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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23号++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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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DR-2017-00016 益赫政发〔2017〕23 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着力补齐第三产业发展短板,推进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快 速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水平,结合我区实际, 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加快发展 (一)住宿餐饮服务业 -1- 1.扶持入驻企业。知名酒店(四星级以上) 、餐饮企业入驻, 入驻次年形成区级财力 30 万元以上,并逐年实现递增的,连续 三年分别按其形成区级财力的 50%、40%、30%给予扶持奖励。 2.打造行业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争创中华老 字号、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争创湖南及中国名 店、名师、名菜、名宴、名点。 (1)经国家旅游星级评定机构评定,首次被评定为五星级、 四星级、三星级酒店且获得星级证书和标志牌的,分别一次性奖 励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 (2)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品牌产品并获得证书的,一次性 奖励 5 万元;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品牌产品并获得证书的,一次性 奖励 3 万元。复评中再次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品牌,并获得相 应证书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1 万元和 0.5 万元。 (3)在中心城区集聚发展“美食一条街” ,打造美食名片。 开展赫山名菜、美味赫山等美食评比活动,对获奖优秀餐饮企业 予以表彰奖励。 3.鼓励创新发展。引导企业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模式,支持 或组织、引导企业举办“互联网+”大会,采取推广先进案例、 -2- 产品展演、客户互动体验、投融资项目路演等形式,鼓励、引导 企业开发“互联网+酒店” “互联网+餐饮”等经营新模式。 4.降低运营成本。对按四星级以上酒店标准建设的酒店项目, 享受市级重点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对星级宾馆、酒店在用水、用 电、用气价格等方面享受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星级宾馆、酒店 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 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宾馆、 酒店使用有线或无线电视网络,全额缴纳开户费用的,其收视费 按正常标准的 70%缴纳。三星级以下宾馆、酒店的收视费由网络 传输公司与宾馆、酒店协商确定。 (二)文化体育娱乐及旅游休闲服务业 1.扶持入驻企业。对新引进从事文化体育娱乐及旅游休闲服 务的企业,单个旅游产业项目实际投资 5000 万元以上和单个文 化、体育、娱乐及休闲产业项目实际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从 形成区级财力当年开始,连续三年分别按其形成区级财力的 50%、40%、30%给予扶持奖励。 2.开发景点景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景区景点,支持景 区景点类企业发展。 -3- (1)投资建设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 ,实 际投资额(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或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以上的,景区开业经营当年,分别一次性 奖励投资主体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 (2)投资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开发的建设 项目,实际投资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享受市级重点工程各项优惠 政策。 (3)景点类旅游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 且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减免城 镇土地使用税。 3.提升景区品质。以会龙山、碧云峰、水乡古镇、红色村庄、 湿地公园为中心,开发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赫山文化旅游核心区。 依托厚重的民俗文化与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建好现代农业改革发 展示范区。加快打造银城大道、新河画廊、S308 线、志溪河沿 岸、资江沿线乡村风情文化旅游带。 (1)鼓励、引导旅游企业创建 A 级景区,首次被评为国家 4A 级、5A 级旅游景区(点)的,当年分别一次性奖励旅游企业 20 万元、40 万元。 -4- (2)支持精品旅游线路区域内兴办民办博物馆(含陈列馆 或纪念馆)。对个人和民营企业在精品旅游线路区域内出资新建 (新办)符合国家办馆要求的民办博物馆,建成(新办)后按陈 列馆建筑面积给予补助。对新建的民办博物馆,在开馆后一次性 给予 500 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 50 万元;对租 房新办的民办博物馆,开馆后一次性给予 100 元/平方米的补助, 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 20 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 有贷款需求的民办博物馆提供贷款。对精品旅游线路区域的民办 博物馆馆舍建设和相关硬件配套设备项目(不包括藏品、展品投 资、布展设施)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补助三年的贷 款贴息,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民办博物馆的对外开发,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繁荣文创产业。搭建创客平台,培育文创产业,鼓励、引 进社会资本和人才兴办文创企业。 (1)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文化 传媒公司实际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和其他文创企业实际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从开业的次年开始,连续三年分别按其形成 区级财力的 50%、40%、30%给予扶持奖励。 (2)支持社会资本购买或租赁闲置的厂房、仓库、公办学 -5- 校、行政事业单位和村委(社区)办公楼,进行全新改造包装, 从事“艺术家村”“乡村文化俱乐部”“实景剧”“乡村特色音吧 (书吧、茶吧)”等文化创意项目的(不包括民办博物馆或陈列 馆、纪念馆),按业务用房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助。