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废气收集.doc
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随财采计(2020)546 号 招 标 人: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人: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 6 楼 电子地图指引:电子地图搜本公司名称 代理人电话: 0722—3315813、3315803 2020 年 12 月 1 招标文件发售意见表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招标文件同意,可以发售。 招标人: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章) 2020 年 12 月 16 日 2 目 目 录 录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 总则 .....................................................................................8 1.1 项目概况...............................................................................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8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9 1.5 费用承担...............................................................................9 1.6 保密...................................................................................9 1.7 语言文字..............................................................................10 1.8 计量单位..............................................................................10 1.9 踏勘现场..............................................................................10 1.10 投标预备会...........................................................................10 1.11 偏离.................................................................................10 2. 招标文件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1 3. 投标文件 .................................................................................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2 3.2 投标报价..............................................................................12 3.3 投标有效期............................................................................12 3.4 投标保证金............................................................................13 3.5 资格审查资料..........................................................................13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4. 投标 .....................................................................................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 5. 开标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5 5.2 开标程序..............................................................................15 5.3 开标异议..............................................................................15 6. 评标 .....................................................................................15 6.1 评标委员会............................................................................15 6.2 评标原则..............................................................................16 6.3 评标..................................................................................16 7. 合同授予 .................................................................................16 3 7.1 定标方式..............................................................................16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16 7.3 中标通知..............................................................................16 7.4 履约担保..............................................................................16 7.5 签订合同..............................................................................17 8. 纪律和监督 ...............................................................................1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7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7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 8.5 投诉..................................................................................1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10.电子招标投标............................................................................1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9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0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1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2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3 附件六:确认通知............................................................................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5 评标办法前附表..............................................................................25 1. 评标方法 .................................................................................27 2. 评审标准 .................................................................................28 2.1 初步评审标准..........................................................................28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8 3. 评标程序 .................................................................................28 3.1 初步评审..............................................................................28 3.2 详细评审..............................................................................2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9 3.4 评标结果..............................................................................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1 1. 图纸 ...................................................................................41 2. 工程量清单说明 ...........................................................................41 3. 投标报价说明 .............................................................................41 4. 其他说明 .................................................................................41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技术标准和要求..............................................................................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目 录 ....................................................................................4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5 4 (一)投标函..............................................................................45 (二)投标函附录..........................................................................4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7 三、授权委托书..............................................................................48 四、投标保证金..............................................................................49 五、工程预算书(完整的预算)..................................................................49 六、唱标一览表..............................................................................49 七、施工组织设计............................................................................50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51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52 附表三:进度计划..........................................................................53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53 八、项目管理机构............................................................................54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54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55 九、资格审查资料............................................................................5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5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7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58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及有关承诺 .....................................................59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 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 6 楼(可在电子地图上搜本代理公司名称查找本位置;大楼门 前此段主街道正在市政打围施工,行车和步行均不便,请注意识别本公司位置,建议提 前到达)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随财采计(2020)546 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财采计(2020)546 号 3、项目名称: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50(万元) 6、最高限价:250(万元) 7、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根据随县垃圾场的现场实际情况,结合 周围场地布置,将垃圾填埋场库区进行垃圾整形,整体覆膜,安装沼气井收集管,连接 沼气燃烧火炬设备进行沼气燃烧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 年 1 月。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为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详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 2020 年 4 月 1 日 以来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市政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市政 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 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其经营状态良好,2020 年 10 月 1 日以来 任意一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4)2017 年 12 月 1 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5)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最终结果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查询为准, 但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中标无效),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 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 6 楼(可在电子地图 上搜本代理公司名称查找本位置;大楼门前此段主街道正在市政打围施工,行车和步行 均不便,请注意识别本公司位置,建议提前到达) 3、方式: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其盖章的复印 件 1 套在本代理公司报名,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档):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 证,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 联系电话和 QQ 邮箱;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④拟派建造 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 工程类职称证书;不接受法人代表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⑤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 纳的有明细的社保资料;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上述复印件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 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 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 年 01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201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炎帝大道与老 316 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722-7503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 6 楼 联系方式:0722-3315803,3315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婧、刘丽冬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条 款 名 称 招标人 编 列 内 容 名称: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大楼 6 楼 联系人:包婧、刘主任 电话:0722-3315813、3315803,13339899017 1.1.4 项目名称 随县垃圾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随县垃圾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预算内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如有)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 月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条件:见公告要求。 