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CALL ME BABY-叫我宝贝16 页 53.802 KB下载文档
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当前文档共16页 3.99
下载后继续阅读

规范性文件25号++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HSDR-2018-00019 益赫政发〔2018〕25 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现将《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2.2 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3 乡镇(街道、园区)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信息监测 3.2 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3.3 预警级别 3.4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4.2 分级响应程序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4 指挥和协调 -2- 4.5 信息发布 5.应急处置 5.1 信息引导 5.2 保障市场供应 5.3 定量或限量销售 5.4 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 6.2 经费保障 6.3 交通运输保障 6.4 法制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监督检查 7.3 奖励与责任 8.附则 8.1 名词解释 8.2 预案管理和更新 8.3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3- 赫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 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益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赫山区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 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糖、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 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 公共事件。其中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 -4- 《赫山区粮食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的处置工作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 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结合实际,实行分级负责,由相关 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及驻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4.2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单位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 应突发事件职责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单位职能为基础 确定,各单位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区商务局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 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2.1.1 成立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 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指挥长, 区政府办协管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 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 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区统计局、区粮食局、 区畜牧水产局、赫山公安分局、赫山工商分局、赫山质监分局、 区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2.2 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职责 -5- (1)研究、决定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的重大问题。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 务; (2)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 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落实情况; (4)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园区)的应急响应工作;检查 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并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 测。 (5)落实上级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 应急处置工作。 2.2.3 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 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 作。 区发改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 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 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区工信局: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组织和 综合运输协调。 -6-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中应 由财政安排的经费。 区交通局: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 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做好各类农产品的储备工作;负责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 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 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发布有关农产 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区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关系国计民生商 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 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会同区直 及驻区有关单位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供应。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事故 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区食药监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 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区统计局:负责统计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类值和 主要商品销售额数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额分地区分类型数据、商贸企业及主要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经营情 况数据及分析材料。 区粮食局:负责粮情监控预测,及时组织储备粮,负责应急 -7- 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和销售。 赫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 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赫山工商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 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赫山质监分局: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食品相关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和计量管理工作, 严厉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违法行为。 区金融办:负责协调辖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 作。 2.2 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 应急日常工作机构 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 生活必需品应急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区商务局分管生活 必需品流通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地点设区商务局局。 2.2.2 应急日常工作机构职责 区生活必需品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执行区人民政府和区生活 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编制、实施应急工作计划,修订 本应急预案;利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及时准确收集、综合、发 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 -8- 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工作。 2.3 乡镇(街道、园区)职责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比照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职责, 成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机构,在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 事处、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信息监测 区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 警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全区生 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 间按市商务局的要求执行。 3.2 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 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区内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 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依照 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区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 据,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3.3 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分为 4 级, -9- 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 级市场异常波动,橙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Ⅰ、Ⅱ级预警警报由省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发布;黄色 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 挥部确认并发布;蓝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Ⅳ级市场异常波动, 由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发布。 3.4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 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 1 小时 内向区商务局报告;公民、社会组织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 常现象,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区商务局监测到 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 核实、确证,在 2 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证为Ⅳ级市场 异常波动的,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报 告,发布蓝色预警警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单位研究 采取应急措施。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程度及可能发展趋势,将生活必需品市 场供应突发事件级别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 - 10 - 特别重大(Ⅰ)四级。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Ⅳ、Ⅲ、Ⅱ、Ⅰ 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区城区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全区 2 个以上乡镇(街道、园区)发生市场异常波 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Ⅳ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 (1)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3 全省两个以上市州发生,根据发生趋势不会涉及全省 的市场异常波动为Ⅱ级;全省发生或者省会城市发生,根据发展 趋势可能涉及全省的市场异常波动为Ⅰ级。 4.2 分级响应程序 Ⅰ、Ⅱ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由省生活必需品应 急指挥部组织协调;Ⅲ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由市生 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Ⅳ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工 作,由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并立即向区人民政府 和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报告。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 建立快速应急系统。区商务局要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 - 11 - 品市场监测网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4.3.2 信息采集和处理。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及 驻区有关部门单位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信息后,应及时 了解、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 信息后,应及时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 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通报区生活必需品应 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4.3.3 信息报送。启动Ⅳ级响应后,区直及驻区有关部门单 位要及时收集和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立即报告 区人民政府、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 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 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4.4 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以事发地乡镇(街道、园区)为主,要加强与商务 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 4.5 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 - 12 - 时准确的原则。由区商务局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赫山区突发 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应急处置 5.1 信息引导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委宣传部应及时组 织协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从正面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 状况,及时消除城乡居民恐慌心理,引导理性消费。 5.2 保障市场供应 5.2.1 商务部门应当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供应商 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2.2 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 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 5.2.3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先行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 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按规定权限向上级申请动用市 级储备物资。 必要时,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1)当区内物资不足时,迅速组织从区外调进; (2)按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 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 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3)在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扬时,采取必要的价格 - 13 - 干预措施,包括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 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5.3 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 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4 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区生活必需品供 应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由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 织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和市商务局,并通报有关 单位。 6.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建立粮食、食用油、食 糖、食盐、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区级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6.2 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应按政策规定落实处置生活必需品 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 6.3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大交通运输方面的协 调,建立应急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通畅。 6.4 执法保障。公安、农业、商务、工商、发改部门要加大 - 14 - 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 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 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农业、卫计、食药监部门还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 安全。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商务局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对处置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素质, 增强实践能力。 7.2 监督检查 区商务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7.3 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 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8.附则 8.1 名词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 品、水产品、食盐、食糖、边销茶和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 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 - 15 - 态。 8.2 预案管理和更新 应急预案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 完善,修订工作由区商务局负责。 8.3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区人民政府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2018 年 10 月 26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