动我盟优质绿 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 二连浩特市口岸优势,依托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 境经济合作区,深化与蒙古国等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农牧业协同发展,推动口岸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专栏 7 新一轮农村牧区改革工程 1.牧区现代化试点项目。有效利用自治区专项资金,加大盟旗两级支持 力度,统筹推进牧区现代化试点工作,探索践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 向的牧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2.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开展县 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示范,赋予县域更多资源整合使用权,推动县 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衔接互补。 3.农村牧区招才引智行动。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每年引导 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为基层提供服务。 4.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行动。推动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扩大县域金融服务覆 盖面,开发一批适合农牧业农村牧区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八章 增进农牧民多维福祉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增进 农牧民多维福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让农牧民获得感更足、 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一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5 年“过渡期” - 61 - 内,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要求,保持最低生活保障、特 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落实教育、 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政策,优化产业扶贫和就业扶持 等发展类政策,稳定财政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考核工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盟旗党政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改进考核 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 果,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 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稳步扩大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 务覆盖范围。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加强脱贫人口参保动 员工作,建立农村牧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 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牧区供水 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 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 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 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实时监测水旱灾 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 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 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牧区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 农村牧区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 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 - 62 - 实行动态清零。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集 中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扶贫扶智和后续配套设 施提升等方面,分区分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多措并举提高搬迁群众务工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确保有劳 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 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 资产底数,依据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科学合理界定个 人资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等资产权属,形成公益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及确权到农牧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台 账。落实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 挥作用。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 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机制,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 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续产业发展、补齐产 业短板、嘎查村级公益事业等。 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组织脱贫旗县编制 “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 业提升行动,在主导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补齐公共服 务短板等方面给予脱贫地区支持,专家队伍长期跟踪帮扶, 持续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现代农牧业、光伏、 旅游、电商和生态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拓展脱贫地区 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体系,支持销售 - 63 - 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精准对接。继续大力实施 消费帮扶,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供给规模。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 和稳定就业岗位。扩大脱贫地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 度。支持“以工代赈”增加就业岗位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开 发公益性岗位,延续扶贫车间支持政策。鼓励引导返乡入乡 留乡人员创办农畜产品加工实体、 农牧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带动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就业。建立农牧民在乡 务工就业监测制度,跟踪掌握农牧民就业状况。 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扩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覆 盖面,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农村牧区 危房改造,持续改善交通、人居环境、水利、通讯网络、广 播电视、物流电商等方面硬件条件。持续支持脱贫地区人居 环境整治提升和农村牧区道路、中小型水利工程、县乡村三 级物流体系、农村牧区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牧区 客运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普 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 力度。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建立农村牧区低收入 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完善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 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对于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 - 64 - 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 收入的人口,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等相应救助帮扶范 围。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 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实现增收。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旗县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力度。集中 支持各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嘎查村)和示范旗县(嘎 查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 服务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总结推广示范地区典型经验和做 法。继续推进京蒙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工作,调整优 化定点帮扶,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扎实推进“万企兴万 村”行动。 