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申报遴选和验收考核的通知(湘教科研通〔2015〕19号).doc
附件 1 关于开展 2015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申报遴选和验收考核的通知 (湘教科研通〔2015〕19 号)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我省高等 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 2015 年度 “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的通知》(湘教发 〔2015〕127 号))、《2015 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有关精 神,以及厅信息化办工作部署,现就 2015 年普通高校信息化教 学应用项目申报遴选和 2013-2014 年立项建设项目验收与考核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遴选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2015 年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设立“名师空间课堂”和 “微课课程”两类项目,全省计划遴选立项建设 50 门“名师空 间课堂”和 10 门“微课课程” 。各校推荐申报“名师空间课堂” 不超过 5 门、“微课课程”不超过 2 门,每校每门课程限申报一 项。 (二)申报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省已启动网络空间和网络课程平台建设的普通高校 (不含高职学院)和独立学院的在职专任教师,以对接我省战略 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含公共文化素质课 程)及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员。申报“名师空间课堂”的,项目负责人应 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或全省普通 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申报“微课课程”的,项目负 责人应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微课大赛,优先以团队参赛的。项目负 责人要组建项目建设团队, 团队成员要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 热心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2.项目建设内容。申报“名师空间课堂”的,现有课程教学 资源建设基础较好,能以网络空间或网络课程平台为载体进行系 统化教学资源建设,资源内容应涵盖本门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 识、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 资源类型应包括教学视频、电子教案、教学素材、教辅资料、作 业库、试题库等;申报“微课课程”的,现有课程重点知识、实 践项目和前沿专题等分解明晰,能以“湖南微课网”为载体进行 系统微课建设,微课内容应涵盖本门课程相应领域的核心知识、 典型案例、主要技能、前沿专题等,资源类型应包括微课视频、 教学素材、教辅资料、训练作业、测试试题等。课程课时量为 60 学时左右,建设验收周期不超过一年时间。 3.项目应用要求。项目建设团队应依托网络空间或网络课程 平台和“湖南微课网”,利用所建设的教学资源和微课资源进行 课堂教学,积极探索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组织形式的创新应用, 并依托平台为校内外学习者提供在线辅导答疑、在线研讨、在线 测试和成绩评定等。同时,“名师空间课堂”应主动连接在本校 和省级网络学习机构平台,供本校和全省高校师生进行学习和参 考。 4.项目材料准备。“名师空间课堂”和“微课课程”均应填 报《申报表》(见附件 1)和《建设方案》(见附件 2),并提交 《学校汇总表》(见附件 4)。其中“名师空间课堂”评审指标见 附件 3。 (四)项目遴选及管理 根据“名师空间课堂”和“微课课程”项目建设要求,组织 专家组限额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所有立项的“名师空间课堂” 每门前期资助 3.5 万元、“微课课程”每门资助 3 万元,各项目 所在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要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项目建设期满,将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其中验收合格 者直接入选为省教育厅“湖南省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 习空间”项目。 二、项目验收与考核 (一)验收与考核对象 2013 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共享优质资源建设项目和 2014 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具体名单 见附件 5)。其中湖湘文化专题视频、名师网络课堂、名师空间 课堂、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以验收为主体,信息化教学创新应用 项目可视情况申请验收或考核。凡本次申请考核的项目,务必于 今年 10 月接受验收检查。 (二)验收与考核内容 项目建设进展及完成情况(包括建设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 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项目建设主要成效及经验、项目建设的 主要创新举措和工作方法、项目建设尚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项目下一阶段实施计划与进度安排等。 (三)验收与考核程序 1.项目自评。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建设方 案》,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效,按照验收与考核内容撰写总结报 告,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验收与考核申请 表》(见附件 6),收集整理佐证材料,汇总后装订成册;学校填 报《汇总表》(见附件 7) 。 2.专家评审。根据项目验收与考核申请情况,组织专家组逐 一对项目进行验收与考核,其中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 、 “暂缓验收”、 “不合格” ,考核结论分为“合格” 、“不合格”。 3.结果通报。验收与考核结论经厅信息化办审核确认后,及 时发文公布,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其中“名师网络课堂”、 “名师空间课堂”和“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验收结论为“优 秀”和“合格”的,将直接入选为省教育厅“湖南省教师信息化 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习空间”项目。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建设,学校信息化 办(中心)联合教务处要认真组织好年度项目的推荐申报和验收 与考核工作。 2.请各高校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 3 份)和申请验收与考核项目材料(一式 3 份)报送到我院高等 教育研究所 720 室(长沙市教育街 11 号,邮编 410005),联系 人:李芳,联系电话:0731-84402929,联系 QQ:453919535。 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