信誉要求: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不在处罚期内而被限 制投标(如:受到主管部门通报,不正当竞争记录,拖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欠民工工资记录,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劣迹的不良记 录、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官方网上查询,并以此评 审)。 1.9.1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 不召开 □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问,2020 年 12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可向招标代理人 1272046611 或 1093607664QQ 邮箱提出,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提疑,最迟将在 2020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年 12 月 24 日 19 时 30 分前,返回所有投标人 QQ 邮箱, 投标人自行登录收取澄清内容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 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 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1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不允许 □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2.2.1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 2.3.2 2021 年 1 月 8 日 15 时 00 分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前 时间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均为投标文件的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组成部分 清单计价法;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176.26 万元,等于或 3.2.3 最高投标限价及计算方法 超过者为废标。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9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详评分表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文本格式签字或盖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二份 正本与副本应使用 A4 纸幅面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格式填报;按要求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 3.6.5 装订要求 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必须胶装,不允许出现 活页或类似活页,否则作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 招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201 室,开标时,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递交 单位的授权代表(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授权委托书原 投标文件要求 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递 4.2.2 交)准时到会,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否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201 室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代表和监标人共 5.2 开标程序 同检验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7.4.1 履约保证金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 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并按现行收费依据承担招标代理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上述已明确的网站公布,且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由投标人在上述地址自行查询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上述已明确的网站公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由投标人在上述地址自行查询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工程预算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明显低 于成本价的除外),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最高投标限价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企 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澄清,说明合理理由,拒不澄清或理由不合理的作废标处理。 3.2.2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编制方法:清单计价法。 编制依据: 1、湖北省 2018 市政、建筑安装及土石方预算定额等定额 2、湖北省现行费用定额 3、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2020 年第 11 月份 (参考) 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如有)、提供的施工图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 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 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人代表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监标单位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监标人检验投标单位代表身份是否合法有效;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年 投标报价(元) 月 日 时 分 质量标准 工期 备注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签名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年 月 (签字或盖章)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 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 元。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项目经理: 标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 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签字)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的通知,我方已于 (项目名称)关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形式评审 2.1.1 标准 报价唯一 密封装订要求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拟派项目机构 资格评审 符合文件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人员要求 2.1.2 标准 财务要求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工 期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响应性 2.1.3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评审 标准 符合“工程预算书”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必须按提供的工 工程预算书 程量清单量及内容,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否则为废标。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达到 14 分及以上投标才有效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计入总分,达到 14 分及以上为合 格,投标才有效) 2.2.1 分值构成 投 标 报 价:50 分 其他评分因素: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Q 计算方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施工组织 见 2.2.4(2) 评分标准 主要施工方法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2.5 分 投入物资、机械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1 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1 分 2.2.4 设计评分 质量技术措施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2.5 分 (1) 标准 安全技术措施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2 分 (20 分) 工期技术措施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1 分 文明施工措施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1 分 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图 不缺项得基本分 1 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 1 分 1、当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小于或等于 5 家时,评标价 (Q)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为大于 5 家的双数时,评标价 (Q)为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取中间 4 家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 2.2.4 评标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2) 的算术平均值 (50 分) 3、当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为大于 5 家的单数时,评标价 (Q)为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取中间 3 家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得分=50+[(Q-q)/Q]×100×1.5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得分=50-[(Q-q)/Q]×100×1 公式中:Q-评标价,q-投标报价。 2.2.4 投标工期 (3) 评分标准 是否提前工期 投标工期比要求的工期每缩短 1%得 0.2 分,最多得 2 分。 (4 分) 对工期有承诺,有投标报价 1% (不含本身)以上违约经济 有无经济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的得 2 分。 工程质量 对质量有承诺,有投标报价 3%(不含本身)以上违约经济 目标 有无经济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4 分) 工程实物量报价表、材料设备单价表、直接费、间接费、 表格齐全、准确 利润、税金费用表以及现场因素和施工措施费用表、总报 价表等各种表格齐全、准确的得 1 分,否则酌情扣分。 投标水平 (2 分) 各单项报价表与总报价表及投标文件总价填报的金额相 单项报价与总价相等 等(指以元为计价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得 0.5 分。 投标文件的涂改、修改 投标文件未出现涂改、插字等修改或个别出现涂改、插字 等是否规范 等修改但已加盖投标单位章校正的(暗标除外)得 0.5 分。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1 个 2.5 业 绩 分,共 5 分,投标时提供:中标公示官网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原件,其复印 (5 分) 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无效。 工艺流程 8分 对投标文件的工艺流程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比较,最优者 8 分,其 余酌情得分。 设备供货 安装方案 对投标文件的设备供货安装方案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比较,最优者 8 分,其余酌 及售后服 情得分。 务7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 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 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确认的工程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 人民币(大写) 元);项目 属于政府审计部门审核范围内的, 最终合同价款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的结 算金额为准。项目不属于政府审计部门审核范围内的,最终合同价款以发 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专业中介机构审计的结算金额为准。 (“政府审计部 门”或“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统称为“审计单 位”。)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5)人工费: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元); (¥ 元); 元); 元)。 元)。