专栏 8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程 1.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组织脱贫旗县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 宜发展肉牛、肉羊、奶业、马铃薯、玉米、小麦、药材、燕麦、杂粮杂豆、 饲草料、蔬菜等优特色产业,加快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创建和产销精准对接。 2.以工代赈工程。 在脱贫地区实施的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优先吸纳已脱贫户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牧区低收 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助推脱贫人口增收。 3.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集中支持。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 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各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支持力度, 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4.定点帮扶。发挥帮扶单位人才、信息、资源等方面优势,创新帮扶举 措,帮助定点帮扶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拓 展农畜产品销售渠道,继续选派挂职干部,强化当地人才培养。 5.“万企兴万村”行动。聚焦农村牧区产业和农村牧区建设,引导民营 企业推动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 共服务提升,带动更多资源和要素投向农村牧区。 - 65 - 第二节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挖掘现代农牧业增收潜力。加快牲畜品种改良,提升饲 养管理水平,推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 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牧业产业经营组 织方式变革。积极开发农牧业多种功能,挖掘农牧业生态价 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拓展农牧业内涵、外延和发展领 域。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 牧户”等模式,通过订单保底收购、土地流转、优先聘用、 二次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促进农牧户 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农牧民镶嵌到产业发展链条 中,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推动农牧民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强京蒙劳务对接和周边 地区劳务对接,开展“春风行动”、“大型网络招聘月”等 专项活动,搭建用工信息平台,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有序转 移就业。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电子商务、 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产业,拓宽农牧民就业空间。 落实税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 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采取“以工代赈” 等方式,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 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创业锡林郭 勒”行动,通过培训指导、贴息贷款、减免税费等方式,鼓 励和支持农牧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 规范招工用工制度, 健全农牧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落实农牧民工在户籍地、 - 66 - 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大力推进农牧业产 业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提高新生代农牧民工 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健全农牧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 机制。“十四五”期间,农村牧区劳动力年均转移就业人数 达到 7 万人次以上。 促进农牧民政策性和转移性增收。不折不扣贯彻各级惠 农惠牧、强农强牧等农牧业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兑现草原生 态保护补助奖励、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公 益林补贴等普惠措施。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 牧民医疗报销比例。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土 地、草场流转,鼓励、支持土地、草场资源向新型规模经营 主体相对集中,增加承包户转让经营权租金收入,落实农牧 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 承六项权能。健全资源开发、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广泛拓展 农牧民增收致富门路。拓宽农牧民投资渠道,增强农牧民投 资意识,鼓励农牧民利用富余资金、实物资产、经营权等参 股公司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牧业社会化服 务组织等获得股权收入。 第三节 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农村牧区民 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活动,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强化国家意 - 67 - 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教育。加强农村牧区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坚决落实统 编教材使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积极创建全国民 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格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 治轨道上运行。引导农牧民牢固树立公民意识,让各族人民 不仅要意识到自己的民族身份、地域身份、群体身份,更要 树立自己的中华民族成员身份、公民身份,把“三个离不开 思想”、“五个认同”作为每个公民的第一位意识,牢固树 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 文化墙等各类载体和文化阵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文明提升行动。加大文明村 镇创建力度,推动各级细化完善创建计划,充分发挥各级文 明成员单位和文明单位帮扶作用,结对共建文明嘎查村。提 升文明家庭创建水平,大力开展“诚信村”、“诚信户”、 “十星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动旗县级公共图书馆、文 化馆提档升级,重点加强脱贫旗县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建设,抓好“农(牧)民书屋”建设。推进广电网络基本公 共服务入户工程、“鸿雁图书悦读”计划、广播影视固边工 程、“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建设。支持“三农三牧” - 68 - 题材文艺创作,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牧区、贴近农牧民, 推出具有农村牧区特色、深受农牧民欢迎的优秀文化作品和 文化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嘎查村建立文化活动队伍,开展群 众性文艺活动。支持建立文化大院、文化户及各类文化协会, 加强业余文艺创作,扩大农牧民文化活动参与面。 传承农村牧区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开展农牧业文化遗产 展览展示,加大农牧业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力度。健全中华优 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长调、呼麦、潮尔道、蒙古剧等 民族优秀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承、创作工作,抓好民族手 工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 传承,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保护和管理机制。集成弘扬革命 红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 作,加大红色文化遗址、遗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 力度。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实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建设工程。积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着力培育优秀传统 工艺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做好“文化和自 然遗产日”组织宣传。培养乡土文化名人、民族民间文化传 承人。 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提高乌兰牧骑创作水平,推出具有 鲜明时代特征、易于传播、短小灵活、适合基层演出的优秀 文艺剧(节)目。突出乌兰牧骑自身创作,鼓励乌兰牧骑出 精品、出人才、推出自编自导的原创作品。探索乌兰牧骑精 神传播新途径,健全线上乌兰牧骑平台建设,将网络乌兰牧 - 69 - 骑纳入“锡林郭勒盟大数据文化资源库”建设,打造数字化 的“红色文艺轻骑兵”。扎实开展乌兰牧骑惠民演出活动, 创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创作接地气、 反映百姓身边人和事的“微作品”,开展多种形式文艺宣传。 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以“乌兰牧骑+”的方 式带动全盟基层综合志愿服务工作。 