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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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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doc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年加工800套定制木作工艺品项目 2208-410322-04-01-717371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亚锋 联系方式 186****6990 建设地点 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铁楼村 地理坐标 (112度19分31.113秒,34度49分59.585秒) 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 娱乐用品制造业 工艺美术及 国民经济 建设项目 礼仪用品制造,十七、木材加 C2431雕塑工艺品制造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 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业 木质制品制造和十八、家具 制造业 木质家具制造 新建(迁建) 首次申报项目 改建 建设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建设性质 申报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扩建 技术改造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核准/ (核准/备 / 备案)部门(选 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文号 填) (选填) 环保投资 1850 16.6 总投资(万元) (万元) 环保投资占比 0.9 施工工期 2个月 (%) 否 用地 (用海) 3826.69 是否开工建设 是: 面积(m2)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洛政 【2021】7 号)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 准入清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洛政【2021】7 号)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1.1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 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铁楼村,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在孟津区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黄河干流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黄河湿地生物多样 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黄河小浪底水库南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等) ,项目选 址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1.2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 行二级标准,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1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项 目 所 在 评 价 区 域 PM2.5 、 PM10 、 O3 不 能 满 足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废气、木加工工序颗粒物和食 堂油烟,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水性漆 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 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营运期间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降噪后对周 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1.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横水镇自来水管网供给,用电来自横水镇电网;本项目租用 场地属于建设用地,不新增占地;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属 于高耗能和资源消耗型企业,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符 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2 1.4 负面清单: 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 的函》(洛市环[2021]58 号),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所属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为一般管控单元 ZH41032230001,对本项目有关的要求列表如下,并对相应要 求进行分析。 表1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项目与洛市环[2021]58 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 相 符 性 空间布局约束 一般管控单元 ZH41032230001 1、新建涉VOCs项目,严格落实 大气攻坚等文件要求。 2、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必须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41/2087-2021)中的相关标 准。 3、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 地块,未经土壤环境调查确定未 受污染的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 序,不得办理建设许可证。 1、喷漆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喷漆房 收集后通过纸盒过滤器、过滤棉过 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 处理,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处理后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2017]162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GB37822 -2019)排放限 值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 理后定期抽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本项目租赁地块1990年以前为铁 楼村耕地,1990~2002年为孟津县机 符 合 械三厂,生产农用机械零件,2002 年孟津县腾达陶瓷助剂厂建厂生产 羧甲基纤维素钠(CMC),该厂2007 年停产,目前厂房内的原材料及产 品均已清空,主要生产设备拆除完 毕。根据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北 京诚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 的《孟津县腾达陶瓷助剂厂疑似污 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可知,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 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建设用 地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根据 初步调查报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 污染地块。”(见附件17)。 污染物排放管控 1、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 本省使用要求的机动车船、非道 路移动机械用燃料。 2、禁止含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废 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 3、涉重行业企业废水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重金属污染 3 1、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照要求管 符 理货物运输车辆。 合 2、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3、本项目餐厅配备油烟净化器。 物应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要求。强化餐饮油烟的治理和管 控。 环境风险防控 1、以跨界河流水体为重点,加 强涉水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建立 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 制,严格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 险。 2、做好事故废水的风险管控联 动,防止事故废水排入雨水管网 或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1、本项目所处区域无跨界河流。 2、本项目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 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用于 附近农田施肥;水性漆喷枪清洗废 水回用于调漆,无生产废水外排; 厂区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符 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新改扩建设项目的清洁 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企业应加大污水回用力度, 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 再生水利用率。 1、本项目属于雕塑工艺品制造和木 质家具制造项目,国家尚未颁布本 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本项目生产 设备均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符 (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 合 四批)》的淘汰之列。 2、运营期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回用 于调漆,无生产废水外排。 2、项目与《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 坚战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 号)相符性分析 表2 序号 本项目与洛环委办[2022]12 号相符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 符 性 《洛阳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3.推进 绿色低 碳产业 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煤炭 消费减量替代等相关要求, 积极支持节能环保、 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落实《洛阳市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从 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坚 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落实“两 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全市严禁新增钢铁、 本项目属于雕塑工艺品制造 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甲醇、 和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 合成氨)、氧化铝、焦化、铸造、铝用碳素、 “两高”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产能。禁止耐火材料、 “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严格执 铅锌冶炼(含再生铅)行业单纯新增产能。水泥 行“三同时”制度;项目达到家 行业产能置换项目应实现矿石皮带廊密闭运 具制造企业A级水平。 输,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区域污染 物削减制度,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 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 达到A级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 平。 4 符 合 29.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对汽车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 构制造、工程机械等行业溶剂型涂料、油墨、 本项目计划针对油性漆喷涂 符 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 工艺进行技术攻关, 逐步减少、 合 辅材料替代计划。原辅材料实施源头替代的企 最终停用油性漆料。 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可实施自主减 排。 30.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各 县区组织对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工艺类型、处理能力、运行情况、耗材或药剂 更换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和废过滤棉、废催化 喷漆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喷 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二次 漆房收集后通过纸盒过滤器、 符 污染物规范化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治理 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 合 设施设计不规范、与生产系统不匹配,单独使 +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处理后 (六)强 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技术, 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化挥发 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效果差的, 建立清单台账, 性有机 力争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升级改造并开展 物治理, 检测验收,严把工程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打好臭 31.