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 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 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 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 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址: 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同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关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含 工程量清单和答疑纪要)、图纸会审纪要、承包人投标文件及附件、发包 人和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 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 件或资料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 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按施工图纸要求执行。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报甲方同意后执行。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湖北省、随州市现行的所 有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均适用于本工程,如相关规定存在冲突, 以高标准要求为准。相关法律、标准、规范文件由承包人自行购买。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14 日; ; 。 无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纸质 4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质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 方案等工程相关资料;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 7 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 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7 日内审查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施 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 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 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 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 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 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 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 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 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 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 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据实结算,综 合单价不予调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或报价错误:①少报、 漏报、未汇总的部分,工程量原则上不予增补,视做包含在合同总价的其 他部分内,结算时扣除少报、漏报、未汇总部分差额;②多报工程量结算 不予计量,工程量据实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无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 ;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 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 存在的问题,参与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 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7 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 7 天发包人 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红线范围内, 接点 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按时足额 向发包人缴纳上月所发生的水电费。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 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竣工后 30 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需积极配合项目设备安装等 工作,配合服务工作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 名: ;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一切事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驻现场不少 于 6 日,每月不少于 24 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 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 30000 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 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承担 1000 元/天的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承担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 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7 日。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 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 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需书面向发包人请假, 发包人同意方可 离开施工现场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 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承担 800 元/天·人的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分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 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外,其它部分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除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专业工 程外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无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 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的控制,合同管 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同通用条款。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 定:承包方提供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 发包人授权监理人 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无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①达到随州市建筑优质工程,甲方给予 10 万 元奖励;达到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甲方给予 40 万元奖励; 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省级工程质量结构优质奖等专项奖项给予 10 万元奖励;达到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等专项奖项给予 6 万元奖励;同一 项目获多项奖励的,以最高金额计奖。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应在隐蔽前 48 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隐蔽工程验收 申请。监理工程师隐蔽验收时,应通知发包人到场,否则不能进行隐蔽验 收。承包人应对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将影片或照片提交监 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将影片或照片提交发包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标准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 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政府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 格支付,承包人进场时由发包方以预付款形式支付的款项包含此部分费 用。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 款执行。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开工前7日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的期限: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在 7 日内修改完成并重新提 交,监理工程师在 7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的期限: 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提交上月 20 日至本月 20 日的工程量进度报表以及下月施工计划。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有滞 后,及时提供进度修正计划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 7 日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3 日内,在指 定位置采用材质优良的彩钢板搭建临时设施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单位等提 供必需的施工现场办公室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80 天内发出 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 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 7 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拖延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 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 2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无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无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 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等,变更单据需 符合发包人要求并完善发包人规定的审批流程后方可生效。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 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 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随州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 规定计算的价格提出适当的单价,由发包人或审计单位审定。③由于清单 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 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按中标 价同等水平调整。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七日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七日内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 种方式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或第 3 种方式确定。(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采用第 1 种,其它 部分采用第 3 种)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承包人在实施前 28 天向监理 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 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提出意见,最终价格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此 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基期价格涨幅超过 10% 或跌幅超过 5%时,调整合同价格。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 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 / 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提交截止文件时间前的第 28 天时工程 所在地信息价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 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 格为基础超过 10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 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 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 础超过 10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 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10 %时,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无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 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由承包人承 担。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涨幅 10%以内的价格上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 第 11 条约定调整。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调整,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 行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额的 10%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项目开工前且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已支付后,至项目 开工时尚未支付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甲方将预付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 金,视做预付款已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不扣回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无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行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工程联系函;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 案; (8)国家、省、市颁布的关于工程税金、规费和人工费等造价调整 的最新政策性文件以投标期为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 / 〔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进度款支付:按形象进度设置付款节点,支 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50%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合同金额 的 10%。