第四节 完善农村牧区治理体系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 深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深入实 施“抓乡促村带户”整体提升工程,开展嘎查村党组书记乡 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启动实施“千名干部下基层、助 力乡村振兴”行动,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干部人才支持 和保证。推进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集体经济 组织和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工作,推动嘎查村“两委”班子 成员交叉任职。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典型, 大力表彰和宣扬。优先在优秀青年农牧民中发展党员,加强 农村牧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三会一课”、 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牧户等制 度。以推进北疆基层党建长廊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边境地 区党建工作,打造一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经济发展的示范苏木镇、嘎查村。全面落实以财政投入 - 70 - 为主的稳定的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深化嘎查村自治实践。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嘎查村民自治 机制,积极推广“四议两公开”“契约化管理”等措施,完 善嘎查村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严格管理嘎查 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任务,实行总量控制、目录清单、审核 备案管理。健全嘎查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民主议事协商制 度,鼓励农村牧区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协商对话等各 类协商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置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农村牧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牧区法治宣传教 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农村牧区” 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法治宣传阵 地,推进农村牧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整合派出所、司 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发挥网格员、治 安员、草原“110”等群防群治作用,夯实以基层综合服务 管理为依托的综治工作阵地。开展农村牧区家庭普法实践活 动,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力争实现每个行政嘎查 村至少有一户示范户。健全农村牧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 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管理责 任。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牧区矛盾纠纷化 解机制。大力开展嘎查村微腐败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农牧民 利益的行为。 提升农村牧区德治水平。推进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71 - “一进村、四入户、一争创”活动,积极选树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 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 值作用,广泛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立家训家规、传 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和革除陈规陋习等活动。加强新时 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推广“一约四会” 建设和“积分制”方式,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牧 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 谐、干群融洽。 落实“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发挥旗县“一级指挥部” 作用,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树立大抓基层的工作 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发挥苏木乡镇“服务中心”作用,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补齐服务短板。发挥行政嘎 查村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作用,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 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党统一领导下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农村牧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把网格织密织牢织成体系, 全面提升农村牧区治理效能。 专栏 9 农村牧区社会综合治理工程 1.农村牧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牧区人防、技防、物防 有机结合的治安防控网,增加农村牧区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 所、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治安室与报警点设置。加强农村牧区消防、交通、 危险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形成具有农村牧区特色的社会治安 防控格局。 2.农村牧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 的原则,根据地域和人口实际分布情况,将嘎查村“两委”成员、村民代 - 72 - 表、有威望的嘎查村民、个体经营大户、党员等确定为网格员,承担网格 内社情民意收集、基础信息采集、法规政策宣传以及其他各项服务管理工 作,全面提升农村牧区服务管理水平。 3.嘎查村级事物阳光工程。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健全嘎查村级档 案管理制度,推广嘎查村级“阳光公开”建管平台。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坚持以绿色引领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符合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锡署发〔2021〕51 号)“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 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和“坚持发展绿色化、经 营产业化、生产标准化、营销品牌化、投入集约化、管理信 息化,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全面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 争力”的相关要求。 - 73 - 第一节 有利影响 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实施期间,全盟草原 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严守草原生态保护红线,贯彻落实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执法监管力度, 实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草 场退化将得到有效控制,草原植被稳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 改善。 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规划实施期间,全盟进一步加 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卫生户厕普 及率逐步提高。完善苏木乡镇嘎查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基 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牧区污 水治理得到有效管控。与此同时,通过加快治理农牧业领域 环境问题,持续推进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 合利用,产地环境不断净化,面源污染逐步减少。“十四五” 期间,全盟农村牧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村容村貌得到整体提升,嘎查村宜居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 环境质量将得到有效改善。 第二节 不利影响 对大气的影响。畜牧业排放气体主要来源于养殖场畜禽 圈舍、粪污处理以及屠宰场待宰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 臭气主要是由畜禽粪尿发酵分解产生,畜禽粪尿中含有大量 碳水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在厌氧条件下可产生大量氨、硫 - 74 - 化氢、甲烷、有机酸、乙烯醇、硫酸二甲硫醚等有异味的有 害气体,如果粪便清理和处理不及时、不妥当,气体浓度会 成倍增加。规划期间,随着各类项目的建设实施,将会对农 村牧区空气等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对水资源的影响。规划期间,将培育大量新型农牧业经 营主体,会造成清洗牛羊养殖场时产生冲洗废水。冲洗废水 的主要成分为 BOD、COD、N3H-N、TP 等有机污染物,通过降 雨溢流形成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使得地表水富营养化;通 过渗漏淋溶等方式进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危害人体健康。 虽然农村牧区生活污水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但仍无法在根本 上消除。此外,规划的实施还会使全盟水资源压力进一步加 大。随着水资源约束趋紧,农牧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对水资 源的消耗,导致其与节能减排降耗的矛盾依然存在,全盟水 资源承载压力加剧的风险不容忽视。 