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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企业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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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流企业综合评估 工作文件的通知 物联标字〔2005〕6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与采购(物资)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我会制定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 《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审核员行为守则》,现将以上三个文件印发, 请参阅。 二○○五年八月十日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 (2005 年 7 月 7 日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为落实国务院 9 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 号),全面、系统反映我国物流企业综合能力,提高物流服务质量,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加 强物流行业自律,引导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开 展物流企业评估活动,对物流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人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二、物流企业的综合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GB/T19680-2005)进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物流企业(含外商独资、合资), 均可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的具体要求,向联合 会申请评估。 三、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我国境内的物流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 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并分别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各类型物流企业的综合评估分别为 A,AA,AAA,AAAA,AAAAA 五个等级。 AAAAA 级为最高级,依次降低。 四、联合会设立“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统一负责我国境 内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申报、审核和公告的组织领导工作。 评委会的工作职能为: (一)制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法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评审办法。 (二)审议批准物流企业审核工作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审定 AAAAA 级物流企业名单。 (四)协调解决企业综合评估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为方便企业申报,地方可建立物流企业地方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评委会), 地方评委会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备开展综合评估活动条件和能力的物流行业组织 —1— 承担。地方评委会须经评委会授权,并接受评委会的统一管理,在地方开展物流企业综合评 估工作。 地方评委会原则上每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设立 1 家。 六、具备以下条件的地方物流行业组织可成立地方评委会: (一)经民政部门正式注册,并持有“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 (二)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地区物流业界有较大影响; (三)有能力设立地方物流企业评估委员会; (四)有 5 人以上的物流企业专兼职相结合的审核员队伍。 七、不具备设立地方评委会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联合会设立地方办事处,办 理企业申报等有关事项。 八、评委会设立审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核办),具体办理审核事项。地方评委会 可设立地方审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审核办)。 九、AAA,AAAA,AAAAA 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材料,地方企业送所在地方评委会组 织初审后报评委会审核办组织评估;中央企业直接报评委会审核办进行评估;未建立评估机 构的地方,企业可报评委会设在地方的办事处进行评估,并均由评委会确定评估等级。 A,AA 级物流企业审核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地方审核办组织评估,并由地方评委会确 定评估等级,报评委会备案。 十、集团公司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不能同时享有集团公司被授予的等级,需 按照评审程序另行申报企业等级。 十一、评委会负责制定 A 至 AAAAA 5 个等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标志和证书,统一规格, 统一核发,并统一在媒体公告企业评估等级。企业评估等级公告分批进行。 十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由评委会另行制订。 十三、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按照工作成本收取必要的申报、审核和公告费用。 十四、对已评定等级的物流企业实行复核制度,复核工作由评委会统一安排,每两年进 行一次。 十五、评委会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委员在参予企业等级审定时,如与受审定的企业有 组织、经济或其它联系时,须声明并主动回避。 十六、评委会建立社会投诉机制,对已公告评估等级的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实行社会监督。 十七、评委会对地方评委会和地方审核办实行督导管理制度,每年度进行抽检。有下列 行为之一者,将撤销其地方评委会和地方审核办资格: (一)不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和评委会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 评估和公告; (二)擅自提高申报、审核和公告费用; (三)擅自降低评估等级标准; (四)在综合评估过程中,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 (五)机构不健全,评估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六)未经参评企业允许,出卖或泄露参评企业提供的评审资料或相关信息。 (七)不接受评委会统一督导管理。 十八、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 —2—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 ( 2005 年 7 月 7 日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和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为保证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 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建立物流企业综合评 估申报与审核制度。 二、按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需要,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设立审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核办) ,在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 AAA 级以上物流企业综合评 估工作。为方便企业申报,物流企业地方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评委会)可建立地方审核工 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审核办) ,在地方评委会领导下,负责 A 和 AA 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 未建立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机构地区,评委会设立办事处,受理地方物流企业的申报 和审核工作。 