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会函〔 2019 〕 9 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 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 , 湖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 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 简政放权、 创新监管方式、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 府 ” 工作部署, 积极推进会计行政审批领域 “ 放管 服 ” 改革 , 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 80 号)第十七条 “ 代理记账机构应 当于每年的 4 月 30 日 之前, 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 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 的有关 规定, 组织本地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机构(以 下简称审批机关) 认真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 年度备案审核工作。 (一)备案范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在湖南省境内经县级 以上财政 部门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以 及跨省迁入湖南省境内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备案形式与时间 各代理记账机构应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前通过 “ 全 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 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 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 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代理记账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 应 向其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三)备案材料 1.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1 ), 2. 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四)备案要求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审 批机关应予以退回, 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 容;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 审批机关应责令 其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 会公示, 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 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 理记账资格条件的, 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 60 日 内 整改, 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 由审批机关撤销其 代理记账资格。 二、 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和日常监管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简政放权、 放管结 合、 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 扎实推进代理记账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 “ 证照分 离 ” 改革的通知》(国发〔 2018 〕 35 号) 和 湖南省《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优化准入 服务实施办法》 要求, 在现有网上办理的基础上, 进 一步提高网上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申请和备案的普及率, 能网上办理的一概通过网上办理,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 限、 精简审批材料, 细化优化办事指南,公开审批程 序和办理进度。要创新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理念和方式, 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 以信 息公示为手段、 以信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行业监管模 式。 要切实贯彻 “ 谁审批、 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 管 ” 以及 “ 双随机、 一公开 ” 的原则,强化对本地 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责任, 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 查力度, 健全跨区域、跨层级、 跨部门协同监管机 制, 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 建立统一 “ 黑名单 ” 制 度, 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三、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监管和备案工作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 会管理办法》 规定, 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依法成立的代 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 建立健全工作 联系机制, 规范行业协会行为, 发挥行业协会诚信自 律和服务会员的作用。 要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报备 工作, 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代理 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 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告,促 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已经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应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登录 “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 , 通 过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报备模块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备 案, 湖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向省财政厅进行备案。 四、 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分析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要根据 2018 年开展代理记账管 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情 况, 认真填报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附表 2 ) 和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 3-1 、 附 表 3-2 、 附表 3-3 )。 通过对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 况、 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 , 形成本地区 代理记账机构发展分析总结报告。 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 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 主要特点、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 工作建议, 以及围绕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简政放权、 创新监管方式、 优化政务服务所做的主要工作等。各县 市区财政局应于 6 月 1 日将本地区备案材料报送至市 州财政局, 各市州财政局要认真做好市本级和县市区代 理记账备案情况的汇总工作, 于 6 月 15 日前将以下 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1 、 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附表 2 ), 2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 3-1 、 附表 3-2 、 附表 3-3 ), 3 、 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发展分析总结报告。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国玺 联系电话: 0731-85165157 电子邮箱: hnkjc1211@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1 号, 410015 。 附件: 1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 、 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 3 、 代理记账基本情况汇总表(表 3-1 、 表 32 、 表 3-3 )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3 月 1 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