提升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2022年5 氧污染 月底前全面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 防治攻 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 坚战 项目含油漆、胶粘剂均采用桶 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组织开展VOCs抽测, 装,在漆料库储存;调漆、喷 开展工业涂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漆和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 准执行情况检查,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问 进行;喷漆工序有机废气经密 题进行整治。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行业 闭喷漆房收集后通过纸盒过 重点治理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 滤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 符 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废水储罐 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 合 废气未收集,LDAR工作不符合标准规范等问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题;焦化行业重点治理酚氰废水处理无密闭、 满足《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露问题;工业涂装、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 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 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 〔2017〕162号)要求。 对无法实现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在 保证安全情况下,应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 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收集处理VOCs废气。 《洛阳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五)统筹做好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3.调 整优化 产业结 构。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 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 划环评。持续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 电镀、皮革、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 业改造转型升级,推动化工、印染、电镀等产 业集群提升改造。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 业布局调整,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城市建 成区高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和敏感区域、水污染 严重地区高污染企业布局优化,制定实施落后 产能淘汰方案。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 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 园区。 5 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不属 于“两高”项目,不在敏感区域、 水污染严重地区,也不在黄河 相 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 符 围内,符合产业政策、“三线 一单”要求。 《洛阳市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 一般固废收集后存 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推动危险废 放于一般固废暂存 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和 间内,定期外售;危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 险废物暂存于危废 自行利用、经营、监管“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 暂存间,定期交由有 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 资质单位处置。 5.全面 提升固 体废物 监管能 力。 相 符 综上,本项目满足《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 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洛环委办[2022]12 号)相关要求。 3、与《洛阳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8 号)相 符性分析 表 3 项目与洛环委办[2022]8 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 文件要求 项目特点 相 符 性 (一)巩固完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 1、完 善工 业企 业源 头替 代工 作。 对近几年来在汽车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 刷、钢结构制造、工程机械等行业,使用涂料、 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的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 辅材料工作进行动态排查,核查替代计划落实情 况,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含 量和使用量等,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对含VOCS产 品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开展抽检抽查, 检查产品VOCS含量检测报告,并抽测部分批次产 品。 项目属于雕塑工艺品制造 和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喷漆 过程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漆, 符 本项目计划针对油性漆进 合 行技术攻关,逐步减少、最 终停用油性漆料;运营期按 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二)强化无组织排放过程控制 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 4、加 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 强无 持负压运行。……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 组织 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 排放 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生产线 废气 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 收集。 持微负压。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 破损。 7、强 以生产车间顶部、生产装置顶部、备用烟囱、废 化有 弃烟囱、应急排放口、治理设施等为重点,对旁 机废 路进行系统排查,除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保留的应 气旁 急类旁路外,应采取彻底拆除、切断、物理隔离 路管 等方式取缔旁路(含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建设的直 理。 排管线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 业生产车间原则上不设置应急旁路。对于确需保 留的应急类旁路,企业应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铅封,通过安装自动 监测设备、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并保存历史 记录,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6 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废气 在干式喷漆房内采用全密 闭集气罩收集,喷漆房保持 负压运行, 集气系统全密闭, 符 经纸盒过滤器、 过滤棉过滤, 合 然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排 放,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设置有机废气旁 符 路。 合 做好台账记录。建设有中控系统的企业,应在旁 路设置感应式阀门,阀门开启状态、开度等信号 接入中控系统,历史记录至少保存5年。 (三)强化工业企业VOCs治理 11、全 面淘 汰低 效治 理设 施。 15、开 展监 测工 作。 各县区进一步排查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 催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 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技术,对于治理成 效差、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涉VOCs企业,应通过 更换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 依法关停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推动VOCs排放量 大,排放物质以烯烃(如化工等)、芳香烃(如橡胶、 溶剂制造、涂装、塑料等)、醛类(如家具、木材、 纺织等)等为主的企业,排查薄弱环节,制定“一企 本项目VOCs废气治理采用 一策”治理方案。督促未按要求更换活性炭的企业 本项目喷漆工序设置喷漆 及时更换,对于VOCs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 房,漆雾经纸盒过滤器、过 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 滤棉过滤后有机废气经吸 二次污染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 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企业应对活性炭质量严格 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该废 把关,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 气治理工艺属于复合治理 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 工艺,不属于采用单一治理 碘值不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 工艺的低效治理技术,废气 2 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1100m /g(BET)。一次性活 经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 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 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企业应使用合格的催化剂并 足额添加,催化剂床层的设计空速宜低于 40000h-1,采用非连续吸脱附治理工艺的,应按设 计要求及时解吸吸附的VOCs,解吸气体应保证采 用高效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蓄热式燃烧装 置(RTO)燃烧温度一般不低于760°C,催化燃烧装 置(CO)燃烧温度一般不低于300℃,相关温度参数 应自动记录存储。 8月底前,完成省重点行业企业VOCS监测工作:9 本项目不涉及主要排放口, 月底前完成其余重点企业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 且有机废气排放风量低于 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监督管理。 10000 m3/h,有机废气产生 进一步加强排查,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风量 量均小于2kg/h,故本项目无 大于10000m3/h或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大于2kg/h以 需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监 上的主要排放口须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施 测设施。 (FID检测器)。 符 合 符 合 综上,本项目满足《洛阳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 办[2022]8 号)相关要求。 4、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方案(2020 年修订版)》(环办 大气函[2020]340 号)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和雕塑工艺品制造,建设单位按家具制造 A 级要求进行 建设,项目与家具制造行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相符性分析见 下表: 7 表 4 项目与家具制造绩效分级指标相符性分析 差异化 指标 家具制造A级企业 本项目 相 符 性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 80g/L(见附件11-1), 满足《木器涂料中有害物 质 限 量 》 ( GB185812020 ) 水 性 涂 料 色 漆 ≤250g/L,水性涂料清漆 ≤300g/L的要求;使用的 使用的水性涂料(含水性UV、腻子)满足《木器涂料 底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要求;使用的无溶剂 为364g/L(见附件7), UV涂料、溶剂型涂料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面漆为228g/L(见附件 符 原辅材料 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使用的 5),均满足《低挥发性 合 水性和本体胶粘剂满足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 (GB33372-2020)要求;使用的清洗剂满足《清洗剂挥 品 技 术 要 求 》 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要求。 (GB/T38597-2020)溶剂 型木器涂料≤420g/L要求;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为256g/L(见附件9), 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 化 合 物 限 量 》 (GB33372-2020)“木工与 家具”聚氨酯类溶剂型胶 粘剂≤400g/L要求。 生产工艺 无组织 排放 废气治 理技术 80%以上的产品使用高效涂装设备, 包括往复式喷涂箱、本项目使用高效涂装设 符 轮涂、淋涂、机械手、静电喷涂等技术。 备。 合 本项目油漆、稀释剂和固 化剂采用桶装,密闭存储 涂料、稀释剂、消洗剂等原辅材料密闭存储,原辅材料 在漆料间;调漆、喷涂和 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 晾干工序在密闭喷漆房 符 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施胶、调配、内进行,废气通过纸盒过 合 喷涂、流平和干燥工序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 滤器、过滤棉过滤后再经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 标排放。 本项目下料、砂光、机加 开料、砂光等工序设置中央除尘系统;机加工、打磨工 工、打磨等工序含尘废气 序设置中央除尘系统或采用袋式除尘、滤筒除尘等除尘 设置中央除尘系统处置, 工艺 采用袋式除尘工艺。 1、溶剂型涂料:涂饰(含UV涂料喷涂)、干燥、调配、 流平等废气采用漆雾预处理+吸附浓缩+燃烧(蓄热燃 本项目喷漆工序设置喷 烧、催化燃烧)工艺处理; 漆房,油漆废气经纸盒过 符 2、其他涂料:涂饰、干燥、调配、流平等废气采用漆 滤器、过滤棉过滤后经吸 合 雾预处理+吸附浓缩+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 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 NMHC排放速率<2kg/h末端采用漆雾预处理+吸附法等 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技术工艺处理。 8 本项目PM10 、NMHC排 放 浓 度 均 不 高 于 10 、 20mg/m3,且满足《关于 3 PM、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 ;且所 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符 排放限值 有污染物稳定达到地标排放限值。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 合 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中家具制造业建议值。 监测监 控水平 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10000m3/h的主要排放口安装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 符 NMHC自动监测设施,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单位。 合 综上,本项目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方案(2020 年 修订版) 》 (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相关要求。 5、与《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T1946-2020)相符 性分析 表5 与 DB41/T1946-2020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内容 总 体 要 求 源 头 控 制 本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横水镇乡贤返 新建企业原则上应进入园区, 并符合规划及政策要求, 乡创业园内,符合规划及 涂装工序的设置应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坚持源头 政策要求,调漆、喷漆及 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相结合并防止 晾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 二次污染的全过程VOCs综合防治原则。VOCs污染治 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理应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涂装工序企业集 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中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宜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配 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 备高效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 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产业集聚区建设区域活性炭再生基地、集中回收、再 准》(DB41/1951- 2020) 利用。 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非 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要求。 涂料选择:强化源头替代,宜选用粉末、水性、高固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挥 份等低VOCs含量涂料,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 发性有机物含量为80g/L 性的清洗剂、替代溶剂型涂料、清洗剂。使用的低 (见附件11-1),满足《木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水性涂 料色漆≤250g/L,水性涂料 清漆≤300g/L的要求;使用 的底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为364g/L(见附件7),面 漆为228g/L(见附件6), 均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 求》(GB/T38597-2020)溶 剂型木器涂料≤420g/L要 求;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 含 量 为 256g/L ( 见 附 件 9),符合《胶粘剂挥发性 有 机 化 合 物 限 量 》 9 相 符 性 相 符 相 符 (GB33372-2020)“木工与 家具” 聚氨酯类溶剂型胶 粘剂≤400g/L要求。 过 程 管 理 清 洗 过 程 末 端 治 理 涂装工艺设备的选择: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减少涂 覆、烘干次数。采用高效涂装设备,提高涂覆效率。 本项目采用高效涂装设 采用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辊涂等技术,减少空 备。 气喷涂的应用: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喷涂替代人工喷 涂。 本项目油漆、稀释剂、固 储存过程:涉VOCs原辅材料应储存在密闭容器内, 化剂和胶均为密封桶装, 并存放于封闭空间。确保原料储存过程中容器加盖、 储存在漆料库中,定期专 封口、无破损、无泄漏,保持密闭。 人检查防止破损泄露。 调配过程:涉VOCs原辅材料的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 本项目调漆、喷漆均在密 者封闭空间内进行,计算、搅拌、调配过程产生的废 闭喷漆房中进行。 气应收集处理。 输送过程:VOCs原辅材料应采用密闭管道或者采用 本项目漆料经密闭管道输 密闭容器输送。VOCs原辅材料在储存、调配、输送 送至喷枪。 过程中一旦发现泄露,应及时恢复和处置。 涂装过程:喷枪选择:根据涂装对象大小和形状选择 合适的喷枪,平面状大型被涂物可选用大型喷枪,涂 装对象小、凹凸不规则或局部涂装作业时宜使用小型 喷枪,涂料用量少的情况下宜使用重力式喷枪。喷涂 操作。降低喷枪压力和喷涂速率并保持平衡,喷枪应 本项目采用小型喷枪,喷 与被涂面垂直,喷涂距离15cm-20cm,喷枪运行速度 涂过程在喷漆房内进行, 宜0.4m/s-0.7m/s。换色作业:准确控制换色涂料用量, 废气通过纸盒过滤器、过 缩短换色时问,按照从浅到深的顺序涂装,类似颜色 滤棉过滤后再经吸附/脱 涂装宜持续作业、批量完成。装备设施:涂履、流平、 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 干燥等作业应在封闭空间内操作,保持门窗为常闭状 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态,废气收集排至VOCs处理设施,无法在封闭空间 内操作的,应采取局部废气收集措施,废气收集排至 VOCs处理设施。涂料回收,对于涂料可回收的喷涂 工艺及设备,应配备涂料回收装置,回收的涂料循环 利用。 合理控制有机清洗剂用量,少量多次清洗。集中清洗 应在密闭装置或封闭空间内进行,清洗过程产生的 本项目喷枪在喷漆房内清 VOCs 废气应收集处理。使用后的有机清洗剂应放入 洗,使用后的稀释剂放入 密闭容器,回收储存。清洗完成后,沾染有机清洗剂 密闭容器内保存。 的废抹布等应放入密闭容器,减少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收集的有机废气初 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 排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 VOCs末端处理设施采用 率大于2kg/h时,配置的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 催化燃烧技术,其处理效 于80%。工业涂装工序VOCs排放应符合GB37822, 率为95%。VOCs排放满足 GB16297或相关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 《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 要求。 废气收集:企业应设置高效废气收集系统,考虑生产 本项目调漆、喷涂和晾干 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 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 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喷涂、晾干、调配、流平废气宜 行, 废气通过纸盒过滤器、 收集后合并处理、采用溶剂型涂料时,其烘干废气宜 过滤棉过滤后再经吸附/ 10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单独收集处理。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封闭空间的,除行 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按 G8-14443.G8-14444合理设置通风量。 废气处理:水性涂料及低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 喷涂流平废气:可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湿式除尘或干式 过滤+吸附,典型处理技术路线湿式除尘器或干式过 滤+活性炭吸附。技术适用条件:适用于小规模工业 涂装工序的漆雾、较低浓度的VOCs废气处理,后期 维护需定期清理、更换过滤材料,定期更换或再生活 性炭; 烘干废气:可采用的处理工艺为降温+吸附,典型处 理技术路线降温+活性炭吸附。技术适用条件:适用 于小规模工业涂装工序较低浓度的VOCs废气处理, 后期维护需定期清理、更换过滤材料,定期更换或再 生活性炭。 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 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喷漆房中产生的废 气经纸盒过滤器、过滤棉 过滤后,经吸附/脱附+催 化燃烧处理,然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 和催化剂定期更换。 相 符 根据以上分析内容,本项目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 范》(DB41/T1946-2020)要求。 6、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雕塑工艺品制造和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已取得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的批复,项目代码为 2208-410322-04-01-717371(详见附件 2)。本项目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 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铁楼村,占地 5.74 亩;位于横水镇乡贤返乡创 业园内,符合规划及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地块为建设用地(见附件 3 和附件 16), 该项目符合横水镇镇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不会对建设项目产生制约因素。 综上,本项目符合横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8、饮用水源保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的通知》 (豫政办〔2016〕23 号) ,孟津县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共 9 个,均为地下水饮 用水源地。本项目附近有横水镇、马屯村和常袋镇地下水井,距本项目最近的为马 屯村地下水井。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如下: 孟津县小浪底镇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石门村井外围 50 米的区域,马屯村四队井外围 200 米的区域。 11 本项目选址位于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铁楼村,根据调查,距孟津县小浪底镇地 下水井群马屯村四队井 2.4km,本项目与水源地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 8。本项目不 在孟津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划的通知》相关要求。 1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3 月,主要为横水镇周边及洛 阳市的企事业单位制作匾额、标牌、屏风、特色木雕家具等定制木作工艺品,推广传 统木雕工艺和文化。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投资 1850 万元,租用原孟 津县机械三厂闲置厂房及办公配套用房 1500 平方米, 加工木作工艺品。 