采取购买方式 的,自正式开业的次月开始,连续三年按每月每平方米 10 元的 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 400 平方米);采取租赁方式的 (租赁期不得少于 5 年),自正式开业的次月开始,连续三年按 每月每平方米 5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 米)。采取先租赁后购买方式的,可以从依法取得产权之日起, 享受购买方式的补助,但必须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方式的补助。 (3)对新引进的原创设计工作室等在区内租赁写字楼或宾 馆、办公用房、公寓用于文化创意业务的(租赁期不得少于 5 年),自正式开业的次月开始,连续三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米 1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米) 。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回乡兴办文创产业,可按政 策享受创业贷款、创业基金、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培育会展经济。 (1)对新入驻我区从事会展业务的大型专业会展公司或会 -6- 展服务公司,从开业的当年开始,连续三年分别按其年形成区级 财力的 50%、40%、30%给予扶持奖励。实际投资额在 1 亿元以上 的会展建设项目,享受市级重点工程各项优惠政策。 (2)展览馆、会展中心等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房产,按规 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符合减免税收条件的可按照税收管理 权限报经批准后,减免房产税。 6.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互联网与旅游行业深度融合,鼓励、 引导企业构建“互联网+旅游”发展模式,建设“智慧景区” 。鼓 励建设乡村民俗文化村,对投资建设乡村民俗文化村(含乡村民 俗客栈、民俗文化体验等)的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年形成区级财 力 10 万元及以上的,从正式开业的次年开始,连续三年分别按 其年形成区级财力的 50%、40%、30%给予扶持奖励。 (三)电子商务服务业 1.优化空间布局。促推顺德城、万国荟等电子商务总部落地, 建立区域性运营总部和仓储配送中心,发展电商总部经济,加快 形成“一核两片多点”(一核是指在龙岭工业集中区建设一个建 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两片是指益阳大道 以北、金山北路以西的核心商业片区和银城大道沿线至沧水铺镇 -7- 的新商业片区;多点是指依托乡镇、村的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电 商示范乡镇、农村电商示范村)的电子商务空间布局。 2.扶持电商应用。全力推进电子商务在农业、工业和现代服 务业等领域的应用,加快促进辖区内农产品、家具、包装、纺织、 文化、旅游、电子、医药等优势产业触网发展。农产品生产经营 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网上年销售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按上年 度销售额的 2%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工 业企业网上年销售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上年度销售额 2%进 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 40 万元。 (四)现代商贸物流业 1.提质现有商贸中心。着力推进老旧商业区功能优化及转型 升级,加快布局新兴服务业态,对桃花仑、赫山庙、桥南、七里 桥等原商务中心进行功能性调整和战略性扩容。 2.打造现代商贸中心。积极引进知名品牌、知名商贸流通企 业,打造现代商贸中心。新入驻的单店经营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 的品牌百货商场或专业市场、1.5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 2000 平方米以上的国内外知名品牌直营企业,开业经营后,分别一次 性奖励 20 万元、15 万元、5 万元。 -8- 3.建设物流集散中心。以顺德城、海吉星为中心,整合物流 资源,发展一批专业化大型物流企业,建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 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内新引进的物流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的大 型专业运输企业,连续三年分别按其形成区级财力的 50%、40%、 30%给予扶持奖励。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仓储企业运 输、仓储专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 20% 的补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4.做大做强快递企业。对本地注册的物流快递企业,揽件量 达到日均 8000 票以上或年营业额达到 1500 万元以上的,一次性 奖励 10 万元。 5.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对国家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商贸流通企业,AAA 级以上(含)物流企业,以及采用“公司+ 农户+农贸市场”和“公司+基地+直营(超市)”经营模式的企业 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的,采取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的方式给 予支持,贴息率为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年限 不超过 2 年。 (五)医疗及健康养老服务业 1.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速实施卫计养老互通,引导建设医 -9- 养融合型服务机构,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集中护理、稳定期 居家照料的一体化医养融合服务。 2.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以企业(机构)为主体,社 区(村)为纽带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通过一个电话或 网络指令,就能享受各种养老服务。 3.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对在区内新建民办养老服务 机构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的, 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 3000 元建设补贴,改扩建的减半给予建设补贴,每个养老机构补贴总 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养老机构每接受一名本市户籍 60 周岁以上 人员,给予每月 100 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5 年。 4.建设健康产业项目。推广汉森模式,鼓励医药企业向产业 链上下游延伸,加快建好汉森健康产业园等项目,推出高端康复 养生医疗服务项目,建设森林康养项目。 (六)房地产业(含楼宇经济及建筑业) 1.扶持打造中心商务区。新建使用面积 1 万平方米及以上商 务楼宇、大型卖场(商街)的,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若投资开 发主体在我区纳税,则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投资开发主体 20 元/ 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超过 5 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 30 元/平 - 10 - 方米给予奖励。