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赣州市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办法(试 行)》,我委草拟了的《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事由 我市于 2017 年首次出台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 的管理办法《龙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龙府 发〔2017〕5 号),明确了工程变更的性质、权限及需履行的 相关程序。由于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至今长达 5 年时间,已不能 完全适用于目前工程变更管理的需求,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迫在 眉睫。 二、起草文稿的主要过程 我委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51 号)、赣州市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草拟了《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多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 议,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 三、主要内容说明 — 1 —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范围、涉及工 程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职责(包含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 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市财政局、业主 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预 算及招标代理等))。 第二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相关程序及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权限,按照变更价 款累计比例及累计金额来确定。 第四部分:明确了变更工程经审核后的实施方式。 第五部分:责任追究,明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 构等相关单位有违纪行为将进行追究。 第六部分:对《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讨论稿)》相关条款的补充。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