本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在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 2208-41032204-01-717371,见附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利用外购木料 加工定制木作工艺品和木质家具,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 业” 中“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中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下的, 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及以上的”类、“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 藤、棕、草制品业 20”,“33 木质制品制造 203”中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及以上的”类和“十八、家具制造 业 21”中的“木质家具制造”中的“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 ,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河南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环评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编制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 800 套定制木作工艺品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铁楼村 建设内容:租用孟津县机械三厂旧址,对原有的厂房、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进行 13 修缮,加工木作工艺品;工艺流程:外购木料—备料—机加工—砂光—组装、打磨— 喷漆—包装—销售;主要设备:圆盘锯、精密锯、五碟锯、纵向锯、平刨机、压刨机、 雕刻机、锣机、立铣机、喷涂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 800 套定制木作工艺品, 主要为横水镇周边及洛阳市的企事业单位制作特色木雕家具、屏风、匾额、标牌等定 制木作工艺品,推广传统木雕工艺和文化,市场前景广阔。 3、地理位置与周围环境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铁楼村,项目东侧为闲置养牛场;西侧为 隆化大道,隔路为民居;南侧隔路为民居;北侧为农户民居。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 2,周围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3,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现状图见附图 4,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5。 4、建设内容 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工程 分类 主体 工程 表6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名称 数量 面积 木加工车间 1个 400m2 仓库 1个 150m2 用于备料、机加工、砂光、组 装打磨 产品存放 CNC雕刻间 1个 100m2 木工雕刻 1个 10m2 储存漆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 办公室 1座 800m2 两层办公楼 给水 由孟津区横水镇管网供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 附近农田施肥 由孟津区横水镇电网供电 处理下料、机加工、打磨等过 / 1套 程产生的颗粒物 / 1套 处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漆料库 公辅 工程 排水 供电 中央除尘系统 环保 工程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功能 备注 租赁已有 租赁已有 租赁已有 依托所租 厂区 新建 化粪池 1个 6m3 预处理生活污水 新建 一般固废暂存间 1个 20m2 暂存一般固体废物 新建 1个 15m2 暂存危险废物 新建 危废暂存间 5、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产品名称 定制木作工 艺品 新建 类型 匾额 屏风 表 7 产品方案一览表 单位 年产量 100 套 100 套 14 备注 消耗木材35m3 消耗木材45m3 特色木雕家具 标牌 其他木作工艺品 400 100 100 套 套 套 消耗木材250m3 消耗木材20m3 消耗木材50m3 6、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8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圆盘锯 台 1 木料断料 2 纵向锯 台 1 将较宽的木料纵向锯切成需要的宽度 3 平刨机 台 1 将木材刨平整 4 压刨机 台 1 将木材刨平整 5 精密锯 台 1 修整木材长度、宽度 6 立铣机 台 1 木材开槽及造型加工 7 五碟锯 台 1 开榫 8 方孔机 台 1 木材钻孔 9 砂光机 台 1 表面打磨 10 锣机 台 1 木材切圆弧 11 CNC雕刻机 台 2 木材雕刻 12 激光打标机 台 1 在部分产品上蚀刻企业商标 13 喷枪 个 2 / 7、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9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 单位 最大储存量 1 原木 400 m³ 100m³ 备注 / 聚氨酯色漆用作底漆,每桶 18kg,密度为980kg/m3 聚氨酯清漆用作面漆,每桶 18kg,密度为980kg/m3 2 底漆 0.189 t 3桶 3 面漆 0.157 t 3桶 4 稀释剂 0.173 t 3桶 密度为800kg/m3 5 固化剂 0.173 t 3桶 密度为1000kg/m3 6 发泡胶 40 kg 3桶 每桶2kg,密度为1050kg/m3 7 水性漆 0.94 t 5桶 每桶20kg,密度800 kg/m3 8 腻子粉 0.1 t 3袋 / 9 铜/铝配件 500 件 100件 / 10 砂纸 6000 张 1000张 / 11 水 240.09 m³ / / 12 电 24000 kW·h / / 15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表 10 主要原辅材料组分一览表 物料名称 面漆 底漆 组分含量 醇酸树脂 70%,哑粉 5%,二甲苯 8%,醋酸丁酯 8%,流平剂 0.2%,消 泡剂 0.2%,硅微粉 8.6% 醇酸树脂:60%,滑石粉 25%,二甲苯 5%,醋酸丁酯 5%,流平剂 0.1%,消泡剂 0.5%,硬脂酸锌 4.4% 稀释剂 酯类 50%,醇类 20%,醚类 30% 固化剂 聚氨基甲酸酯 50%,脂类 50% 发泡胶 聚氨酯 55-75%,烷烃溶剂 45-25% 水性漆 丙烯酸乳液 70%,高纯水 30% 油漆:根据油漆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面漆 VOC 含量为 228g/L(见附件 5) , 底漆 VOC 含量为 364g/L(见附件 7) ,均符合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 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 》溶剂型涂料中木器涂料 VOC 含量限量值≤420g/L 的 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 80g/L(见附件 11-1),满足《木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水性涂料清漆≤300g/L 的要求。 发泡胶:发泡胶总挥发性有机物为 256g/L(见附件 9),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 ,“木工与家具”聚氨酯类溶剂型胶粘剂 VOCS 限量值 ≤400g/L 的要求。 本项目喷涂工序漆料平衡见下图。 16 图 1 漆料平衡图(单位:t/a) 8、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生产用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水性漆调配使用水量为漆量的 10%左右,水性漆用 量约为 0.94t/a,则用水量为 0.094t/a。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无生产废水 外排。 生活用水:本项目员工为 20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 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 ),日常工作人员生活用水水量取 40L/ (人·d),则员工用水量为 0.8m3/d(240m3/a)。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 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供电 项目年耗电量 24000kW·h,由横水镇电力系统供应。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每天一班,每班 8h,年生产天数 300 天。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7 1、工艺流程 图 2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备料 本项目外购木材原材料种类有原木、方木、板材,根据订单需求用圆盘锯或纵向 锯将木材切割成所需尺寸,部分板材需要通过榫接拼成需要的宽度。 备料锯切过程会产生粉尘、木屑;榫接拼板过程中部分接缝处需涂胶,会产生少 量有机废气、废胶桶。 (2)机加工 工人根据客户需求对木料进行相应的机加工,包括木材定长、定宽、造型加工、 钻孔、裁准、纵切、出榫、开槽、锣边、雕刻等。 机加工工序均会产生粉尘、木屑;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3)砂光 使用砂光机将木材表面打磨平整。砂光过程会产生粉尘。 (4)组装、打磨 将木料与配件组合后补腻子并进行手工打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及废砂纸。 (5)喷漆 18 本项目设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喷漆房内部完成,喷漆房通风换气系统 保持微负压运行。采用静电喷涂工艺,油性漆喷涂 2 道底漆、1 道面漆;水性漆喷涂 一道面漆;底漆喷涂晾干后需经人工砂纸打磨处理,然后再进行面漆的喷涂加工。喷 涂后在晾干房中自然晾干。 喷漆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纸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和废催化剂等。 (6)包装外售 产品用环保纸箱包装后放入成品区暂存。 2、产排污环节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施胶废气、油漆废气、木作粉尘和餐厅油烟等。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 回用于调漆,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来自员工生活产生 的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备料、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木材边角料和人工打磨过程产生的 废砂纸。危险废物来自施胶产生的废胶桶,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喷漆过 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漆渣,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盒、废过滤棉、废活 性炭和废催化剂。 表 11 类别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 项目 产生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喷漆废气 调漆、喷涂、晾干 非甲烷总烃、漆雾、苯、甲苯及二甲苯 木作粉尘 备料、机加工、砂 光、组装和打磨 颗粒物 施胶废气 榫接拼板 非甲烷总烃 食堂废气 食堂 油烟 废水 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 COD、SS、氨氮 噪声 机械噪声 设备运行 噪声 废边角料 机加工 木材边角料、木屑、锯末 除尘灰 中央除尘器除尘 除尘灰 油漆桶、废胶桶 涂料包装 油漆桶、废胶桶 废砂纸 打磨 废砂纸 废气 固废 19 废润滑油 机械设备维护 石油类 废漆渣 喷漆 油漆 废纸盒、废过滤棉 油漆废气处理 废纸盒、废过滤棉 废活性炭 油漆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废催化剂 油漆废气处理 废催化剂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4)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机械噪声,运行时其噪声级为 70~80 (dB)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租赁地块 1990 年以前为铁楼村耕地,1990~2002 年为孟津县机械三厂, 生 产 农 用 机 械 零 件 , 2002 年 孟 津 县 腾 达 陶 瓷 助 剂 厂 建 厂 生 产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钠 (CMC),该厂 2007 年停产,目前厂房内的原材料及产品均已清空,主要生产设备 拆除完毕。根据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北京诚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孟津 县腾达陶瓷助剂厂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可知,本项目地块“土 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 GB36600-2018 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根据初 步调查报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见附件 17) 本项目对原有的厂房、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修缮之后进行建设。 综上,拟建场地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 2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判定 本次评价以 2021 年为评价基准年。项目所在区域属空气环境质量二类功能区, 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了解建 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2021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 报》 (http://sthj.ly.gov.cn/Department?cateID=65)的数据进行评价,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2 洛阳市 2021 年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43 35 77 7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29 40 1100 4000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值的 172 160 第90百分位数 单位: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122.9 不达标 110.0 不达标 10 达标 72.5 达标 27.5 达标 区 污染物 PM2.5 PM10 SO2 NO2 CO 域 O3 环 由 上 表 可 知 , 区 域 PM2.5 、 PM10 、 O3 不 能 满 足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境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质 2.2-2018)区域达标判定要求,各监测点均未满足六项因子全部达标,2021 年度洛 量 阳市属于不达标区。 107.5 不达标 现 针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情况,根据《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 状 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12 号) )等相关大气治理文件,提出了无组织排放治理、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用控制措施,以及深化无组织排放治理等相关政策,通过治 理,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正在逐步好转。 