三、审核办和地方审核办由下列人员组成:(一)主任;(二)专职副主任;(三)专职审核 员 2—3 名;(四)兼职审核员 5—20 名。 四、物流企业审核员分为高级审核员和审核员两种。 高级审核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高级职称或经评委会认定有较高的物流理论水平 和较丰富的物流工作经验;(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具有企业现场审核工作经验; (四)有培训企业审核员的能力。 审核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经评委会认定具有企业审核能力的人 员;(二)大专以上学历;(三)从事过企业现场审核。 五、审核员工作职责如下: 专职审核员负责企业申报资料的受理、分类、建档;企业和审核员信息网络的建立、管 理和服务;联系派遣审核组前往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直接参与审核工作。 兼职审核员具体负责企业的等级评审工作;具有高级审核员资格的负责担任审核组长, 并负责起草企业评估报告。 高级审核员负责审核员的业务培训。 六、审核办统一负责全国审核员的培训、管理和聘用。对符合条件的审核员聘用前由审 核办统一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分别发给高级审核员和审核员证书。 审核办对聘用的审核员进行业务再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组织研讨会和企业现场评审等。 七、审核员的薪酬由评委会和地方评委会依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一般应从收取的 审核公告费用中支付。 审核组差旅费在申报审核公告费之外由所审核企业实报实销。 八、参与综合等级评估的物流企业,按照“自检—申报—审核—现场审核—审批—公告” 的程序进行。已评定等级的企业申报等级晋升,同样适用于此评估程序。 九、企业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企业应首先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自 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等级。 (二)申报企业到企业注册地的地方审核办或评委会地方办事处领取、填报《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申请表》 ,也可直接向评委会审核办直接索取、填报申请表。 有条件的企业可直接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进行 填报。 (三)申报企业向审核办或地方审核办提供以下资料: —3—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运营网点(运输型、综合服务型为运营网点、仓储配送型为配送客户点)分布 清单; 4、企业必要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 5、ISO9001—2000 质量认证证书; 6、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名单(包含所任职务及学历); 7、企业信息化水平简介; 8、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9、所有资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四)对参评企业所提供的审核材料,评审方有保守机密的责任。 十、企业等级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审核办或地方审核办负责受理申请方的申请,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后, 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申请的企业,应向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二)组织审核组。受理申请后,审核办或地方审核办应尽快组织审核组,审核组内至 少有一名高级审核员。审核组成员不得与申请方有组织上、经济上的关系。 审核组的职责是审核申请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 指标》国家标准中的指标体系,审核申报等级与实际水平的一致性,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审核准备。审核办或地方审核办应提前将审核组成员通知申请方,确认其对人员 组成是否有异议,并与申请方商定审核日期、确定审核计划。审核组应预先熟悉申请方的相 关资料,做好审核文件的准备。 (四)现场审核。审核组现场审核包括:1、听取企业情况介绍;2、生产经营现场检查; 3、审核组讨论、编写审核报告;4、向申请方报告审核结果;5、听取申请方的说明和质疑。 (五)审核报告。审核组长向审核办(地方审核办)汇报审核情况,提交审核报告及有 关附件。审核办(地方审核办)对提交的材料要做完整性检查,并履行档案交接手续。 (六)审核办(地方审核办)在收到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审定审核组的公正性、核实审核报告的准确性、检查违规情况等。 上述工作完成后,审核办(地方审核办)向评委会(地方评委会)提交申请企业的等级 评估初步意见。 十一、企业评估等级公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经过评委会(地方评委会)审定程序后,达到申报等级的参评企业给予评估等级 的批复,并授予相应的综合评估等级证明;未达到申报等级的不予批复。地方评委会的评估 结果报评委会统一备案,统一批复,统一授予相应的综合评估等级。 (二)物流企业评估等级确定后,由评委会统一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发放由联合会“物 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统一制作的物流企业评估等级标志。 十二、评委会和地方评委会对企业评估等级实行复核制度。 对经公告核准的评估等级的物流企业由审核办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复核程 序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程序执行。 经过企业自查和审核办(地方审核办)复核,对达不到公告核准等级的企业,将根据具 体情况,由评委会对企业发出未达标准、降低等级和取消等级的通知,对降低等级和取消等 级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告。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企业,重新申请等级评估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程序执行。未达标准的企 业,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整改达到公告核准的等级标准,仍不达标准者按降低等级或取消等级规 定处理。 —4— 十三、评委会和地方评委会建立社会投诉机制,对经公告核准的综合评估等级的物流企 业服务水平实行社会监督。审核办统一负责处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等级投诉。凡服务水平达 不到相应等级或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评委会将降低或取消其等级,并向社 会公告。 十四、审核办和地方审核办负责对派出的审核组和审核员进行监督。审核组或审核员凡在审 核期间发生违反审核员行为守则或其它不适宜继续担任审核工作行为的,立即解散审核组或撤销 审核员资格。被撤销审核员资格的,不得再从事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 十五、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 关于印发《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物联评估字〔2011〕5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 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各 A 级物流企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 报与审核暂行办法》(物联标字[2005]63 号)的基本精神,根据评估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 特制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复核期自第十二批 A 级物流企业(包括相应批次复核的企业)开始执行。为保证 评估工作的连续性,第十一批(包括相应批次复核的企业)之前通告的 A 级物流企业,按照 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到期复核,之后再复核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审核员行为守则 (2005 年 7 月 7 日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严格遵守评估标准与审核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或修改国家标准规定的物流企 业等级标准; 2.不得向参评企业提供评估咨询; 3.未经参评企业的允许,严禁泄露参评企业的任何参评信息与商业秘密; 4.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参评企业给予的回扣、礼品或其他好处; 5.不得接受参评企业五星级酒店的住宿安排; 6.不得向参评企业提出审核工作以外的任何要求; —5— 7.不得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委会、审核办名义从事任 何与审核无关的工作或活动。