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设施设备报修与维修管理办法.doc
福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后勤管理处 榕职院后〔2016〕17 号 后勤管理处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设施设备报修与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院) 、处室、中心、馆: 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服务管理的水平,明确学院 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报修、维修、反馈等流程的规范作业及违 规处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设施设备报 修与维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后勤管理处 2016 年 10 月 31 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设施设备报修与维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服务管理质量水平,明确学院设施设 备故障损坏报修、维修、反馈规范作业流程及违规处理办法,根据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经营权招标文件》、《福州职业技术学 院委托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一、维修服务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1.维修工作要及时、安全、优质、经济。 2.文明维修,工作态度热情。 3.检修与报修相结合,责任明确,规范有效。 (二)目标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达到“师生报修方便,维修及时;科学管理, 责任到位;长效服务,师生满意”的目标。 二、报修项目内容 (一)维修依据。依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经营权招标 文件》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规定。 (二)维修范围。负责学院委托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规定的设施设 备管理与维修项目内容。即对现有南区(一期)和北区(二期)的维 修,不含食堂、超市、租赁商店室内。 具体维修项目内容如下: 1.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是指在日常的服务中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好各类设施设备,防止设施设备导致 人身财产损害的安全责任事故。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内容包括房屋、供 电、给排水、管网系统保护、电梯日常看护(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专 业电梯公司维护,合同另外签订)、开水间、洗衣间、淋浴房、中层 干部值班室(男、女)的日常安全管理、防空地下室。 2.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是指负责公共设施设 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南区和北区已交付使用和待交付使用的学生公 寓、公共楼宇、防空地下室(不含新增和改造、出租超市、商店、各 实验室、实训基地装修使用的特种灯泡、灯管及装具),电源开关面 板、照明灯泡(含高低杆路灯、防洪堤坝南北两岸照明灯、桥面的路 灯及景观灯、楼宇屋面射灯、礼堂、多功能厅、学术报告厅、荔枝园 及公园射灯、草坪灯、综合楼玻璃天遮照明灯、综合楼长廊灯等院内 所有灯泡、灯管)、灯管、电源开关、电源插座、水电管线、电源线 槽、水龙头、排水管、冲水箱、控水阀等辅助配件、电风扇及调速器、 院内供电、电源安全漏电保护装置、闭门器、土木(含课桌椅、卫生 间门板、挡板、门扣、合页、挂钩)、玻璃窗及窗帘(含布头、轨道、 滑轮、挂钩及配件、门锁、门窗、窗扣)黑板等修缮零配件更换。 (1)供电供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供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与维修,是指对学院所有的供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进行管理。是从供 电企业与学校电网分界点开始,对学校电网及变配电设备进行的管理 与维修。包括:校园供电网路安全管理、变配电室设备的安全管理、 供电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2)给排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是指对学院所有的供水和 排水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与维修。包括校园供水管网及设备 的安全管理、排水管网及设备的安全管理。 供电供水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具体内容:地下管网、配电(强、 弱)房、变压器房、广场喷泉电机及水泵、水泵及泵房、开水器及水 房、发电机(机组)房、各楼水电系统给排水管网(含消防管网)、 中层干部(男、女)值班室内配置的水电设施设备、照明系统的维护 管理。 (3)防空地下室的设施设备(消防、潜水泵、风机、照明灯、 桥架等)。 三、报修方式渠道与投诉监督电话 (一)学生公寓报修。主要采取到各自所住的公寓楼管员处填报 《维修单》(附件 1) ;填报内容有:接报修时间、报修人与联系电话、 报修内容、维修约定时间、实际到达现场维修时间、接修人与接修约 定时间、维修人与维修完成时间、报修人对维修满意度反馈并签字等 主要信息内容。 (二)电话报修。物业 24 小时值班室电话 83760306、83760110。 后勤管理处维修投诉监督电话及联系人:83760373(陈老师、吴老 师) 、83760338(金老师) 。 (三)学生公寓网络报修平台:HTTP://10.1.1.61. (四)系(部、院)、处室填报《系(部、院)和处室报修单》 (附 件 2)交付物业维修,或由后勤管理处签转物业处理。 (五)系(部、院)处室新造、改造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和领导 批示后交付物业办理。 四、维修作业流程规范与到达现场时间 (一)一般维修。物业每天 2 次(上午、下午各 1 次)收集各学 生公寓楼和其他楼宇《报修单》,进行分类整理,当天交由水电维修 工处理,水电工在接到《报修单》后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按合同 规定的时限维修完毕,使之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二)紧急维修。通知物业立即组织抢修,排除故障,消除安全 隐患,恢复设施设备功能,把影响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故障降低到 原状,使之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 15 分钟内 到达现场。 五、维修保障服务承诺与安全要求 (一)维修响应时间。 1.学生和教职工报修(含电话报修情况) ,物业应及时录入计算 机,并于次日上午 9:30 分前,将电子邮件报送学院公寓管理员和后 勤管理处相关人员,以便掌握当天和上一日师生报修处置情况。 2.当天维修必须达到总报修量的 95%以上,验收维修合格率达 100%。 (二)维修服务安全要求。维修人员要增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的意识,在提供热情维修服务的同时,要履行管理职责。 