2、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 7 个监测点,分别 位于项目区东、西、北、南厂界、东侧民居、南侧民居、西侧民居,北侧民居距离 本项目厂界较近(0.6m)故未再单独设点监测,监测时间和频率为昼、夜间各监测 一次,监测单位为洛阳德之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界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7~28 日(见附件 14),东侧民居、南侧民居、西侧民居监测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2 日(见附件 18),监测结果见下表。 21 表 13 测点位置 项目北厂界(民居) 项目西厂界 项目东厂界 项目南厂界 东侧民居 南侧民居 西侧民居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监测值 48.2 48.3 40.2 39.8 51.7 51.2 41.2 41.7 48.3 48.6 39.4 40.2 49.3 49.0 40.1 39.7 46.7 46.2 39.9 39.6 46.8 46.4 39.7 40.4 48.9 49.1 40.9 41.4 标准 55 45 70 55 55 45 55 45 55 45 55 45 70 5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东、南、北厂界及民居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及民居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标准限值要求。 1、大气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厂界外 500m 范围内 的分布有横水镇铁楼村民居,具体情况见下表、分布情况见附图 2。 表 14 名称 环 境 铁楼村 保 护 保护对象 居住区 环境功 能区 保护内容 大气环境质量 二类 相对厂址方 相对厂界 位 距离/m 16.1 东 11.8 南 44.9 西 0.6 北 Formatted: 表格内短文本, Indent: First Line: 0.85 cm Formatted: 表格内短文本, Indent: First Line: 0.85 cm 2、声环境 目 标 坐标/m X Y 57.8 -0.7 31.6 -37.9 -86.3 -7.1 -5.8 26.7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北侧、东侧、南侧及隔隆华大道西侧均有铁楼村民居。具体分布 情况见下表: 表 15 序号 1 2 4 声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铁楼村民居 声环境保护目标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厂界最近 距离/m X Y Z 57.8 -0.7 1.2 16.1 31.6 -37.9 1.2 11.8 -5.8 26.7 1.2 0.6 -86.3 -7.1 1.2 44.9 22 方位 东 南 北 西 执行标准/功 声环境保护目标 能区类别 情况说明 二层民居 二层民居 1类 一层民居 4a类 二层民居 Formatted: 表格内短文本, Indent: First Line: 0.85 cm 1、废气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表 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1.0 非甲烷总烃 120 15 10 4.0 (2)《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表 17 行业名称 家具制造业 污 染 污染物项目 物 表 18 排放限值 (mg/m3) VOCs 有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NMHC 50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20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在涂装工序厂房外设置监 控点 排 NMHC 放 (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 控 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1 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制 家具制造业:二甲苯与甲苯合计≤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工业企业 标 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2.0mg/m3 、甲苯≤0.6mg/m3 、二甲苯 准 ≤0.2mg/m3 (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1 企业厂区内及 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厂房外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 10mg/m3 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 30mg/m3 (5)《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洛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制造中 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PM、NMHC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20mg/m3。 (6)《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 1 标准(小型),油 烟≤1.5mg/m3,去除效率≥90%。 2、噪声 23 东侧、南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 3、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一般固 体废物严格按照“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控制管理。 总 量 1、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运营期间 VOCs 排放量 0.0804t/a,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0.0804t/a, 控 从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吉明分公司产业结构升级减排量中替代。 制 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指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92t/a,COD 标 排放量为 0.0538t/a,NH3-N 排放量为 0.0056t/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故不需申请总量指标。 2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安装、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等,工程量 较小且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产生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只要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 期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 工程,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防风遮挡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制砂 浆,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施工工地落实“七个 100%”;施工现场内主干道及作 业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内其他的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未能及时清运的, 应当采取遮盖存放等临时性措施。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 洗干净后出场、禁止带泥上路。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抽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和设备冲洗。 3、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 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次序、时间,禁止夜间 施工;运输车辆要低速、禁鸣,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施胶废气、油漆废气、木材切割粉尘和餐厅油烟等。 1.1 有机废气源强分析 (1)施胶废气 本项目施胶废气来源于木料拼版和榫接时胶粘过程中挥发出的有机废气。本项目使用聚 氨酯发泡胶作为胶粘剂,使用于木料拼接和在半成品木料榫接部位,使用量较少。根据其检 测报告及成分说明(见附件 9、附件 10) ,胶粘剂 VOCS 含量为 256g/L,密度为 1050kg/m3, 本项目平均每套产品使用胶量为 5kg,则 800 套产品共使用胶量为 40kg/a,则有机废气产生量 为 0.0097t/a,由于施胶工序作业位置不固定、且产生废气量较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该部 分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5 (2)油漆废气 油漆废气来包含油漆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甲苯和二甲苯、漆雾和 打磨粉尘。本项目生产规模为 800 套/年,其中特色木雕家具 400 套/年(其中喷油性漆 50 套/ 年) ,匾额 200 套/年(其中喷油性漆 50 套/年) ,屏风 100 套/年(其中喷油性漆 40 套/年) ,标 牌 100 套/年(其中喷油性漆 50 套/年) ,其他木作工艺品 200 套/年(其中喷油性漆 50 套/年) , 根据喷涂面积核算,本项目油性漆喷漆采用两底一面施工工艺,底漆喷涂面积约 1488m2,面 漆喷涂面积约 744m2,水性漆喷涂面积为 2664m2,具体如下: 表 19 产品喷涂总面积核算 油性漆 底漆(油性 面漆(油性 单套平均 类型 喷涂面积 喷涂量/ 漆)涂装总 漆)涂装总 /m2 套 面积/m2 面积/m2 6 50 600 300 特色木雕家具 产品 名称 水性漆喷 涂量/套 水性漆喷 涂面积/m2 350 2100 2 50 200 100 50 100 屏风 6 40 480 240 60 360 标牌 0.08 50 8 4 50 4 其他木作工艺品 2 50 200 100 50 100 1488 744 / 2664 匾额 定制木 作工艺 品 合计 根据油漆成膜厚度要求,并考虑油漆过程中喷漆损失计算,具体油漆用量核算见下表。 名称 喷涂面积 /m2 漆膜厚度 /μm 表 20 油漆固 化份 t/a 底漆 1488 60 0.0875 0.3 面漆 744 100 0.0729 水性漆 2664 100 0.2131 油漆用量核算 喷漆损失 所需油漆 比例/% 固化份 油漆含 固量/% 实际油漆 用量 t/a 0.125 66 0.189 0.3 0.104 665 0.157 0.35 0.3279 35 0.9368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需用底漆 0.189t/a,面漆 0.157t/a,使用过程中需要添加稀释剂、 固化剂调和使用,漆、稀释剂和固化剂的调配比例为 1:0.5:0.5;需用水性漆 0.9368t/a。 本项目使用的油漆、稀释剂和固化剂中挥发成分在调漆、喷漆、晾干整个过程中会全部 挥发,根据检测报告挥发成分比例核算,本项目挥发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21 名称 油漆废气污染物产生量核算表 甲苯与二甲苯含量 挥发性有机物 用量(t/a) (t/a) (非甲烷总烃计) (t/a) 底漆、稀释剂和固化剂 0.3788 0.0164 0.1407 面漆、稀释剂和固化剂 0.3133 0.0103 0.0729 水性漆 0.9368 / 0.0937 本项目使用油漆首先在喷漆房完成调漆作业,将油漆、稀释剂和固化剂按照一定比例进 26 行调配,调漆过程产生少量调漆废气,产生量约为总挥发量的 2%左右,约 60%的油漆挥发的 有机废气在喷涂过程挥发,大约 38%的有机废气在后续晾干工序中挥发;喷涂过程中漆料利 用率可达到 55%~85%,本项目喷漆过程中的油性漆漆料附着率按 70%考虑;水性漆喷漆工 序有机废气挥发比例按 60%计算,晾干工序挥发比例按 40%计算,水性漆漆料附着率按 65% 考虑。喷漆过程的主要污染物为漆雾、有机废气、甲苯和二甲苯;晾干过程会产生晾干废气, 晾干和调漆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少量有机废气、甲苯和二甲苯;底漆晾干后打磨会产生少 量粉尘。 本项目调漆、喷漆和晾干作业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底漆晾干后打磨也在喷漆房中 进行。项目喷漆房为密闭空间,采用上送风、侧抽风方式。调漆、喷涂、晾干工序产 生的废气经纸盒过滤器、过滤棉过滤漆雾后进入 1 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处理,由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DA00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烧属于浓缩+燃烧/催化氧化,为可行技术。所需风量根据《广东省表面涂装挥发性有 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计算如下: 喷漆房风量=工作间体积(长×宽×高)×换气常数 喷漆房风量=5×10×2.5m3×60 次/h=7500m3/h 根据计算,本项目喷漆房计算风量为 7500m3/h,设计风量 9000m3/h。 根据《广东省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废气收集系统实际收 集风量均大于按 60 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新风量,故挥发废气捕集率按 100%计”。 未附着的漆料形成漆雾,底漆固化份为 0.125t/a,面漆固化份为 0.104t/a,油漆固 化份总量为 0.229t/a,漆料损失率为 30%,则油性漆漆雾中固体份量为 0.0687t/a;水 性漆的漆料损失率按 35%计算,根据水性漆的成分说明,水性漆的固体份含量约为 35%,水性漆用量为 0.9368t/a,则水性漆漆雾中固体分含量为 0.3279t/a,油漆漆雾中 固体份含量共计为 0.1148t/a;根据《2110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表》实木家具表面光 滑处理,颗粒物产污系数 23.5g/立方米-产品。本项目所用木材原料为 400m3,根据厂 家提供木材损耗率约为 20%,则各种类型的产品约 320m3,底漆晾干后打磨颗粒物量 为 0.0075t/a,则喷漆工序颗粒物总量为 0.191t/a。在气流作用下,大部分漆雾和打磨 颗粒物粘附在下方集气通道中的折流板上,剩余的少量颗粒物通过折流板后方的干式 过滤装置进行过滤净化。