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保证物流企业综合 评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动态反映 A 级物流企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依据《物流企业综合评 估暂行办法》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物联标字[2005]63 号)的基本 精神,以及评估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对 A 级物流企业的复核制度作必要的调整,特制 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A 级物流企业的复核期自通过评估获得证书的时间计起, 4A 以上(含 4A) 物流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3A 以下(含 3A)物流企业每两年复核一次。 第三条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物联评委会)组织领导,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 联评估办)组织实施,各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评估办)依据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 第四条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采取 A 级物流企业报送年度财务报表与复核 期满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相结合的办法。 第五条 每年 3 月底前 A 级物流企业必须报送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三张财务报表。 第六条 对按期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的 A 级物流企业期满复核,一般采取对复核申请材 料逐级审核的办法,原则上可不再安排现场复核。 3A 以上(含 3A)物流企业由其所在地地方评估办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提交中物联 评估办审核后确认,中央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直接审核,报中物联评委会审定。 2A 以下(含 2A)物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方评估办审核,地方评委会审定,报中物 联评委会备案。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增加现场复核程序: 1、企业没有按期报送年度财务报表,评估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复核。 2、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机构对所报送的复核申请材料认为需要到企业调取 相关材料并查看现场。 3、A 级物流企业提出现场复核要求。 第八条 进入复核期的 A 级物流企业,应在接到复核通知两个月内递交复核申请。中 央企业递交中物联评估办,地方企业递交企业所在地评估办,企业所在地未设地方评估办的, 递交中物联评估办。 A 级物流企业递交复核申请时,应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自 检,按相应类型填写并提交《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复核申请表》 )及 附件材料;已达到晋级条件并提出晋级要求的,按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和《物 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晋级审核程序,不再提出复核申请。 第九条 3A 以上(含 3A)物流企业,地方评估办自收到企业递交的复核申请之日起一 个月内,完成复核初审工作。各级评估办两个月内完成复核审核工作。 第十条 需要现场评估时,3A 级以上(含 3A)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确定,并 —6— 下达现场复核计划。2A 级以下(含 2A 级)物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方评估办确定,并下达 现场复核计划。 现场复核程序如下: 1、听取企业发展变化情况介绍。 2、查阅并提取相关材料,做好现场评估记录。 3、必要时查看现场。 4、复核评估组编制《复核报告》,向企业通报现场复核意见,听取企业的说明和质 疑。 第十一条 现场复核,遇有重大事项,如涉及企业原评定等级变动等情况,复核评估 组长应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 第十二条 现场复核时间不超过一天。评估组由 2—3 名专兼职审核员组成,评估组 长由高级审核员担任,不派观察员。 第十三条 所有 A 级物流企业通过复核评估等级,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通告, 统一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四条 A 级物流企业由于物流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 如期进行复核评估的,应提出延期复核的书面申请,报地方评估办和中物联评估办。3A 以 上(含 3A)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委会审议确定是否同意延期复核。2A 级以下(含 2A 级)物流企业由所在地地方评估办提交所在地地方评委会审议确定是否同意 延期复核,报中物联评委会备案。申请延期复核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 进入复核期的 A 级物流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 自动放弃 A 级物流企业资格,经中物联评委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原有 A 级物流企业资格失效,并向社会通告。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负责解释。 —7— 附件 1: 评 估 计 划 一、企业名称: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二、评估目的:评估 申请的 XX 型物流企业评估 指标能否达到 级的要求。 三、评估准则: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四、评估范围: 服务 XX 型物流服务 场所 公司总部及各部门 五、受评估方的主要责任人员: 六、评估组成员及资格 组内职务 姓 名 编号 组长 A 级 别 单 位 联系电话 高级审核员 B 组员 C D 受评估方对上述评估组成员如有异议,可要求回避。 七、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进驻及准备。 八、保密 在评估工作中接触到的一切有关企业的机密信息,评估组全体成员有责任保 守秘密,未经受评估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九、评估计划的分发范围:地方评估办、评估组成员和受评估方。 评估组长: 日 期: —8— 评估办确认: 日 期: 受评估方确认: 日 期: 评 估 日 程 安 排 时 间 受评估部门 涉及内容 评估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及中 见面会 层以上领导 全体 高层管理者 公司业务整体介绍 经营状况:年总营业收入、年物流营业收入、营 业时间 资产: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 设备设施:自有/租用货运车辆或总载重量、自有/ 租用仓储面积、运营网点 注:运输型:车辆指标仅考核自有车辆数或总载 重量;仓储型:仓储面积指标仅考核自有的数量, 不考核运营网点数而是考核配送客户点 相关部门 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国家、行业相关认证及企 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经营、作业、财务、统计、 安全、技术、质量管理) 服务:业务辐射面(仓储型不考核该项) 、物流服 务方案与实施、顾客投诉率/顾客满意度 人员素质:中高层管理人员、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化水平: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 流状态跟踪、客户查询水平 午餐休息 待定(由企业安 现场考察评估 排) 相关部门 补充评估 评估组内部会议 高层管理者 全体 与领导层沟通 各部门负责人及中 总结会 层以上领导 备注:请按计划安排相关事宜,请自 日晚安排评估组住宿,以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9— 附件 2: 会 议 签 到 表 □见面会 □总结会 企业名称 评审组长 评审日期 姓 名 注册资格 姓 名 注册资格 评 审 组 成 员 受 评 审 方 人 员 签 字 姓 — 10 — 名 工作部门 职务 姓 名 工作部门 职务 附件 3: 现 场 记 录 表 部 评 门 审 负责人 员 日 期 企业代表 评估指标内容 评估要求及相关记录 判定 查看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核实填报下列待 1.年物流营业收入: 查证事项。 元 2.资产总额: 元 3. 