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华容县万庾镇虾扒湖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华容县政府网.doc
关于埃骆斯(华容)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华容县万庾镇虾扒湖 2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环评[2016]042 号 埃骆斯(华容)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华容 县万庾镇虾扒湖 2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批复如 下: 一、你公司投资 16164 万元在华容县万庾镇虾扒湖新建华容县万 庾镇虾扒湖 2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装 机容量为 20MW,建设渔光互补的光伏发电系统,占地 640 亩。拟 采用 260W 型晶体硅光伏组件 84480 块,光伏组件采用 22°固定倾 斜面安装方式,配置 40 套额定功率为 500kW 的并网逆变器,年平均 发电量为 2095.77 万 kWh。 该项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在建设单位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 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 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设计方案、规模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 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认真执行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达到 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发电站建设及运行中从工程及管理 措施上保证虾扒湖储水量,严禁造成虾扒湖脱水现象。 2、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作业时间,文明施 工。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落实施工废水、生活污 水及垃圾处理等防治措施,污物达标排放,禁止将弃渣、垃圾等直接 向湖中倾倒。 3、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对综合楼、配电楼、升压站占地及 料场地区、施工便道占用地区等进行治理,及时完成对临时占地的生 态恢复。施工便道设计应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农田破坏和开挖,减少 对植被的扰动范围。同时,应强化土石方平衡设计,尽量避开雨季施 工,减少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4、为避免产生光污染,光伏组件内的晶硅板片应采用表面涂覆 有防反射涂层的光伏组件,同时封装玻璃表面应经过防反射处理。 5、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该项目给排水系 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林地浇灌。采取切 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并采 取隔振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 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禁止直排进入水体; 检修产生的废旧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及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废旧太阳能 电池板,委托厂家回收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 强事故防范意识。 三、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