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股份常法评分细则.docx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选聘 常年法律顾问评审细则 一、基础条件 入围法律事务所应为市国资委根据前期镇江市属国有 企业法律服务机构报名条件所提供的建议名单范围之内。 二、评分细则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分值 40 分) 1.律所律师资质情况(分值 10 分) 江苏知名律师得 10 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得 4 分;江苏省金牌仲裁员得 10 分。 2.行业奖惩情况(分值 10 分) 近 3 年内未被行业协会、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警 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得 10 分;受市 级行业表彰加增 2 分,受省级行业表彰加增 3 分,受国家级 行业表彰加增 5 分。此项不累加以最高级别表彰为加增项。 此外可根据律所提供的其他受表彰证明酌情予以加增分值, 加增分值不超过 5 分。 3.律所业务领域(10 分) 近 2 年有办理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重组、金融、证 券业务与公司上市、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和工程建设管理等 法律事务,每提供一专项领域案例(以合同及法律意见书为 主要参考),加增 1 分,该分值不超过 10 分。 4.律所 2019 应诉情况(10 分) 根据律所提供的关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建设工程纠 纷、遗留问题处置纠纷等方面的应诉案例(2019 年),律所应 诉处置好的得 10 分,应诉处置较好的得 5 分,应诉处置一 般的得 3 分。 (二)相关从业经验(40 分) 1.执业经历(分值 20 分) 有担任镇江市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经验得 20 分;有 担任其他类型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常年法律顾问经验得 10 分;有担任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经 验得 5 分。 2.实务经验(分值 20 分) 近三年办理有全国影响的重大诉讼案件,标的额在 5000 万元--1 亿且胜诉得 4 分; 标的额在 1 亿元以上且胜诉得 10 分,标的额在 2 亿元 以上且胜诉得 16 分; 有从事化工领域相关法律诉讼事务再加 4 分。 (三)派往聘方的顾问团队背景(分值 20 分) 1.顾问律师专业技术职称(分值 10 分) 主办律师职称二级律师得 3 分,主办律师职称为一级律 师得 5 分。 2.律师执业经历和奖惩(分值 10 分) 主办律师具有为镇江市属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的执业经历,得 10 分;具有其他类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的执业经历得 6 分;熟悉聘方化工行业范围相关法律法规, 有化工行业从业经验者,加增 2 分;此外可根据律所提供的 主办律师受表彰证明酌情予以加增分值,加增分值不超过 5 分。 备注: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未代理过与聘方存在利害冲突业 务,凡此前与聘方及/或聘方下属企业及/或聘方之上级主管 部门镇江市国资委发生过讼争的委托代理人之律师事务所, 属于不合格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