参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汽车制造 HJ1097—2020》 纸盒过滤器,对漆雾去除效率为 95%,本项目纸盒过滤器去除率按 90%计算,过滤 27 棉对漆雾和颗粒物的去除率以 80% 计算,过滤后的废气漆雾和颗粒物浓度为 0.616 mg/m3,低于《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的 1mg/m3,以免其中 的漆雾和颗粒物导致后续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被封堵失效。过滤后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 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漆雾和颗粒物有组织排 放量为 0.004t/a。 本项目每小时喷漆约 2.5kg,用漆量约为 1.72t/a(含稀释剂、固化剂),则每年 喷漆时间约 689h(底漆喷漆时间 152h,面漆喷漆时间 104h,水性漆喷漆 433h);喷 涂后的晾干时间均为 4 小时/d,年晾干时间均为 1200h/a;调漆时间均为 0.5h/d,每年 工作 300d,底漆和面漆的调漆时间均为 150h/a。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催化燃烧法的去除效率为 95%、活性炭吸附效率为 80%,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综 合去除效率为 77%。本次评价考虑最不利情况,即调漆、喷漆、晾干同时作业的情况, 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调漆、喷漆和晾干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 苯的产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22 调漆、喷漆和晾干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的产排一览表 非甲烷总烃 甲苯与二甲苯 项目 面漆 底漆 水性漆 面漆 底漆 0.0729 0.1407 0.0937 0.0103 0.0164 2 2 / 2 2 调漆工序挥发比例% 0.0015 0.0028 / 0.0002 0.0003 调漆工序挥发量/t/a 0.0097 0.0188 / 0.0014 0.0022 产生速率 kg/h 60 60 60 60 60 喷漆工序挥发比例% 0.0437 0.0844 0.0562 0.0062 0.0098 喷漆工序挥发量 0.4188 0.5571 0.2196 0.0594 0.0650 产生速率 kg/h 38 38 40 38 38 晾干工序挥发比例% 0.0277 0.0535 0.0375 0.0039 0.0062 晾干工序挥发量 0.0231 0.0445 0.0312 0.0033 0.0052 产生速率 kg/h 0.3072 0.0267 总产生量 t/a 0.6205 0.0723 最大产生速率 kg/h 68.9389 8.0367 最大产生浓度 mg/m3 9000 总风量 m3/h 77 77 净化效率% 0.0707 0.0061 总排放量 t/a 0.0782 0.0147 最大排放速率 kg/h 8.69 1.6377 最大排放浓度 mg/m3 综上所述,漆雾(颗粒物)和底漆晾干后的打磨颗粒物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 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调漆、 28 喷涂和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甲苯和二甲苯经处理后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 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 1 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 南省《关于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 坚办[2017]162 号)标准限值和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 (洛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要求。 1.2 木作粉尘 木作粉尘主要为木材下料、机加工和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根据《污染源源强 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采用产污系数法进行核算,根据《木质家具制 造行业系数手册》可知,木质家具下料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0.245kg/立方米-产品, 机加工切割、打孔、开槽工艺产物系数为 0.045kg/立方米-产品,砂光/打磨产污系数 1.60kg/立方米-产品。本项目所用木材原料为 400m3,根据厂家提供木材损耗率约为 20%,则各种类型的产品约 320m3。经计算机下料、机加工和打磨等加工工序颗粒物 产生量为 0.6048t/a。 本项目拟在卯榫机、修边机、立铣机、压刨锯和精密锯等设备工作台刀口处设置 集尘管道和沉降箱,大块木屑在沉降箱沉降后,木屑粉尘则经过集尘管道送袋式除尘 器进行处理,然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袋式除尘 为可行技术。集尘管道的风速参考《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二版)》郝吉明“大块干 木屑”除尘管道内最低气流速度,按 15m/s 考虑。本项目各项机加工设备集尘管道风量 如下表所示。 表 23 各设备集尘管道风量一览表 设备名称 集尘管道尺寸 m 管道风速 m/s 风量 m3/h 备注 雕刻机 1 0.2 15 2160 / 雕刻机 2 0.2 15 2160 / 卯榫机 0.1 15 1271.7 3 个圆形集尘管道 修边机 0.2 15 2160 / 五碟锯 0.2 15 2160 / 修边机 0.2 15 2160 / 五碟锯 0.2 15 2160 / 修边机 0.2 15 2160 / 立铣机 0.2 15 2160 / 压刨锯 0.2 15 2160 / 29 平刨锯 0.2 15 2160 / 精密锯 0.2 15 2160 / 纵向锯 0.1 15 540 / 圆盘锯 0.2 15 2160 / 27731.7 / 合计 本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最多同时运行 7 台设备,则最大集气风量为 15120m3/h, 实际风量按 16000m3/h 考虑,捕集效率按 90%计算,根据《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 册》“实木家具”“下料”袋式除尘评价去除率 90%计算,经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进行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每天运行 4h,年运行 1200h,则颗粒 物产生排放情况如下所示。 表 24 机加工工序粉尘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颗粒物 粉尘总量 t/a 0.6048 捕集率% 90 排放方式 有组织 无组织 产生量 t/a 0.5443 0.0605 产生速率 kg/h 0.4536 0.0504 28.35 / 产生浓度 mg/m3 效率% 袋式除尘器+15m 高 排气筒 90 排放量 t/a 0.0544 0.0605 排放速率 kg/h 处理措施 / / 0.0454 0.0504 排放浓度 mg/m3 2.83 / 排气筒 DA002 / 综上所示,木作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放速率≤3.5kg/h ;浓度 ≤120mg/m3 )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 版)》(洛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的要求。 1.3 餐饮油烟 本项目设有餐厅,仅提供午餐。在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 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生油烟废气。食堂操作间共有 1 个灶头,根据《餐饮业油烟污染 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对饮食业单位规模的划分,属于小型规模。本项 目餐厅可供 20 人就餐,人均食用油为 30g/人·d,根据类比调查计算,一般油烟挥发 30 量占总消耗量的 2-4%,评价取 3%,即油烟产生量为 0.018kg/d(5.4kg/a),本项目设 置 1 个灶头,年工时基数为 600h/a(即 2h/d) ,在灶头上方设集气罩并经油烟净化器 处理,油烟污染物通过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排放,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居 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或人行通道。油烟处理效率 90%,集气效率 90%,风量 3000m3/h, 产生浓度为 3mg/m3,油烟经处理后则排放量为 0.0016kg/d(0.486kg/a),排放速率为 0.0008kg/h,排放浓度为 0.27mg/m3 ;无组织油烟产生量为 0.54kg/a,产生速率为 0.0009kg/h 。 本 项 目 餐 饮 油 烟 能 够 满 足 《 餐 饮 业 油 烟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去除效率≥90%) 标准要求。 1.4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营运过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调漆、喷涂和晾干工序产生的 废气设置密闭喷漆间收集经纸盒过滤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 置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排放(DA001);木作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排 气筒排放(DA002);餐厅油烟设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 措施均为排污许可规范中可行技术,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1.5 废气监测计划 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表 2“有组织废气排 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和表 3“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 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 (HJ1027-2019) “表 8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表 9 无组织 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自行监测要求,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25 污染物监测计划表 排放口 DA001 排放口名称 监测点位 喷漆工序:活性炭 吸附/脱附+催化 燃烧装置排气筒 出口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颗粒物 1 次/年 非甲烷总烃、 甲苯与二甲苯 合计 1 次/年 31 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和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洛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 制造中 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41/1951-2020)表 1 标 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 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 〔2017〕 DA002 中央除尘器排气 筒出口 厂界 涂装工序厂房外 颗粒物 1 次/年 颗粒物 1 次/半年 非甲烷总烃、 甲苯、二甲苯 1 次/半年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162 号)“家具制造业”建议排放浓度 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 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 版)》 (洛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 家具制造中 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和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洛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 制造中 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标准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 (HJ1086-2020)、豫环攻坚办〔2017〕 162 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建议值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41/1951-2020) 2、废水 2.1 产排情况 本项目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可回用于调漆,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用水主要为 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为 20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参考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 与 城 镇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 DB41/T385-2020 ) 和 《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 (GB50015-2019)以“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可取 30L/(人·班) ~50L/ (人·班)” ,本项目 人均用水量按 40L/d 人,则员工用水量为 0.8m3/d(240m3/a); 产污系数以 0.8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92m3/a(0.64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 COD、BOD5、SS 和 NH3-N 等,产生量和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类别 表 26 生物污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COD BOD5 NH3-N SS 浓度(mg/L) 350 200 30 200 产生量(t/a) 0.0672 0.0384 0.0058 0.0384 处理效率(%) 20 20 3 50 浓度(mg/L) 280 160 29.1 100 排放量(t/a) 0.0538 0.0307 0.0056 0.0192 2.2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通过厂区配套化粪池进行处理,废水产生量为 0.64m3/d,化粪池容积 为 6m3,可满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要求“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 时间宜采用 