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医保秘〔2022〕12号.docx
寿医保秘〔2022〕12 号 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医疗保障 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医保办,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 强基金监管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持续保持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 行为高压态势,切实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坚 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就做好我县 2022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维护 基金安全作为当前医疗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压紧压实基金监管 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淮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实 -1- 施方案》,依据 42 项考核清单,深入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 革要求,着力解决基金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医保基金 安全,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不断提高人民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巩固高压态势 (一)严格落实日常监管。继续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 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自查自纠全覆盖。组织开展医保经办 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县医保中心结合全省医保经办机 构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认真梳理风险点,开展我县医保经办机构 自查自纠工作。依据省局制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问题 清单,县基金监管股牵头指导各机构开展自查自纠,5 月 20 日 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日常稽核全覆盖。医保经办机构要组 织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 准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由县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牵头,医保 经办机构配合,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稽核。三是抽查 复查全覆盖。县医保局统筹辖区内监管力量,对本辖区内医保部 门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部分定点机构医保政策执 行情况开展抽查。县医保局负责对辖区抽查复查,抽查定点医药 机构至少包括一家县级公立医院、一家民营医院、一家乡镇卫生 院和一家药店。 (二)开展专项整治。在完成日常监管“三个全覆盖”任务的 -2- 基础上,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统一部署,纵深 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肿瘤基因检测、血液 透析、低指征入院、医保个人账户、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 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存在的“三假”突出问题,联合公 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惩戒,零容忍打击。根据我 县基金监管实际情况,举一反三,做好门诊慢特病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 (三)强化异地就医监管。要切实履行就医地监管职责,将 异地就医监管纳入本地基金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配合市医 保局与省内相关地市医保部门就门诊慢特病跨地区结算方面存 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异地就医联合监管。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一)加快实施智能监管。全面推行视频监控技术应用,实 现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上线应用全覆盖。积极探索定点医 疗机构事前监管系统,引导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将省医保局制定的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问题清单维护到医院 HIS 系统。医保 经办机构要继续推进慢病费用管理,持续完善慢病监管系统,要 继续推进 OCR 审核系统,防范化解异地手工报销风险,要继续 开展 DIP 监管工作,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使用。 (二)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依据《淮南市定点医疗机构年度 考核自查内容及评分标准》,配合市医保局对全县二级及以上定 -3- 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考核,主要与组织管理、资料管理、费用管 理、住院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指标关联,根据信用等级高低, 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贯彻落实《淮南市医疗保障 DIP 试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 DIP 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能动 性。探索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评价 和积分管理模式,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推动实施 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开展自律建设,促 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深化部门协同,强化综合监管 (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县维护基金安全领导小组确 定的职责,压实各相关部门基金监管责任。定期开展部门会商, 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司 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切实 推进协同监管从处置突发事件向常态长效转变。 (二)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在基金监管 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举报奖励,坚持快奖、重奖。充分调动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积极性,引导其当好医保基金监管的宣传员、 监督员和联络员。认真落实国家医保局典型案例曝光台制度,向 社会公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 -4- 五、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工作保障 (一)完善基金监管体系。按照淮南市《医保基金监管网格 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淮医保发〔2021〕42 号)要求,完善乡 镇、村(社区)医保基金监管网格化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理论培训和实战训练,不断 提升基金监管能力。今年,县医保局将组织开展一期全县医保基 金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负责医保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培养医保基金监管力量。 (三)引入第三方力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聘请医 学、大数据、财务、审计、统计及商业保险等第三方机构及专业 人员,协助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病历核查、大数据分析、 财务审计等,提高基金监管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4 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县医 保局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宣传解读《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等政策法规,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探索利用两微一端、短 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提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法规的 -5- 知晓度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 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浓厚氛围。 七、严守纪律规矩,廉洁高效工作 医保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坚持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 医保基金监管环境。基金监管工作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任何贪污腐 败和权力寻租,坚决杜绝有线索不核查、有案件不查处、系统内 外勾结等行为。县医保局将对基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失职、 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乡镇基金监管工作重大事项要及 时报告县医保局。 2022 年 3 月 22 日 寿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6- 2022 年 3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