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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2023 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本方案适用于报考全日制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博士的考生。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 监督、指导和处理投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翔、金滔 副组长:黄群星、徐敏娜 成 员:张彦威、范利武、王凯、朱绍鹏、施建峰、王咨元、岳思聪 申诉联系人:徐敏娜,电话:0571-87952362,邮箱:xmn@zju.edu.cn 学院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至少有 5 名具有本校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和 1 名研究 生德育导师。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其职责为: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 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 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建议名单。学院根据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若干材料初 审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材料初审小组,每组至少 3 人。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人,复试小 组成员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 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二、材料审核 (一)直博生(全日制学术博士) 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 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学科现有指标情况,形成初审结果(含候 补),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初审通过考生按校内外免试生的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回复。 (二)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学术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 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 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学科现有指标情况,形成初审意见。 (三)普博生(全日制学术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 院系研究生科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初审小组对成功报名及成功 提交材料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 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并评定初审成绩,结合学科现有指标情况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初 审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考核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一)直博生 按校内外免试生的考核办法考核并录取。 (二)硕博连读生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总分为 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从事课题的了解,已获科研成 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三)普博生 初审通过后,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环节由笔试与综合面试组成,复试 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总分为 100 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过程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申请人需准备不少于 10 分钟的 PPT 报告,全面展示本人的教育经历、主要学业成绩、取得的研究成果、攻读博士 期间的研究设想等。专家问答部分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口语水平、研究兴趣及创新能力等进 行综合考察。 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权构成,总分为 100 分, 其中: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占 30%, 面试成绩占 70%。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复试安排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等实际原因而调 整,请务必关注学校、学院后续最新要求。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专业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或能源 动力 车辆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 程 研究所 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车辆所) 热能工程研究所 (热能所) 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 (热动所) 制冷与低温研究所 (低温所) 化工机械研究所 (化机所) 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车辆所) 制冷与低温研究所 (低温所) 科目 高等传热学 高等材料力学 测试技术 高等传热学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 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 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学院党委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 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此项工作可结合调档政审进行,申 请者人事档案和本人学习(工作)表现材料等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试中相关职 能部门和导师组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以了解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状况。 四、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报考志愿和招生指标,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 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如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根据其报考录取要求和学校博士招生改革的需 要,并根据综合成绩的从高到低排序上报学校,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 民厅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统一公布。 (二)调档审查及录取 由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和调档。要重点加强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完成政审和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 放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工作。 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三)其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项要求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以及《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 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