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国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兴府办字〔2022〕40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 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 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 2022 年 4 月 11 日县政府第 6 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现将《兴国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4 月 11 日 1 兴国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 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 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特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 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 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办事为 导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成 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目标。在 2020 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 批流程,完善审批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集成 三个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站式”全部进驻审批 大厅。到 2022 年 12 月底,实现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社会 投资项目、中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75、45、30 个工 作日。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 将原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 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再造为项目策划生成、 2 项目建筑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只提交一 套材料,实现多部门集成审批。由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 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制定本阶段集成审批实施细则,并整合 各自部门政务大厅窗口人员组建“一站式集成”审批受理前 台。 1.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建议后, 由牵头部门通过项目策划生成平台推送至有关部门征求意 见,各有关部门原则同意后,各部门对涉及本阶段的项目建 议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可研报告审批 (企业备案或核准)及招标事项核准、用地规划许可证、设 计方案审查等六个事项并行办理,实行集成审批。(牵头单 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前) 2.项目建筑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可同时提交本阶段所需 要的审批申请,实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 洪评、水保、人防审批,水、电、气、通信报装等事项各审 批部门集成审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县应急 管理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气象局、县财 政局、县人社局、县自来水公司、国网兴国供电公司、家欢 天燃气公司、电信兴国分公司、移动兴国分公司、广电网络 兴国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前)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在验收阶段即可同步提 交备案材料和“多测合一”综合测量报告,实行验收与备案 并行办理,牵头部门根据项目类别进行分类联合验收与备案, 不得要求建设单位二次申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 3 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完 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前) (二)集中审批服务 1.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 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办理。启动二 次事项划转,将具备划转条件的审批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对暂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 由部门先向审批科室集中,成建制进驻审批大厅,实现全流 程“一站式”快速审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 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 前) 2.市政服务“一表申请”。将多部门申请材料整合为一 张申请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开设水、电、气、通信 一表申请窗口,实行只填一张表单完成全部市政服务申请。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国 网兴国供电公司、家欢天燃气公司、电信兴国分公司、广电 网络兴国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前) (三)启动专项改革 1.做好施工图审查改革。根据《关于改进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字 〔2021〕8 号)文件要求,取消施工图审查前置,实行施工 图分类审查制度,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企 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环节和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 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 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2.试行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改革。在社会投资简易 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基础上,针对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和政 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豁免或告知承诺制、备案等方式提升 审批服务效率。根据《兴国县“豁免事项”清单(试行)》 豁免范围,审批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监管部门要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赣州 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3.深化“容缺+承诺制”改革。对照《江西省投资项目 “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事项清单》中的“容缺+承诺 制”审批事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 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未履行承诺的,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 决定。(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 局、县水利局、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运 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文广新旅局;完成 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 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钉钉子 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 确保完成改革任务,有力提升我县整体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 水平,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兴国速度”。 (二)统筹协调,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住建局改设到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 5 政审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 积极履职尽责,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县委编办、县财政局要为改革工作推进提供必要的人 员及经费保障。 (三)加强指导,做好宣传。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 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推广 “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举措,向企业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 精准推送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改革 走深走实,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兴国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事项清单 2.兴国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流程图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3 日印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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