率: 资 产 负 1) 会计事务所名称: 2) 审计报告编号: 3) 审计报告是否完整、规范并加盖公章: 4) 年总营业收入: 5) 年物流营业收入总计: 6) 年总资产: 7) 年总负债: 8) 年末资产负债率: 债 % 查看并提取企业最近月份和上一年度同期的财务报表, 核查以下内容,了解企业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 抽查财务报表账期: 年 年 月与 月 1) 当月营业收入总计: 2) 当月资产总计: 3) 当月资产负债率: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实以下相关内容。 4.营业时间(企业从成立日期 1) 成立日期与登记机关: 起至今共计经营多少年): 2) 经营范围中涉及物流业务的部分: 年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是否按期年检: 查看企业提供的物流业务方面的其他资质证明原件(例 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 并提取一份复印件。 注:达到相应指标要求不作标记,未达到标记“×”待确认标记“○”。 第 — 11 — 页 共 现 场 记 录 表 部 评 门 审 负责人 员 日 期 企业代表 评估指标内容 评估要求及相关记录 判定 5.自有仓储面积总计: ㎡ 核查《自有仓储设施清单》列出的仓储设施的全部《土 地证》或《产权证》原件,核实企业自有仓储面积总数。 提取《自有仓储设施清单》列出的仓储设施的全部《土 地证》或《产权证》复印件。 注:运输型物流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 6.租用仓储面积总计: ㎡ 随机抽查 1-2 份《租用仓储设施清单》列出的租用仓储 设施租赁合同原件,核实企业租用仓储面积总数。 提取被抽查的租用仓储设施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记录被 抽查的租用仓储设施在《租用仓储设施清单》中的编号及记 载的具体信息。 注:运输型、仓储型物流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综合型 物流企业考核的仓储面积为自有数和租用数的合计总数。 随机抽查《自有货运车辆清单》列出的 2-3 台车辆购车 发票和车辆行驶证,核查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情况,同时了解 7.自有货运车辆数/辆(或总 车辆更新情况。 提取被抽查车辆的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记录 载重量/吨): 辆 或 被抽查车辆在《自有货运车辆清单》中的编号及记载的具体 信息。 吨 随机抽查 1-2 份《租用货运车辆清单》中租用车辆合同 原件。 提取被抽查车辆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记录被抽查车辆在 8.租用货运车辆/辆(或总载 《租用货运车辆清单》中的编号及记载的具体信息。 重量/吨): 注:运输型物流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仓储型、综合型 辆 或 物流企业考核的车辆数或总载重量数为自有数和租用数的合 吨 计总数。根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的规定,自有/租用货运车辆数或总载重量吨 数两个指标,只要其中一个满足标准要求,即可视为达标。 注:达到相应指标要求不作标记,未达到标记“×”待确认标记“○”。 — 12 — 第 页 共 现 场 记 录 表 部 评 门 审 负责人 员 企业代表 评估指标内容 9. 个 运 日 期 营 网 评估要求及相关记录 判定 随机抽查 1-2 个《运营网点清单》中运营网点的证明材 料。运营网点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查该公司或分支机构 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原件。运营网点为长期合作 点 : 伙伴的,查企业与之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 提取被抽查运营网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记录被抽查运 营网点在《运营网点清单》中的编号及记载的具体信息。 注:仓储型物流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 10. 个 随机抽查 1-2 个《配送客户清单》中的客户与企业签订 的配送合同原件。 提取被抽查客户与企业签订的配送合同复印件,记录被 配 送 客 户 点 : 抽查客户在《配送客户清单》中的编号及记载的具体信息。 注:运输型、综合型物流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 11.管理制度: 12.质量管理: 13.业务辐射面: 查看企业提供的管理制度,应包括经营、作业、财务、 统计、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提取企业完整的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应列明企业制定并 执行的所有管理制度名称;并从中随机抽取 1-2 份完整的管 理制度复印件。 3A 级以上企业查国家或行业质量管理方面的认证证书原 件,例如: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SP 认证证书等。 2A 级以下企业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规章制度。企业具 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核实证书的发证时间、有效期 及认证范围等信息。企业仅有此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提取该 制度的复印件。 对正在办理相关认证的企业,查企业提供的与认证机构 签定的认证合同原件,以及该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评审进度 和发证时间的文件,并提取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通过问询企业相关人员,核实企业物流业务的辐射面状 况,核实是否达到企业申报等级的要求。 注:仓储型物流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 注:达到相应指标要求不作标记,未达到标记“×”待确认标记“○”。 第 — 13 — 页 共 现 场 记 录 表 部 评 门 审 负责人 员 日 期 企业代表 评估指标内容 评估要求及相关记录 14.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核实的企业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的情况,并提取 1-2 份 物流服务方案实施案例复印件(若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可提取 案例首页和能证明方案已经实施的材料)。 15. 率: 客 度: 客 户 投 % 或 户 满 % 检查企业是否有健全的收集和处理客户投诉(客户满意 度)调查的相关制度,关注其中关于企业进行客户投诉率(客 户满意度)调查的方式的规定,并提取该制度的复印件。 查看企业上年度客户投诉率(客户满意度)汇总情况, 意 并核实是否达到标准要求。随机抽查 1-2 份客户投诉率(客 户满意度)调查实例记录。 诉 16.中高层管理人员: 随机抽查《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中 2-3 人的学历和专 % 具 有 大 专 及 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提取被抽查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记 以上学历或全国性行业组织 录被抽查人员在《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中的编号及记载的 具体信息。 物流师认证 17.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随机抽查《业务人员清单》中 2-3 人的学历和专业资格 % 具 有 中 等 及 证明文件原件,提取被抽查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记录被抽 以上学历或物流职业资格 查人员在《业务人员清单》中的编号及记载的具体信息。 通过问询企业相关人员,核实企业是否建立了以企业主 营业务为核心的员工培训制度和实际执行情况。查看企业上 一年度与近期的培训计划、制度及执行情况。提取相关培训 记录证明材料。 18.信息系统:企业的物流经 观看企业进行信息系统的现场演示,核实企业的物流经 营业务全部□/部分□信息化 营业务是否全部信息化管理,提取企业各项物流经营业务的 管理 信息系统管理模块的截图。 19.电子单证管理程度: % 核实企业的电子单证管理比例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打印 企业的各类电子单证若干份。 20. 货 物 物 流 状 态 跟 踪 程 核实企业对其承运的货物的物流状态能否达到实时、全 度: % 程跟踪监控。 21.客户查询:企业已建立自 动□/人工□查询系统 核实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自动、人工查询系统。 注:达到相应指标要求不作标记,未达到标记“×”待确认标记“○”。 — 14 — 判定 附件 4: 企业整体自我评价 企业名称 申请级别 企业总体情况(发展经历、规模特点等) 业务范围、经营状况 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信息化水平 发展方向 其他补充说明 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 15 — 日 附件 5: 企业整体评价 企业名称 申请级别 企业总体印象(发展经历、规模特点等) 业务范围、经营状况 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信息化水平 发展方向 其他补充说明 评估组组长 — 16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6: 运输型物流企业 现 场 评 估 报 告 企业名称: 编制日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17 — 编号: 评 估 报 告 第 页共 传 真: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评估日期: 话: 年 月 日 评估目的: 评估准则: 评估级别: 评 估 项 目 经 营 状 况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营业时间(年)* 资产总额(元)* 资 产 资产负债率* 设 备 设 施 自有货运车辆(辆)或总载 重量(吨)* 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 理 及 服 务 质量管理 业务辐射面*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意度 — 18 — 指 标 页 评 估 项 目 人 员 管 理 指 标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息化 水 平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其他说明: 建议: 评估组长: 评估组成员: 评估顾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意见: 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 19 — 仓储型物流企业 现 场 评 估 报 告 企业名称: 编制日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20 — 编号: 评 估 报 告 第 页共 页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评估日期: 年 电 话: 月 日 至 传 真: 年 月 日 评估目的: 评估准则: 评估级别: 评 估 项 目 经 营 状 况 指 标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营业时间(年)* 资产总额(元)* 资 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仓储面积(m²)* 设 备 设 施 自有/租用货运车辆(辆)或总 载重量(t)* 配送客户点(个) 管理制度* 管 理 质量管理 及 服 务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意度 — 21 — 评 估 项 目 人 员 素 质 指 标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 息 电子单证管理* 化 水 平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其他说明: 建议: 评估组长: 评估组成员: 评估顾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意见: 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 22 —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现 场 评 估 报 告 企业名称: 编制日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23 — 编号: 评 估 报 告 第 页共 页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评估日期: 电 年 月 话: 日 至 传 真: 年 月 评估目的: 评估准则: 评估级别: 评 估 项 目 经 营 状 况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营业时间(年)* 资产总额(元)* 资 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租用仓储面积(m2) 设 备 设 施 自有/租用货运车辆(辆) 或总载重量(吨)* 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 理 及 服 务 质量管理 业务辐射面*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意度 — 24 — 指 标 日 评 估 项 目 人 员 素 质 指 标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息化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水 平 客户查询* 其他说明: 建议: 评估组长: 评估组成员: 评估顾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意见: 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 25 — 附件 7: 补充材料清单 企业名称: 需补充的材料: (注:所有补充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 年 月 地址 联系人 — 26 — 日前邮寄至 , ,邮编 ,联系电话 , 。 运输型物流企业 综 合 评 估 申 请 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 请 级 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 — 27 —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网 址: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员工总数: 2、业务范围: 3、已获得资质证书情况: — 28 — 传真: 年总营业收入(元) 经营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状况 营业时间* 资产总额(元)* 资产 资产负债率* 设备 自有货运车辆(辆)* (或总载重量(吨))* 设施 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理 及 服务 质量管理 业务辐射面*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意度) 人员 素质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息 电子单证管理 化 水平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注 1: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 2:物流营业收入指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提供运输、仓储、装卸、搬 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基本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注 3:运营网点是指在企业市场覆盖范围内,可以承接并完成企业基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和联盟伙 伴。 — 29 — 注 4:客户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 率。 注 5:客户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客户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注 6:基层物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物流业务执行活动的企业成员。 声明: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的规则和程序,支付评估所需的有关费 用,保证申请表中陈述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推 荐 月 日(盖章) 级企业条件,推荐上报中物流联物流企业综 合评估办公室。 机 构 意 见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1. 企业简介。 2.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其它资质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3. 自有货运车辆清单(附表五)。 4.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附表七)和《业务人员清单》(附表八)。 5.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 6.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附表一)和《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附表二) (依据《审计报告》填写) 。 提 供 附 件 7.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人数复印件。 8. 运营网点清单(附表九)。 9. 业务辐射面分布图。 10.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包括项目名称、进展情况等)。 11. 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 12. 信息化简介(包括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流状态跟踪和客户查询等情 况)。 13. 其他。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应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相应类型的评估指标填写。 2、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套,寄往相应区域的评估办,也可直接寄中物联评估办。 3、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 载。 — 30 — 仓储型物流企业 综 合 评 估 申 请 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 请 级 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 — 31 — 年总营业收入(元) 经营 状况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营业时间* 资产总额(元)* 资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仓储面积(m2)* 设备 设施 自有/租用货运车辆/辆 (或总载重量/t)* 配送客户点(个) 管理制度* 管理 及 服务 质量管理*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意 度) 人员 素质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息 化 水平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注 1: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 2:物流营业收入指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提供运输、仓储、装卸、 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基本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注 3:客户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 率。 注 4:客户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客户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注 5:配送客户点是指企业当前的、提供一定时期内配送服务的、具有一定业务规模的、客户所 属的固定网点。 — 32 — 注 6:租用货运车辆是指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货运车辆。 注 7:基层物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物流业务执行活动的企业成员。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的规则和程序,支付评估所需的有关费 声明: 用,保证申请表中陈述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月 日(盖章) 级企业条件,推荐上报中物联物流企业综合 评估办公室。 推 荐 机 构 推荐机构负责人: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1. 企业简介。 2.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其它资质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提 供 3. 自有仓储设施清单(附表三)。 4. 自有和租用货运车辆清单(附表五、附表六)。 5.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附表七)和《业务人员清单》(附表八)。 6.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 7.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附表一)和《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附表二)(依 据《审计报告》填写)。 附 件 8.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人数复印件。 9. 配送客户清单(附表十)。 10.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包括项目名称、进展情况等)。 11. 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 12. 信息化简介(包括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流状态跟踪和客户查询等情 况)。 13. 其他。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应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相应类型的评估指标填写。 2、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套,寄往相应区域的评估办,也可直接寄中物联评估办。 3、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 载。 — 33 —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 合 评 估 申 请 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 请 级 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 34 — 址: 网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传真: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员工总数: 2、业务范围: 3、已获得资质证书情况: — 35 — 年总营业收入(元) 经营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状况 营业时间* 资产总额(元)* 资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租用仓储面积(m2) 设备 设施 自有/租用货运车辆(辆) (或总载重量/t)* 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理 质量管理 及 业务辐射面* 服务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意度) 人员 素质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息 电子单证管理* 化 水平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注 1: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 2:物流营业收入指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提供运输、仓储、装卸、 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基本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所取得的业务收 入。 注 3:运营网点是指在企业市场覆盖范围内,可以承接并完成企业基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和联盟伙 伴。 注 4:客户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 率。 注 5:客户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客户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注 6:租用货运车辆是指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货运车辆。 — 36 — 注 7:租用仓储面积是指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仓储总面积。 注 8:基层物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物流业务执行活动的企业成员。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的规则和程序,支付评估所需的有关费 声明: 用,保证申请表中陈述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推 荐 月 日(盖章) 级企业条件,推荐上报中物联物流企业综合 评估办公室。 机 构 推荐机构负责人: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1. 企业简介。 2.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其它资质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提 供 附 件 3. 自有和租用仓储设施清单(附表三、附表四)。 4. 自有和租用货运车辆清单(附表五、附表六)。 5.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附表七)和《业务人员清单》(附表八)。 6.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 7.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附表一)和《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附表二) (依据《审计报告》填写) 。 8.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人数复印件。 9. 运营网点清单(附表九)。 10. 业务辐射面分布图。 11.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包括项目名称、进展情况等)。 12. 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 13. 信息化简介(包括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流状态跟踪和客户查询等情 况)。 