12~24h”的要求,因此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2 2.3 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是可行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 抽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3.1 噪声源及环保措施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 70~80dB(A) 之间,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通过距离衰减、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工 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下表: 33 表 27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建 筑 物 名 称 声 源 名 称 声 源 源 型 强 号 声功 率级 /dB(A) 声 源 控 制 措 施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X 东 东 Y Z 南 西 北 南 西 北 运 行 时 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dB(A) 东 南 西 有机 废气 催化 厂房 80 4.4 -4.2 1.2 3.2 13.1 3.4 1.5 75.3 75.2 75.3 75.7 昼间 26.0 26.0 26.0 治理 燃烧 / 隔声 设施 装置 房 中央 除尘 厂房 80 38.7 -5.5 1.2 31.1 12.8 37.7 1.2 75.2 75.2 75.2 75.9 昼间 26.0 26.0 26.0 除尘 / 器房 隔声 系统 圆盘 / 80 35.5 -23.6 1.2 27.9 5.4 34.5 17.0 75.2 75.3 75.2 75.2 昼间 26.0 26.0 26.0 锯 纵向 / 80 35.5 -1.3 1.2 27.9 16.9 34.5 5.3 75.2 75.2 75.2 75.3 昼间 26.0 26.0 26.0 木加 锯 厂房 工车 80 隔声 33 -3.8 1.2 25.4 14.4 32.0 2.8 75.2 75.2 75.2 75.4 昼间 26.0 26.0 26.0 平刨 / 间 80 32.9 0.2 1.2 25.3 18.4 31.9 6.8 75.2 75.2 75.2 75.3 昼间 26.0 26.0 26.0 压刨 / 精密 / 80 32.7 -13.4 1.2 25.1 4.8 31.7 6.8 75.2 75.3 75.2 75.3 昼间 26.0 26.0 26.0 锯 雕刻 / 70 19.7 -20.5 1.2 12.1 2.7 18.7 14.3 65.2 65.4 65.2 65.2 昼间 26.0 26.0 26.0 CNC 机1 厂房 雕刻 隔声 雕刻 车间 / 70 19.6 -23.6 1.2 12.0 5.8 18.6 17.4 65.2 65.3 65.2 65.2 昼间 26.0 26.0 26.0 机2 备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2.325302,34.83316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为 Y 轴正方向 34 北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 /dB(A) 东 南 西 建筑 北 物外 距离 26.0 49.3 49.2 49.3 49.7 1 26.0 49.2 49.2 49.2 49.9 1 26.0 49.2 49.3 49.2 49.2 1 26.0 49.2 49.2 49.2 49.3 1 26.0 49.2 49.2 49.2 49.4 26.0 49.2 49.2 49.2 49.3 1 1 26.0 49.2 49.3 49.2 49.3 1 26.0 39.2 39.4 39.2 39.2 1 26.0 39.2 39.3 39.2 39.2 1 3.2 噪声预测 根据设备噪声源强、安装位置及治理措施,采用环保小智的噪声预测模型进行预 测,预测过程中考虑了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作用、空气吸声、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 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见以下两表。 预测方位 表 28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贡献值 标准限值 时段 (dB(A)) (dB(A)) X Y Z 达标情况 42.6 -4 1.2 昼间 39.6 55 达标 南侧 26.8 -26.9 1.2 昼间 35.6 55 达标 西侧 -27.2 -25.2 1.2 昼间 18.1 70 达标 东侧 22.6 24.5 1.2 25.2 55 北侧 昼间 达标 备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2.325302,34.83316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 向为 Y 轴正方向 由上表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东、北和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 类标准。 表 29 工业企业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声环境保 护目标名 称 噪声背景值 /dB(A) 噪声现状值 /dB(A) 噪声标准 /dB(A) 噪声贡献值 /dB(A) 噪声预测值 /dB(A) 超标和达 标情况 南侧民居 46.8 46.8 55 28.3 46.8 达标 西侧民居 49.1 49.1 55 5.7 49.1 达标 北侧民居 48.3 48.3 55 20.5 48.3 达标 东侧民居 46.7 46.7 55 27.3 46.7 达标 由上表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1 类标准。 项目正常工况声环境影响预测等值线见下图。 35 图3 正常工况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图(等声级线图) 综上所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运营期东、南和北厂界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低 于 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要 求,西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要求。周边民居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 类标准要求。 3.3 运营期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结合本项目运行期产 污特征、项目工程周围环境实际情况,厂界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30 厂界噪声监测计划 种类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采样和分析方法 噪声 东、西、南、北厂界 等效 A 声级 1 季度监测 1 次 按相关规定进行 4、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切割产生的木块边角料、除尘器尘灰和废砂纸;危 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油漆桶和胶桶用完后由厂家 送货时回收利用,不做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按每人 0.5kg/d,劳动定员共 20 人, 产生量为 10kg/d(3t/a)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6 4.1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4.1.1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1)废边角料 在生产过程中切割复合板会产生一些碎木块和废木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6t/a, 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2)除尘器尘灰 袋式除尘器尘灰产量约为 0.49t/a,除尘器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3)废砂纸 本项目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废砂纸,产生量约 0.1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 4.1.2 一般固废暂存区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2)一般固废委托外单位处理或处置的,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 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记录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清单、流向汇总表和出厂环节记录表。 4.2 危险固废产生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4.2.1 危险固废产生情况 (1)废润滑油:液压设备经过长期使用,润滑油需要定期更换。根据《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润滑油的危险废物类别为 HW08,危险废物代码 900-218-08,危险特性为 T(毒性)和 I(易燃性),每年产生量约为 50kg/a。 (2)废漆渣 本项目废气渣来源于废弃的油漆及喷涂的油漆剥落产生的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数据,废漆渣量约为 0.02t/a。 (3)废纸盒、废过滤棉 本项目纸盒过滤器净化漆雾过程中定期更换纸盒,类比同类项目纸盒对漆雾的吸 附容量 15~20kg/1.5kg 纸盒,本项目纸盒对漆雾的吸附量为 10kg/kg-纸盒,每个纸盒 37 1.5 公斤,纸盒吸附的漆雾量为 0.172t/a,纸盒需要装 15 个,废纸盒年产量约 0.023t/a 吸附的漆雾及颗粒物量为 0.0153t/a, 50cm 厚过滤棉吸附容量 2kg/m2,过滤棉重 量为 250g/m2 ,则本项目需要过滤棉用量为 0.002t/a,本项目使用过滤棉重量按 0.003t/a, 则废过滤棉量约为 0.018 t/a。 (4)废活性炭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催化燃烧法的去除效率为 95%、活性炭吸附效率为 80%,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综 合去除效率为 77%。 根据杨芬、刘品华《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中应用》的试验结果表明, 每公斤活性炭可吸附 0.22~0.25kg 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按每公斤活性炭吸附有机废 气量达到 0.2kg 后即进行脱附再生,活性炭脱附再生次数一般为 4~6 次,为了确保吸 附效果,本项目在活性炭脱附再生 4 次后进行更换。 本项目两组活性炭吸附箱中共装填活性炭 0.25t,则两组活性炭吸附箱在脱附再生 时吸附有机废气量为 0.05t。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为 0.3072t/a,活性 炭吸附有机废气量为 0.2458t/a,则活性炭每年需脱附再生 4 次,在活性炭第 5 次吸附 量达到 0.2kg/kg 时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0.3t/a,更换的废活性炭按危废 进行管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废催化剂 本项目有机废气催化燃烧装置采用贵金属催化剂(蜂窝陶瓷做载体,内浸渍贵金 属铂和钯),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风量为 9000m3/h,催化剂装填 150 块, 每块重 120 克,为保证催化燃烧效率,催化剂每 3 年更换一次,废催化剂产生量为 0.018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此废催化剂无相应的危废代码, 参照名录中“HW50 废催化剂非特定行业 900-049-50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 化废催化剂”,危险特性为 T(毒性),更换的废催化剂按危废进行管理,采用专用容 器盛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 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 31 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名称 类别 代码 废润滑 HW08 废 900-218-08 项目危险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工序 主要 有害 产生量 形态 及装置 成分 成分 50kg 液压设备 液态 石油类 石油 38 产废 周期 一年 危险 污染防治 措施 特性 T,I 专用容器 油 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 废物 HW12 燃 废漆渣 料、涂料 900-252-12 废物 更换 0.02t 喷漆 类 固态 有机物 油漆 质 一年 T 900-041-49 0.023t 纸盒过滤 固态 纸、漆雾 漆雾 器 一年 T 废过滤 HW49 其 900-041-49 棉 他废物 0.018t 喷漆房 固态 过滤棉 漆雾 一年 T 废纸盒 HW49 废活性 HW49 其 900-039-49 炭 他废物 废催化 HW49 其 900-023-29 剂 他废物 有机 废气、 0.3t 吸附/脱附 固态 活性炭 甲苯 一年 和二 +催化燃 甲苯 烧装置 有机 0.018t 固态 催化剂 三年 废气 收集后暂 存于危废 暂存间,委 托有资质 的的单位 处置。 T T 评价要求,所有危险废物均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要求,贮存于厂内防雨、防渗漏、防泄漏密闭的专用容器中,设立明显标识, 并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如下。 表 3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贮存场 序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占地 储存 所(设施) 危险废物类别 位置 号 名称 代码 面积 方式 名称 1 HW08 900-218-08 废润滑油 储存 能力 2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1t 3 废纸盒 HW49 900-041-49 废过滤棉 HW49 900-041-49 专用容 0.05t 器存放 1t 5 废活性炭 HW49 其他废物 900-039-49 1t 6 废催化剂 HW49 其他废物 900-049-50 1t 4 危废暂 存间 厂区东 15m2 侧 贮存 周期 1t 年 4.2.2 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1)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的区域存放,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四周设 置围堰,同时设置专人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记录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情 况。