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开展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选派优秀人才到欠发达地区 开展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 在连高校、科研院所组织(人事)部门,市直有关单 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促进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一 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锻炼,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意见, 我市拟选派 10 名左右优秀人才,到大连欠发达地区开 展人才服务工作(服务岗位及职责见附表)。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优先,2 年以上工作 经历; 4、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对区市县(先导区)特别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 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服务方式 1、派出人才以脱产挂职方式,到相关地区开展人 才服务工作,通过发挥个人专业优势,配合地区单位 领导,开展业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2、服务期限原则上为 1 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 延期,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 1 年。 3、在派出人才对接收地区重点产业发展充分调研 论证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采取团队服务、柔性支持 等市场化方式,为接收地区提供人才服务。 三、支持措施 1、派出人才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 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职 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2、由市财政给予派出人才一定金额的调研经费、 交通补助,为派出人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学校选派的人才不再休寒暑假,可参照公务员 休假标准,每年休一定时间的假期。 请你单位根据选派条件和岗位需求情况,组织优 秀人才申报,并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请于 12 月 25 日(星期二)17:00 前,将选派人才推荐表电子 版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张 彤 2 联系电话:82758902 材料报送邮箱:rcc719@163.com 附件:1、人才服务岗位需求意向表 2、选派人才推荐表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2018 年 12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