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

Sunshinebaekhyun--阳光10 页 25.851 KB下载文档
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
当前文档共10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docx

界 首 市 司 法 局 界 首 市 行 政 审 批 局 界司通〔2021〕11 号 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 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 号)、《阜阳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21〕1 号)和《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界首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 知》(界政办〔2021〕2 号),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予 -1- 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实行告 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在 2020 年公布的告知承诺 制证明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等情况,及 时调整。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 指南,及时在“皖事通办”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界首分厅)做 好公布,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15 日前) 二、科学制定告知承诺书文本。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内容完备、 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政 务服务大厅等办事大厅进行公布。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 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 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 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 等。(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20 日前) 三、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各有关单位要在“皖事通 办”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界首分厅)、对外服务场所和政府信 息公开网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要 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统一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在办事指南 对应申报材料项下,添加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协同推进线上线 下办理流程。(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2- 四、加强承诺事项事中事后核查。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事项特 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 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 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 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 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 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 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工作记录 界首市司法局 界首市行政审批局 2021 年 4 月 9 日 -3- 附件 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申请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姓名(或单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受理单位 名称: 联系方式(政务窗口电话): 二、受理单位告知 -4- (一)证明事项名称 …… (二)证明用途 …… (三)设定证明依据 …… (四)证明的内容 ……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 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或审 批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 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 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并理解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 -5-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说明:当受理机构与审批机构不一致时,本告知承诺书 由审批机构授权受理机构代为签章,并代为履行告知义务。 附件 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 申请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6- 证明事项名称: 资产评估报告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姓名(或单位): 王×× 联系方式: 139×××××××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编号: 341××××× (二)受理单位 名称: 界首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 ××××× 二、受理单位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资产评估报告。 (二)证明用途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 (三)设定证明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四)证明的内容 申请人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向行政审批局提交的所有材 料真实,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要求的 条件。 (五)承诺的效力 -7-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 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或审 批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界首市公共信用信 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 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撤销已获得的行政许可,··· ···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并理解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申请人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向行政审批局提交的所有材 料真实,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要求的 条件。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8- 申请人签名: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说明:当受理机构与审批机构不一致时,本告知承诺书 由审批机构授权受理机构代为签章,并代为履行告知义务。 附件 3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工作记录 身份证 号码 姓名 (自然人) 基 本 信 息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名称(法人或 其他组织) 证明事项 核查内容 核查方法 核 口线上核查 查 1.无不良信用 情 口内部核查 记录或未曾作 况 口协同核查 出虚假承诺 口现场核查 核查结 论 备注 口是 □否 -9- 口线上核查 2.承诺证明的 口内部核查 口协同核查 内容 口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签名: - 10 - 口真实 口虚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