14. 其他。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应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相应类型的评估指标填写。 2、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套,寄往相应区域的评估办,也可直接寄中物联评估办。 3、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 载。 — 37 — 附表 1: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 项 目 年 营业收入(元) 备 注 总营业收入 物流营业收入合计 其中:运输收入 储存收入 装卸收入 搬运收入 包装收入 流通加工收入 配送收入 信息管理收入 货代收入 综合服务收入 其它 物流营业收入占总营 业收入的比例(%) 注:1、物流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提供 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基本服务及 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所得的业务收入。 2、物流业务分项收入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填写,不必每项都填。 3、填写企业名称和年份。 4、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法人签字: — 38 — 财务主管签字 附表 2: 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 年 项 目 营业收入(元) 备 注 总营业收入 非物流营业收入合计 其中:商品贸易收入 仓储设施租赁收入 运输设备租赁收入 客运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 其它 物流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 入的比例(%) 注:1、非物流业务分项收入根据企业实际业务填写,不必每项都填。 2、填写企业名称和年份。 3、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法人签字: 财务主管签字 — 10 — 附表 3: 自有仓储设施清单 序号 合计 — 40 — 仓储设施名称 仓储面积(m²)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表 4: 租用仓储设施清单 序号 仓储设施名称 仓储面积(m²)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合计 — 41 — 附表 5: 自有货运车辆清单 序号 合计 — 42 — 车辆名称 车辆牌号 载重量(吨) 备注 附表 6: 租用货运车辆清单 序号 车辆名称 车辆牌号 载重量(吨) 备注 合计 — 43 — 附表 7: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 序号 姓 — 44 — 名 职 务 学 历 专 业 资 格 备 注 附表 8: 业 务 人 员 清 单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学 历 专 业 资 格 备 注 — 45 — 附表 9: 运 营 网 点 清 单 序号 合计 — 46 — 网点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表 10: 配送客户清单 序号 配送客户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合计 — 47 — 运输型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复核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请复核级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2013 版) — 48 —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网 址: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传真: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员工总数: 2、业务范围: 3、已获得资质证书情况: — 49 — 项目 指 标 本次申报情况 上次现场评估情况 年总营业收入(元) 经营 状况 年货运营业收入(元)* 营业时间* 资产总额(元)* 资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货运车辆(辆)* 设备 设施 自有车辆总载重量(吨)* 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理 及 服务 质量管理* 业务辐射面* 顾客投诉率或顾客满意度 人员 素质 中高层管理人员* 业务人员 网络系统* 信息 化 水平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跟踪* 客户查询* 注 1:表中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 2:表中的货运营业收入指企业完成货物运输收入、运输代理收入、货物快递收入及其 它与货物运输有关增值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注 3:表中运营网点是指在经营覆盖范围内,由本企业自行设立、可以承接并完成企业基 本业务的分支机构。长期合作伙伴(有合作协议,且合作期一年以上)也可视同为 企业的运营网点,但要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 4:表中顾客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 率。 注 5:表中顾客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顾客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 50 — 声明: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复核的规则和程序,支付复核所需的有关费用; 保证复核申请表中陈述内容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业综合评估办公室。 推 荐 机 构 意 见 月 日(盖章) 级企业复核条件,推荐上报中物联物流企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1. 企业简介。 2.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其它资质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提 供 附 件 3. 自有货运车辆清单(附表五) 。 4.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附表七)和《业务人员清单》(附表八)。 5.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 6.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附表一)和《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附表二) (依据《审计报告》填写) 。 7.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人数复印件。 8. 运营网点清单(附表九)。 9. 业务辐射面分布图。 10.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包括项目名称、进展情况等) 11. 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 12. 信息化简介(包括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流状态跟踪和客户查询等 情况) 。 13. 其他。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应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相应类型的评估指标填写。 2. 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一套,寄往相应区域的评估办,也可直接寄中物联评估办。 3. 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 载。 — 51 — 仓储型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复核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请复核级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2013 版) — 52 —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网 址: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传真: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员工总数: 2、业务范围: 3、已获得资质证书情况: — 53 — 项目 指 标 本次申报情况 上次现场评估情况 年总营业收入(元) 经营 状况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 营业时间* 资产总额(元)* 资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仓储面积(m2)* 设备 设施 自有/租用货运车辆/辆 (或总载重量/t)* 配送客户点(个) 管理制度* 管理 及 服务 质量管理*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 意度) 人员 素质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信息 化 水平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注 1: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 2:物流营业收入指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提供运输、仓储、 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基本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所取得 的业务收入。 