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号临环审内蒙古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审发[2021]26 号 签发人:张宝玉 关于内蒙古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 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由内蒙古鸿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内 蒙古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对该项目环 评报告表组织了评审,依据项目环评内容及评审情况,提出 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现代农畜产品物流园区 内,租赁巴彦淖尔市巴运小轿车销售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和场 地 。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 北 纬 40°51´46.95" , 东 经 -1- 107°33´30.72"。总占地面积 16666.67 m2,包括 3200m² 全封闭彩钢厂房一座,其余为空地。新建一条年产 100 吨环 保设备制造项目。主体工程是利用原有厂房改造而成,包括 切割打磨车间,焊接车间,装配车间,喷涂车间,产品库房, 及公辅工程。主要设备有卷板机,剪板机,折弯机,电焊机, 等离子切割机,氩弧焊机,行车式提升机,手动液压推车, 喷漆烤漆设备 1 套等配套设备。冬季采用电暖器供暖。总投 资 2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占比 1.3%。 二、我局依据项目环评内容及评审意见,认为项目严格 按《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实施,项目是可行的。 因此,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 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 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后 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切割、打磨、焊接、装配、喷涂等工序均在全 封闭车间内进行,其中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 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焊接 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喷涂 -2- (喷油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UV 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要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二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 要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 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5、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切割打磨车间自然沉降粉尘 全部收集装袋后暂存于产品库与废边角料一并外售;废活性 炭、废UV灯管及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 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 卫部门处置。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 国家相关规定,建成投入生产运行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 2021 年 7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