1.维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悉安全规范,定期进 行安全规范学习。 2.维修工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进行,严禁违章冒 险操作,工作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3.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 4.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使用必要的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 必要检查,并且必须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状态良 好。 5.物业要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 保养,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并做好检修记录。 六、报修与维修信息情况反馈 (一)完成项目维修,若师生在场可当场签字确认。 (二)无法当场确认,在各公寓楼和其他楼宇大厅通知栏上,或 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修人签字确认。限期 3 个日历天学生对已经修复 的项目签字确认,逾期按已维修认定。 (三)在维修重要部位或急难险重的设施设备之前,要加强与学 院职能部门沟通、请示报告工作,规范操作处理现场情况。 (四)对因维修环境等客观原因,必须改变原状的维修改造项目, 需事前书面报告后勤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维修改造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问题,物业处接到使用、 管理部门报修的,可直接向设施设备提供商(厂家、公司)、工程施 工队或项目负责人联系通报,派人维修处理。 (六)维修人员应在预约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若在预约的时间内 学生、教职工因故未能按时到场,应电话联系,另行约定维修时间, 维修后须请报修人在《报修单》上签字;如维修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 按预约时间前往维修,应至少提前半小时与报修人联系,并另行约定 维修时间,做好维修现场卫生的清理工作。 (七)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准备维 修材料,修复后请报修学生、教职工及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八)维修人员要提高维修业务水平,严把维修质量关。严禁使 用假冒伪劣维修材料,不准出现重复报修现象。 (九)因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丢失,按规定应该收 取费用的,维修人员需在维修前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寝室 家具设备材料价格清单》价格,向学生告知材料费和维修人工费价格, 无异议并缴交材料和维修人工费后,物业开具有效收费票据,即行组 织维修工作。 七、违规处罚 物业服务管理人员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时间响应维修,致使 问题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以下相应的违规责任: (一)师生报修,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组织维修处理被投诉的, 每发现 1 起扣减乙方当月物业服务费总额的 0.1%。 (二)发现高(低)杆等、2 盏以上(含 2 盏)不亮,经口头或 书面要求更换仍没有执行的,扣减 500 元;草坪灯 3 盏以上(含 3 盏) 不正常亮灯的,经口头或书面要求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扣减 200 元,上 述项目整改时限为 24 小时内。 (三)发现 1 个水龙头、冲水阀、损坏不出水、失控滴水或排水、 洗手池或小便池排水口(地漏、下水管道、大便坑、屋面排水)堵塞 或滴漏,每个扣减 50 元;卫生间门板破损、配件缺失、损坏未维修 的,每个扣减 50 元;走廊通道、楼梯、图书馆自修室照明灯泡不亮、 照明开关面板损失灵未及时更换,口头发出整改警告后,24 小时内 未更换处理的,每个扣减物业费 50 元。 (四)突发停电,不能在 10 分钟内提供自备发电机供电的,未造 成其他损失的,每次扣减 5000 元;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数量及 危害程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按规定作业流程予以处理。 (五)师生报修(含电话报修)应即时录入计算机而未录入,弄 虚作假,提高维修率,脱离监管,每发现 1 次扣减 500 元。 (六)公共场合设施设备报修由物业负责,责任部门负责监督, 发现设施设备有破损应处以相应罚款,对监管工作有成效的部门给予 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七)若因施工工序需要等特殊原因超过维修时限的,需向报修 人员做出合理解释,取得使用部门的谅解,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说 明情况。凡超过规定时间维修,又不向报修部门解释说明,引起投诉 的,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师生使用设施设备注意事项及报修故障要求 (一) 报修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谎报,减少重报,对虚报和 谎报者要给予批评教育。 (二)各系(部、院)、处室负责人,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加 强师生员工节水节电和爱护公物教育,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减少不 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为学院节约建设资金。发现本使用区域范围内设 施设备故障的,应及时报修,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保持校容校 貌整洁。 (三)发现报修项目存在人为损坏的现象,物业有权要求报修单位追 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报告。 九、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设施设备 报修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榕职院综〔2014〕16 号)自动废止。 十、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期限从 2016 年 1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止。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寓报修单 2.系(部、院)和处室报修单 附件 1 附件 2 系(部、院)和处室报修单 报修人 报修日期 联系电话 维修日期 报修人签字确认 报修 内容 维修人 备 注 制表部门:后勤管理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6 年 10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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