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docx
附件 1 2020 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 申报要求 特别说明:2020 年度国际人才计划组织申报方式进行了较大幅 度调整,请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合理安排申报。 ARP 中心将于 2019 年 3 月底前下发国际人才计划最新补丁包, 并通过邮件发送至各所系统管理员,请院属单位项目归口管理人员务 必先联系本单位 ARP 系统管理员部署补丁包后再组织进行填报。补丁 包名称:“2019 年 3 月国际合作&人事薪酬升级包”。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所有申报须通过 ARP“国际人才计划”模 块提出申请。ARP 全年开放申请,不再设定截至日期。设立 若干集中受理节点,错过节点的申报项目将在下个节点予以 受理。 2、受理节点: 2020 年度项目将分别在 2019 年 4 月 15 日(第一批)、6 月 30 日(第二批)、9 月 30(第三批)日 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9 月 30 日以后申 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3、受理范围: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可抵华开展工作的 PIFI 项目申请。 4、申报前提:项目负责人须事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 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 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 ARP 系统填报 PIFI 项目申请。 往年申报时已经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激活账户并完善过个 人简历的,无需操作。(具体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与 研究所外事或所内外国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人员联系) 5、申报审核:院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照本通知要 求,对所有申报材料和申报资质进行初审,并征询本单位国 际合作和人事部门意见后通过系统提交。院属单位同时需将 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1-表 2)于相应受理节点日前将电子版 (无需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最终申报数据以 ARP 提交为 准。 6、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 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 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 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 助。 二、材料要求 填写 ARP 中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材料,填写路径:国际 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选择拟申报项目名称)-新申报/ 申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为每个附件文件逐一 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 PDF 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 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1.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 件 1-表 3);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 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 推荐信(中文)1 封。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的,还须另外提 交;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 材料;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 2 封(含博士导师或现工作单位 研究组 PI)。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② 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 1-表 4)。③外国专家在 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 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5、境外执行 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 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 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 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三、其他事项 1、立项执行:2020 年度项目将于 2019 年 6 月、9 月、 12 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 2、执行时间: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 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执行完毕; 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计划、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需在 2021 年 9 月 30 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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