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的要求制 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 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 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 39 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2)防渗措施 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要求实施: ①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 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用于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 且表面无裂隙。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⑥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⑦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 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⑧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3)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相关要求 ①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③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④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⑤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 70m 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暂存区应留有搬运通道。 ②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③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 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 物的记录应至少保留五年。 ④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 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 4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 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 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33 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分类 产生量 生活垃圾 3 t/a 废砂纸 0.1t/a 废边角料 一般固废 0.49 t/a 废润滑油 0.05 t/a 废漆渣 0.02t/a 废过滤棉 危险废物 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6 t/a 除尘器尘灰 废纸盒 拟采取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 0.023t/a 分类收集暂存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 0.018t/a 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0.3 t/a 废催化剂 0.018t/3a 4.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综上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能够得到妥善治理,对周围环 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危险废物管理不善可能造成项目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为防止本项 目对地下水和厂区周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设备管理,避免设备出现跑冒滴漏; (2)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对车间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3)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无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途径,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 环境产生影响。 6、其他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中有毒 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不存在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 41 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因此,建设单位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公众参与调查概况 2023 年 1 月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发放 《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发放范围为本项目厂址周边的居民, 针对厂址周边的居民共计发放调查表 6 份,收回 6 份,针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 厂区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建设,无 反对意见,见附件 15。 8、环保投资及环保验收 本项目总投资 18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6.6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0.9%。 环保投资估算明细及验收标准见下表。 表 34 污染要 素 产污环节 环保措施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环保措施 投资估算 (万元) 喷漆工序 纸盒过滤器、 过滤棉过滤, 吸附/脱附+活 催化燃烧处 置 10.0 下料、机加 工和打磨 沉降箱+集气 管道+中央除 尘器 4.0 餐厅 油烟净化器 0.5 废水 生活废水 化粪池 2.0 噪声 设备噪声 废气 生活垃圾 固体废 物 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 合计 封闭厂房、隔 声降噪 设垃圾桶分 类收集 设一般固废 暂存间 设危废暂存 间(15m2) 0.5 环保验收标准 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标准》(DB41/1951-2020)、《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 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 攻坚办【2017】162 号和《重污染天气重点 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方案(2020 年修 订版) 》(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要求。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和《重污染 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方案 (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要求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 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抽 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 0.1 交环卫部门处置 0.5 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1.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16.6 42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污染源 DA001 大气环境 DA002 餐厅油烟 无组织 地表水环 境 生活污水 声环境 生产设备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污染物项 目 环境保护措 施 执行标准 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1/1951-2020)、《大气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 非甲烷总 纸盒过滤器、 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 烃、甲苯 过滤棉过滤,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和二甲苯、 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 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 颗粒物 办【2017】162 号和《重污染天 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 技术方案(2020 年修订版)》 (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要 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 集气管道+ 准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 颗粒物 沉降箱+中 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方案 央除尘系统 (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 函[2020]340 号)要求。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油烟 油烟净化器 (DB 41/ 1604—2018) 。 《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1/1951-2020)、《挥发性 非甲烷总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烃、甲苯、 / (GB37822-2019)和《关于全省 二甲苯、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 颗粒物 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 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要求。 化粪池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 COD、 NH3-N (6m3) 抽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厂房隔声、 噪声 标准》 (GB12348-2008)1 类、 距离衰减 4类 / / / (1)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一般固 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占地面积20m2。废边角料、除尘器除尘灰、 废砂纸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3)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占 43 地面积15m2。废润滑油、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专 用容器储存后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 处置。 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1)生产中加强管理,强化监控,定期检查;(2)分区防控:不同 的危废物质放置在不同区域,并设围堰进行遮挡;危废暂存间地面、 墙体以及化粪池底板和壁板等采用防渗涂料喷涂,渗透系数小于 1.0×10-10cm/s。 生态保护 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不涉及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 (HJ1027-2019)要求,污染治理设施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设施同步运 行,污染治理设施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运行,并根据工艺要求, 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 设施可靠运行,并做好相关记录、管理台账; 2、建成前及时申报排污许可证; 3、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44 六、结论 河南华木丰木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年加工 800 套定制木作工艺品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并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设施可行,可保证污 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45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固体 废物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 本项目建成后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 全厂排放量(固 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 废物产生量) (新建项目 体废物产生量) ② 物产生量)① 物产生量)③ ④ ⑥ 不填)⑤ 变化量 ⑦ 非甲烷总烃 0.0804t/a 0.0804t/a +0.0804t/a 甲苯和二甲苯 0.0061t/a 0.0061t/a +0.0061t/a 颗粒物 0.1187t/a 0.1187t/a +0.1187t/a 油烟 0.486kg/a 0.486kg/a +0.486kg/a 化学需氧量 0.0538t/a 0.0538t/a +0.0538t/a 氨氮 0.0056t/a 0.0056t/a +0.0056t/a 废边角料 6 t/a 6 t/a +6 t/a 除尘器尘灰 0.49t/a 0.49t/a +0.49t/a 废砂纸 0.1t/a 0.1t/a +0.1t/a 废润滑油 0.05 t/a 0.05 t/a +0.05 t/a 废漆渣 0.02t/a 0.02t/a +0.02t/a 废纸盒 0.023t/a 0.023t/a +0.023t/a 废过滤棉 0.018t/a 0.018t/a +0.018t/a 废活性炭 0.3 t/a 0.3 t/a +0.3 t/a 废催化剂 0.018t/3a 0.018t/3a +0.018t/3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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