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16)62号 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专业教学能力培养的意见.doc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校字[2016]62 号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专业教学能力培养的意见 为了完善教师培养的结构体系,创新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体 现教师教育的连续性、创新性和发展性理念,在遵循教育教学发 展规律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教师教育资源,学校决定充分利用本 市优质资源,与市区范围内基础教育学校合作,强化教师教育专 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工作。 一、启动“名师、名校长进课堂”工程 学校拟聘请唐山市域内专业对口的名师、名校长来校讲学讲 课,充分利用他们在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优势,为提高本校教师 教育专业的教师和学生的教学素养服务。通过此项工程,增进本 校教师与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的互动交流,了解基础教育对师资 的需求,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具针对性,使我校培养出 1 来的师范生能够符合当今基础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本项计划主要 针对我校教法类教师,其他教师教育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聘。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名师、名校长”名单,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 建设状况和教学工作需要,选聘“名师、名校长”。 名师名校长进课堂的主要任务是: 1、主讲部分教学法类的课程。 2、开办有针对性的讲座,或者主办公开课等,提高我校学 生对实践的认识,培养学生们的实践技能。 二、教师教育专业教师到培训基地进行挂职锻炼 我校决定与基础教育学校共同建立教师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基 地,通过这一平台以 “挂职锻炼、蹲点科研”等形式,参与到 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当中,推进高校与基础教育学校 在业务上合作,在科研上创新,促进“政学研产”一体化,推进 双方的跨越式的发展,使高校教师和基础教育教师取长补短,互 相促进,共同提高。 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教师培训基地,每个专业一 般要有不少于2个实践基地,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程序 1、由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名师、名校长”的聘用计划, 明确聘用的时间、人数和其他要求。经教务处与人事处共同研究, 并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聘用岗位。按照聘 2 用的工作计划,由各系部负责联系“名师、名校长”,明确其教 学和科研任务、工作职责及酬金标准等。经教务处初审,报人事 处复审,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由院长签 发聘书,签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2、各系部联系教育实践基地,可与顶岗实践基地相结合。选 定后明确培养任务和科研任务,经教务处初审,报人事处复审, 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签定合作协议,正式 挂牌,开展工作。 四、待遇 名师、名校长讲授大纲内的课程,一般按照省级教学名师每 学时 300 元、市级教学名师每学时 200 元支付讲课费,特殊情况, 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举办讲座的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经费由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按照 7:3 比列承担。 五、要求 1、加强教师教育专业的实践能力培养,是我校在教师培养 方面的创新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所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教师都要经过基地的培训。各单位 要做好教师培训的计划,保证在三年内,把教师教育专业的教师 全部培训一次,以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的质量,保证此项工作的实 效性和长效性。 3 六、此文由人事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唐山师范学院 2016 年 12 月 9 日 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9 日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