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教[2014]619号 关于201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苏建函教〔2014〕619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 2014 年度全省 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4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 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 2014 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考试 计划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78 号)精神,为做好 2014 年 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考试工作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办。 2. 各省辖市(含省管县,以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指 定的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考务组织及培训协 调相关工作。 二、考试设置及时间 1. 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 4 个专 - 1 - 业;初级、中级、高级 3 个等级。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考试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 个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工程计量与计价 实务》为开卷考试。 2. 考试时间:201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下午 13:00~16: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 安装、市政、装饰)。 三、免考条件 1. 持有以下证书之一者可以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 (2)2009 年前取得的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管 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 (3)原《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 2. 持有外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先转入江苏后,方可免考《工程造价基 础知识》。 四、报考条件 1. 无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者(以下简称“无证人员”) ,只 能报考初级专业,并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 2 - 毕业生或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 历; (3)其他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1 年。 2. 报考中级专业应具备条件: 持有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近两年至少有 2 项工程造价方 面的业绩,并可以跨专业报考。 3. 报考高级造价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证书 4 年以上; (2)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 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1. 报名方式 造价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无证人员在本人工作 单位(或工作、学校)所在的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已有造价 员证者须在原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 2. 报名流程 (1)登录系统。已有本省造价员证书人员登录“江苏工程造 价信息网”(www.jszj.com.cn),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直接输入 - 3 - 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 关信息;无证人员则在网站“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申请密码”栏, 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集体报名的,在同一台电脑上只能同时打开 1 个考生的报名 窗口填报信息,不能同时打开多个考生报名窗口,否则将导致信 息混乱。 (2)填报信息。填报和更新考生基本信息,报考条件有从 事造价工作年限和业绩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 工作业绩。 (3)上传资料。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 证书等扫描件。无证人员但有预算员证或造价编审员证的,进入 系统后必须在基本信息窗口顶部报考选项上勾选“预算员或编审 员”,并上传《预算员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专业 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4)打印和提交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签 字盖章。2014 年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和在校生,工 作单位暂时可填就读院校,且不要求申请表必须盖学校章。 (5)现场审核。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市、区县指定的 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6)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号,系 统管理员开通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程序,考生进入系统自行打印 - 4 - 准考证。 (7)证章发放。考试合格后,无证人员交 1 张 1 寸近期免 冠照到指定受理点,由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作证章;已有造价员 证书者携证书到指定受理点补登专业等级并更换印章。 详细流程可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查询“2014 年江苏省 造价员考试网上操作指南”。 六、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 无证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 1 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生证); (4)免考理论的需提供预算员证书或工程造价编审证书原 件。 2. 持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 1 份; (2)业绩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在报名表中已体现, 不需另附材料; (3)申报认定高级造价员的,需提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 件。 以上各种证件不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七、时间安排 - 5 -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10 月 10 日-10 月 20 日,各市于 10 月 31 日前完成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市另行通知。 2. 我厅于 11 月 15 日前编排准考证号并反馈给各市。各地 务必于 11 月 25 日前将本地区考试报名人数及考场编排清单汇总 表报送我厅。 八、考试教材 本次考试使用的辅导教材、考试大纲根据 2013 版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和 2014 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新修编。2014 新 版考试辅导教材包括: 1.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 《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 《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 《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5.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在“江苏工程造价 信息网”下载)。 九、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用按苏价函〔2009〕76 号、苏财综〔2009〕57 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如下: 1. 报名费每人每专业 10 元(各市留用); 2. 考试费:“理论”科目 60 元(市留 40 元,交省 20 元); “案例”科目每专业 70 元(市留 40 元,交省 30 元)。 - 6 - 十、其他事项 1.按照“考培分开”和“个人自愿”原则,各报名点不得强制 将培训与报名挂钩。为确保培训质量,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 推荐具备相关办学资质、收费资格,且具有优良师资队伍和良好 社会信誉的机构,同时提醒报考人员警惕社会不规范培训机构的 欺诈行为。培训费用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报考受理申请起始日期和 截止日期、受理地点、工作流程、咨询服务电话、登录密码查询 电话等相关信息。 3.原网上报考系统中实行区(县)受理初验、省辖市复核 两级流程的,原则上不得改变。 4.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造价员考试工作的 管理和监督,对涉及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防徇 私舞弊、泄题和泄露考生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张玉英,025-51868983;厅 考试与注册中心,金强、蒋晓溪,025-5186868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 9 月 15 日 - 7 -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