注 3:客户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 率。 注 4:客户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客户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注 5:配送客户点是指企业当前的、提供一定时期内配送服务的、具有一定业务规模的、 客户所属的固定网点。 — 54 — 注 6:租用货运车辆是指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货运车辆。 注 7:基层物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物流业务执行活动的企业成员。 声明: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复核的规则和程序,支付复核所需的有关费用; 保证复核申请表中陈述内容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经初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业综合评估办公室。 推 荐 机 构 意 见 提 供 附 件 月 日(盖章) 级企业复核条件,推荐上报中物联物流企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1. 2. 3. 4. 5. 6. 7. 企业发展情况简介。 营业执照复印件。 自有仓储设施清单(附表三) 。 自有和租用货运车辆清单(附表五、附表六)。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附表七)和《业务人员清单》(附表八)。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附表一) 和 《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附表二) (依 据《审计报告》填写)。 8.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人数复印件。 9. 配送客户清单(附表十)。 10.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包括项目名称、进展情况等) 。 11. 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 12. 信息化进展情况简介(包括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流状态跟踪和客 户查询等情况) 。 13.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应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相应类型的评估指标填写。 2. 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一套,寄往相应区域的评估办,也可直接寄中物联评估办。 3. 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 载。 — 55 —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复核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请复核级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监制(2013 版) — 56 — 申请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网 址: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Email): 传真: 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1、员工总数: 2、业务范围: 3、已获得资质证书情况: — 57 — 项 目 经 营 状 况 资 产 设 备 设 施 指标 本次申报情况 上次现场评估情况 年总营业收入(元) 年物流营业收入(元)* 营业时间* 资产总额(元)* 资产负债率* 自有/租用仓储面积 (m2) 自有/租用货运车辆 (辆) (或总载重量/t)* 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 理 及 服 务 质量管理 业务辐射面* 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 客户投诉率(或客户满 意度) 人 员 素 质 信 息 化 水 平 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信息系统*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客户查询* 注 1: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注 2:物流营业收入指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提供运输、仓储、装 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等基本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所取得的业 务收入。 注 3:运营网点是指在企业市场覆盖范围内,可以承接并完成企业基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和联盟 伙伴。 注 4:客户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 率。 — 58 — 注 5:客户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客户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注 6:租用货运车辆是指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货运车辆。 注 7:租用仓储面积是指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仓储总面积。 注 8:基层物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物流业务执行活动的企业成员。 声明: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复核的规则和程序,支付复核所需的有关费用; 保证复核申请表中陈述内容真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推 荐 机 构 意 见 经预审,本企业所报资料符合 业综合评估办公室。 月 日(盖章) 级企业复核条件,推荐上报中物联物流企 推荐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1. 企业发展情况简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自有和租用仓储设施清单(附表三、附表四)。 4. 自有和租用货运车辆清单(附表五、附表六)。 5. 《中高层管理人员清单》(附表七)和《业务人员清单》(附表八)。 6.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 明)。 提 供 附 件 7. 《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 (附表一)和《非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清单》(附表 二)(依据《审计报告》填写) 。 8.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人数复印件。 9. 运营网点清单(附表九)。 10. 业务辐射面分布图。 11.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进展情况等) 。 12. 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 13. 信息化进展情况简介(包括信息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物流状态跟踪和 客户查询等情况)。 14.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应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相应类型的评估指标填写。 2. 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一套,寄往相应区域的评估办,也可直接寄中物联评估办。 3. 有关评估的公开文件可通过当地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索取或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下载。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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