对土壤的影响。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施入农田后会出现 不完全降解或厌氧腐解,产生恶臭物质和亚硝酸盐等有害物 质,引起土壤成分和性状发生改变,破坏土壤的基本功能。 同时,由于养殖施用抗生素和微量重金属元素,抗生素和微 量重金属元素会随着粪污进入周边土壤,富集后造成抗生素 和重金属超标,产生土壤污染。此外,规划虽对农药、化肥、 地膜的使用做了相关要求,但并不会全面消除农业面源污染, 对土壤的污染危害依然存在。 - 75 - 第三节 初步评价 经过对比分析,规划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 产业基础、制约瓶颈和发展潜力,提出了比较科学合理的发 展思路、区域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总体来看,规划 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但 多数不利影响都是暂时的、可控的。通过严格执行规划,落 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实现循环利用,将最大程度减轻和避免农牧业生 产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四节 对策措施 切断臭气产生途径。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 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 的产生,粪污处理各单元宜采用密闭形式,密闭的粪污处理 站点宜建设恶臭集中处理设施,使各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 气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畜禽养殖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596)相关排放要求。 加强农牧业节水用水。强化农牧业取水许可制度,对农 牧业取用地下水的工程项目,依法履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 可手续。实行地下水用途管控,严格按照取水用途,实施分 质供水,充分配置再生水、合理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 地下水。加强农牧业节水,深入推进农牧业水价综合改革, - 76 - 把农牧业用水效率提上去、总量省出来。进一步加大水资源 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制度,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 和水资源保护设施行为,因地制宜进行水源安全保护、生态 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 加大对固体废弃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养殖粪污处理 方面,继续以集中收集储存点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 施装备配套、第三方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机构建设为重点,通 过堆积发酵还田还牧、燃料使用、垫料回用、粪肥有机质利 用等通用技术模式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 就地就近消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3%以上。配套建 设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灌等设施,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 防治目标,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施肥技术、机械适 期适量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使用低毒、低残留 农药,增加有机肥使用量,落实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 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开展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 农作物秸秆实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 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严禁对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 77 - 第十章 保障机制 全盟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推进农牧业 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三农 三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 健全法治保障,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 标任务如期实现。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 - 78 - 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压实各地 区、各部门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 重大问题。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旗县市(区) 党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做到组织到位、精力到位、 措施到位。各旗县市(区)要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规划 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制定本地区规划或实施方 案,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各项工作,做到上下 联动、相互衔接、集中攻坚。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 贯彻落实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的 强大合力,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把农牧业农村牧区作为一 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推动公共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 “三农三牧”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目 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加大资金整合,增加旗 县市(区)资金统筹空间,提高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率,努 力补齐“三农三牧”领域短板弱项。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采 取产业基金、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等方 式,运用“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的融资合作和风险分担 机制,吸引带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农牧业 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牧区信用环境建设,推动农 村牧区中小金融机构坚守服务定位,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金 - 79 - 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授信规模,延长贷款期限, 开发适合的贷款品种,支持农牧经营主体固定资产投资和农 畜产品生产收购。强化土地政策支持,保障农村牧区重点产 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用地需求,把招商引资企业直接用 于种养业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 第三节 强化法制保障 深入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 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发挥法治对农牧业高质 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牧区改革的引领作用。大力优化 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双随机、一 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 明度。深化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农牧业综合行政 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执法保障。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 行合法性审查,强化农牧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法 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农牧业农村牧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贯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 任清单,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通过集体 学法、法律顾问讲授、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第四节 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评价机制,加强对规划约束性 - 80 - 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开展规划落实 情况评估,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工作,及时 发现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建立 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对于规划中确定的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 化发展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改革任务,要落实责 任主体和进度要求,把工作成效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 大绩效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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