在上述项目购买使用面积 2000 平方米及以上商 业地产, 且自持经营并在我区纳税的, 则按使用面积给予购买者 20 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扶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2.激励总部入驻。金融保险机构总部和独立分支机构、国内 500 强或央企集团区域总部、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区域总部机构和 独立分支机构以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形式入驻的,在开业经营且 形成区级财力后,按办公用房自用面积给予奖励补贴扶持,购买 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 200 元/平方米,租赁面 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的,补贴 50 元/平方米,补贴期限三年。 3.扶持新办企业。金融、保险、物流、商贸等企业在区内购 买、租赁办公用房新办独立纳税分支机构或首次注册机构,自开 业经营次年起三年内,按其形成区级财力的 20%给予扶持奖励, 年度扶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4.扶持商务楼宇。当年商业办公实际使用面积达到 90%以上,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区内的企业比例达到 90%以上的商务楼宇, 对协助其开展招商引资、经济普查、数据统计等工作且具有独立 法人资质的第三方物业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单栋楼宇首 次年度形成区级财力 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以上的, - 11 - 分别一次性奖励物业管理机构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 5.开发高档住宅区。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商、开发商参与开发 高档住宅区,建设一批高品质楼盘。 6.推动重点镇房地产开发。推动集镇商住地产开发,盘活集 镇建设用地。自 2017 年开始区城投公司连续三年每年投入资金 1 亿元,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镇房地产行业发展。 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 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 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8.打造建筑安装品牌。首次获“特级建安企业”资质证书的 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凡当年在区内所建项目获“中国建 筑工程鲁班奖”“芙蓉奖”的建安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5 万元;经认定为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项目, 分别一次性奖励开发投资主体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 (七)金融证券保险业 1.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 金融机构入驻,鼓励推动本地大企业集团组建或参与设立各类地 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新入驻的金融机构,按照区域总部(指直接 - 12 - 隶属于法人金融机构且业务范围涵盖全省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含 直接隶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营运中心、研究 中心等)、地方分支机构(指隶属于金融机构区域总部且业务范 围涵盖全市及以上的二级分支机构)、纳税在本地的三级分支机 构,分别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 2.加快推进金融创新。针对服务业资本密集度较低,知识和 信息密集度较高、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的特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 抵押担保方式以及信贷产品,发展知识产权、收益权等抵(质) 押业务、税收信用贷款业务。开展政银保业务合作,发展服务业 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为服 务业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明确驻区各金融机构年度投放贷款净 增目标任务,区财政安排 120 万元及以上资金用于奖励区内金融 机构,同时建立财政性资金开户存储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的 机制。将金融机构投放到我区服务业贷款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中 国建设银行赫山支行助保贷业务、区财政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向服 务业企业倾斜。 二、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 13 - (一)由区产业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 业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对全区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重点 问题实行“一事一议” ,由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解决。 三、明确落实扶持奖励措施的相关要求 (一)区财政设立产业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符合国家、省、 市产业扶持政策,又适用本实施意见的,一律先执行上级相关政 策。若本实施意见的扶持奖励措施比上级相关政策的力度更大, 则在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后,其差额部分继续予以落实,但不得重 复享受优惠政策。 (二)本实施意见扶持对象应遵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凡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或者不符 合产业准入政策的项目,不予扶持奖励。凡发生违反税法等法律 法规的行为,或者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较 为严重的,当年不予扶持奖励。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 重大政策性变化,相应予以调整。 - 14 -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10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5 -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2017 年 10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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