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公安局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docx
276.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检测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对有吸毒嫌疑的当事人依法应当检验体内毒品 含量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检验体内毒品含量 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电话:0851-87721781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277.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工作中发现吸毒人员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开展体内毒品含量检测呈阳性且有吸毒 史 当场告知当事人毒品检测结果及采取强制隔离戒 毒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强制隔离戒毒审批,制作法律文书。 送达当事人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返还当事人 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电话:0851-87721781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78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机动车及行驶证行政强制权利 运行流程图 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 依法应当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及行驶证的理由、依 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返还当事人 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电话:0851—87731122,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279. 对机动车载超载、超重行为的扣留车辆行政强制权利 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机动车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机动车 返还当事人 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电话:0851—87731122,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上缴国库 280.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 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扣留机动车行政强制 权利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机动车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机动车 上缴国库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年)第九 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采取 行政强制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机动车 上缴国库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2.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权 力运行流程图 告知存在的交通违法 告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实施强制拆除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3.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机动车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机动车 上缴国库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4.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 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 告知存在的交通违法,两 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 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扣 押车辆 告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制作笔录 扣押,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5.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 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 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强制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 图 ) 告知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为 人履行排除妨碍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拒绝 履行或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其后 果已经或者将要危害交通安全,行政机关可以 代履行 告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实施强制排除妨碍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6.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加处罚款强 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罚款类行政处罚文书送达 告知 告知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后果 实施强制措施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7.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 证处罚的,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 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机动车驾驶证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理由、依据 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依法收缴销 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288.对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 车可以移动,单拒不撤离现场的强制撤离 ) 告知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为 人履行排除妨碍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拒绝 履行或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其后 果已经或者将要危害交通安全,行政机关可以 代履行 告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实施强制排除妨碍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89. 对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 定载质量的扣留机动车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机动车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机动车 上缴国库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90.对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 车予以报废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 告知存在的交通违法,两 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 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扣 押车辆 告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制作笔录 扣押,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91 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扣留机动车行政强制权利运行 流程图 当事人车辆有被盗抢嫌疑的依法 应当扣留机动车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机动车 上缴国库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292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强 行带离现场、拘留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或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 两名以上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将当事人当场强行带离现场 当场告知当事人被强行带离现场的理由、依据以 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立即向行政 机关负责人报告, 并补批准手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开展调查取证。对应当拘留的制作拘留决定书 送达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3 将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 问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 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4 对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用具、工具收缴的行政强制 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 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5 对醉酒的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的行政强制权 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 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6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违反规定进 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7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 唤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 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8 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扣押的行政强制 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299.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 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机动车驾驶证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理由、依据 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 负责人报告,并补 批准手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依法收缴销 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300.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行政强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 留非机动车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扣留非机动车的理由、依据以及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违禁物品依 法收缴 扣留非机动车 上缴国库 返还当事人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301.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 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的行 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 报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 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 实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实施强制措施 通知 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 上缴国库、拍卖、报废 返还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5635 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302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3 对外国人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的 拘留审查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4 对外国人不适用拘留审查的限制活动范围的行政强制 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5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外国人、其他境外人员遣送出境的 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6 收缴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的、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 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7 对违反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强行驱散,强 行带离现场的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8 收缴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报 批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 告并经批准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 人报告,并补批准手续 实 施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 到场 告 知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 制作笔录 当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 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 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 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没收 查封、扣押 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 依法销毁 业务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业务办理电话; 0851-87722003 监督电话:0851-87722110 309 对涉嫌饮酒、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提取血 样、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权利运行流程图 对涉嫌饮酒、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当 事人,提取血样、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两名民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民警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当场告知当事人提取血样、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 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笔录) 送达当事人 提取血样、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返还当事人 办理机构: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业务电话:0851—87731122,监督电话:0851—87721318 情况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批准手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