竣工结算付款:以审计单位结论为准,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 价款的 97%,预留 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据实付清。 进度款支付前,乙方需完成四项制度的建立,包括:(1)实名制管 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 85%以上,在建 项目实名制考勤率达 100%;(2)工资专户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 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政府性项目开设率 100%;(3)银行代 发工资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单个项目工 资代发率 90%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发工资项目率 90%以上;(4)工 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人社局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填写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 7 个工作日。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7 个工作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 7 个工作日。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 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 计算方法: 无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工 程的移交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 各项费用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 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造价的 0.5‰支付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无。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无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13.3.3 投料试车 /承担。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工程的 移交后退场。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项目完工后并经竣工验收 合格后提交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及审计单位要求提供,承包 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 虚作假、高估冒算;若结算造价最终审减(增)额超出 10%,则超额部 分造价的 8%作为增加的咨询费由承包方承担。 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 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确定后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确定后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结果为准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以审计单位审计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2年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扣留结算金额的 3%作为质量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 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2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3 /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 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期 约定执行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 约责任: 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无。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 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 约定, 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 任: 顺延延误的工期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 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 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7)其他: 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180 天后 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承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同通用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如果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义务行 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 30 天内仍无实质性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书面通知承包人 后全面接受工程,不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给 建设单位和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 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行协商 双方另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 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并承担 相关费用。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争议评审小组 未设置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向 (2)向 / 2 种方式解决: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 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 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 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全部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34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 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 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 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 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 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 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35 缺陷期内自接到甲方维修 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联系甲方,并于 36 小时内完成维修事项,否则甲方有 权自行维修,费用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支付,同一部位同一质量处,三次 维修后仍不能解决的,甲方自行维修,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 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地 承包人(公章): 址: 址: 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36 附件 2: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37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 3: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 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 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 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 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 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 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38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 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 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 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 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 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 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 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 39 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地 承包人(公章): 址: 址: 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40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 图纸 2.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 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 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3.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 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 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4. 其他说明 3.1 本项目竣工结算时以由国家审计部门审计为准。 3.2 工程结算时,有关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物价变化、索赔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关规定执行。 41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下 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执行 1.2 按现行的市政、建筑、安装等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1.3 按现行的市政、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 ; 1.4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 1.5 按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 42 ;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 月 43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工程预算书 五、唱标一览表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4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 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2 项和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我方按要求支付招标和预算有关费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45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3 缺陷责任期 1.1.4.5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日历天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46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47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8 四、工程预算书(完整的清单预算表格,否则为废标) 五、唱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报价 工 期 质量目标 (元) 项目经理 (日历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该表供唱标时使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 容须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唱标一览表为准。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该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信封上应写明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49 六、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 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进度计划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 技术标分为明标和暗标,本工程采取明标 50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型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国别 制造 数量 规格 生产 用于施工 能力 部位 额定功率 (kW) 产地 年份 51 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52 附表三:进度计划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 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 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53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备注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54 专业 养老保险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 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55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网 址 联系方式 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5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57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58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及有关承诺 59

招标文件-废气收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