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

Aries。气质5 页 47 KB下载文档
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
当前文档共5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

怀院党发〔2017〕22 号 文号 关于印发《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已经校党 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 1 - 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切实办好党校,加强党校管理,使党校培训工 作卓有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四个全面”战略布 局,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搞好培训工作, 着力解决学校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对党 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 第三条 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干部、党员(含预备党员) 、入 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第四条 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含预备党员) 、发 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对 处级干部和其他有关干部进行短期培训;完成上级党委和学校党 委、行政交给的其他培训任务。 第二章 第五条 党校培训的班次和学制 党校培训的主体班次是:处级干部培训班、党支部 书记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培训 班等。 第六条 各种班次学制为 1 至 2 周。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 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下,时间可相对分散。 第七条 党校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可以举办以党员、 干部为主要对象与党校职能相适应的学习班、研讨班、读书班等。 - 2 - 第三章 第八条 师 资 党校培训授课教师主要由领导干部、专家教授、理 论课教师、政工干部和离退休专家担任。在必要的时候,邀请校 外专家来校讲学。 第九条 党校教师实行统一聘任、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课酬 金的办法。凡受聘教师有义务担任党校、党校分校、党支部及党 章学习小组的讲课。 第四章 第十条 培训的方式和管理方法 党校的培训方式应该灵活多样,可采用专题讲座、 以会代培、以学代培、参观考察、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 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 党校学员必须根据各班次的具体要求,自觉遵守 学习纪律。 1.参加学习培训的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 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主要精 力放在学习上,认真自觉地完成培训任务。 2.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 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个别临时请假的,报班主任批准;请假不超 过 1 天的,报组织部门批准;请假超过 1 天的,报党校主要负责 人批准。 3.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早退,提前 10 分钟进入 教室和讨论室,按名签就座;上课和分组讨论时关闭通讯工具或 设置静音模式,不得在教室、讨论室打电话。 4.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笔记、学习体会、 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的学习研究成 果。 - 3 - 5.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 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工作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 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 6.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 “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或确定召 集人、联系人。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 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7.组织人事部门将学员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个人档案, 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班次要派专 人跟班。 第十二条 党校培训采取考试或考核的管理办法。学员必须 完成培训任务规定的相应学时并接受党校的考试或考核。 第十三条 每个班次的学员须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被视为 结业,并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 第十四条 党校根据当年的干部培训计划,确定当年开办的 班次和接受培训的对象,提前通知到人。对考试或考核合格者, 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 第十五条 主体班次按学员的适当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对优 秀学员和论文公开发表的学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章 第十六条 培训结果的运用 党校培训结果作为干部任职、聘任、职评和入党 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以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党校培 训,是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接受继续教育的重 要途径,凡是纳入党校培训的对象,必须自觉积极参加培训,并 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分,否则将予以相应的处置。 - 4 - 1.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已被纳入培训范围而不参加培训,没 有完成规定学时的,其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 容。 2.党员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将酌情进行组织处理。 3.没有进入党校培训且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和入党 积极分子,一律不得发展入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5 月15 日印发 - 5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