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使用计划.doc
五原县 2019 年度本级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 扶贫开发工作实际,计划 2019 年县级投入 1000 万元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现就县本级投入 1000 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上级关于脱贫不脱贫政策的要求,经扶贫开发信息 系统统计数据分析,对我县 2019 年享受政策的 2341 户 4293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解决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在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和驻村工作 队的生活补助问题,以确保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二、资金计划及使用 (一)计划安排教育扶贫资金 50 万元。 2019 年我县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扶贫全覆盖。 其中:学前幼儿 25 人,每年补贴 3000 元,共需资金 7.5 万 元;小学生 106 人,每年补贴 2000 元,共需资金 21.2 万元; 初中学生 55 人,每年补贴 2050 元,共需资金 11.275 万元; 普通高中学生 29 人,每年补贴 1900 元,共需资金 5.51 万 元;职业高中学生 37 人,每年补贴 1400 元,共需资金 5.18 万元;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 38 人,参照低保家庭贫困学生 - 1 - 给予每生每年补贴 10000 元,共需资金 38 万元。以上教育 精准扶贫人数 290 人,共需资金 88.665 万元。2018年结余 资金 33 万元,经与县教育局对接,9 月份为新生入学季,建 档立卡贫困学生人数将发生变化,暂计划从县专项扶贫资金 中再列支 50 万元,用于 9 月份贫困家庭教育补贴。 [教育局牵头、扶贫办协助,各乡镇(农场)和办事处 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19 年 10 月底前] (二)健康扶贫资金 460.55 万元。 1.家庭病床资金 40 万元。根据摸底统计,2019 年享受 家庭病床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 93 名,按每床位每 月 450 元计算,暂计划列支 40 万元用于家庭病床服务。 [卫健委牵头、扶贫办协助,各乡镇(农场)和办事处 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资金 214.45 万元。 从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14.45 万元用于大 病兜底保障,确保 2019 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 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兜底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 到 90%。 [医疗保障局牵头、扶贫办协助,各乡镇(农场)和办 事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精准扶 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06.1 万元。 从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06.1 万元用于为 4293 名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 2020 年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和精准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2 - [医疗保障局牵头、扶贫办协助,财政局、残联、各保 险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9.45 万元。 计划从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19.45 万元为 1945 名 60 周岁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 [人社局牵头、财政局、扶贫办协助。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底前] (四)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通讯补助、意外伤害保险 470 万元。 计划从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470 万元解决 210 名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通讯补贴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 保证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积极性,经常深入村组了解贫困户 生活和生产发展状况,切实打好脱贫攻坚战。 [组织部牵头、财政局、扶贫办协助,各乡镇(农场) 和办事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县本级投入的 1000 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体使用及 管理,按照《五原县“三到村三到户”资金管理及报账办法》 (五财农〔2016〕202 号)执行。同时鉴于享受相关政策的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是动态的,本计划内各项资金之间可适 当进行调整。 三、监督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实施单位对 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负直接责任。各牵头单位具体负 - 3 - 责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动参与资金 项目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用好资金。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建立资金使用情况 调度及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 专项扶贫资金督查列为全县 2019 年度脱贫攻坚重大督查事 项,及时通报情况,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扶贫专 项资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各实施单位扶贫开发工 作成效考核中。 (三)加大监督检查、追责力度。县扶贫办、财政局、 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跟踪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指导 实施部门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将全 过程监督,加强预防和整治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 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等各 类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 年 4 月 9 日 五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 年 4 月 9 日印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