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doc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 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信 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河北省 和我校相关规定,制定此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 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 次结果。 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 应参加复试。 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达, 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复试小组决定。 7.对各学科专业点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按照上报主管部门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以后批次复试将考虑学科的特点和生源情况优先保证 和满足艰苦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的计划,对于合格生源严重不足,经调剂仍不 能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将该专业缺额部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他专 业。 8.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 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复试。 ⑴准考证(原件); ⑵学历学籍验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 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⑷体检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项目参看 http://yjsc.hevttc.edu.cn/Zshow.aspx?ID=948,可在复试后一周内补交。 此外,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 证》原件。 2.笔试(150 分):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100 分)、英语的听 力及写作(50 分)。 3.面试(100 分):内容包括英语口语(10 分);专业知识面试(60 分), 含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 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的 测试(30 分),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 研、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 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调剂)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 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 门为 2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 试其他环节。 三、复试的组织、管理和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 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 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二)研究生部 1.负责组织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负责对招生学院(系)主管领导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3.负责组织英语的听力和写作、专业课的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及全程 的录音录像工作。 4.选派正直、正派、原则性强的工作人员担任主考和监考。主、监考人员 负责笔试现场考生身份的确认,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主考人员签 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招生学院(系) 1.各招生学院(系)成立由学院(系)主要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录取工 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成 立若干个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学科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组成的 5 人及 以上的复试小组,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科(院、系)的 面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中要有从事思政工作的教师,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测试。 3.各招生学院(系)主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复试小组成员的政策、纪律等 方面的培训。 (四)复试小组 1.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准备面试使用的题签,设计好实践操作环节,并 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试题的 命制及评分标准的确定,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考生亲属不能作为复试小 组成员。 3.重新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 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 认表在本院系留存备查。对同等学力和专业跨度大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 4.复试小组成员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根据面试内容逐项进行测试。 5.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6.负责面试全程的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备查。 7.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统计并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学科排名。复试成 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后占 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 30%。根据初、复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 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序,指标内优先录取)。 8.因拟录取考生未接受拟录取通知或学校后期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后空出 的指标,由因指标受限未被拟录取但已复试合格的该学科(领域)考生依次递 补。 9.复试小组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录取名单,组织复试合格考生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受拟录取。 四、破格复试录取 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其公共科 目成绩略低于国家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破格复试。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http://yjsc.hevttc.edu.cn/Zshow.aspx?ID=2300), 按要求填好后发送至 kyfskm@163.com,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29 日 24 时,逾期 不再受理。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破格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破格考生必须参加并通 过复试后,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如果后期通过正常调剂能完成该专业的招生 计划,则取消破格复试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破格复试考生的条件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破格复试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拟破格复试录取的线下考生按照复试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 4.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 3%; 5.线下生单科成绩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原则上相差不超过 5 分幅度,不破总分; 6.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7.同一专业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高者优先获得破格资格;不同专业按照 破格幅度进行排序,破格幅度低者优先获得破格资格。 五、调剂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 的基本分数线要求,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 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 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 “退役大 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总分降 50 分,统考科目单科降 10 分)。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申请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其排名按高出我校划 定分数线的幅度由高到低进行筛选,额满为止。 4.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调剂申请的备注栏声明,并在复试 报到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六、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监督 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院系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 公布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 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 箱:kyfskm@163.com;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9755,电子邮箱: jiwei8540@126.com。 七、拟录取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 6000 元/年,学制见 当年招生简章。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3.除特殊规定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无奖助学金。 4.我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一般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