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等违法案.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单位名称: 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文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50300561236355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勃湾)应急罚〔2022〕执-007 号 案件名称: 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 使用维护类等违法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101 原煤皮带廊(防爆区域)给煤机控制 箱未安装防爆型控制箱;精煤棚西北出入 口无“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原煤 棚西门无“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以及第三十六 条第一款 给予 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 金 20000 元(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