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所党委 所务会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改进监督工作的决定.doc
植物所党委 所务会 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改进监督工作的决定 (2005 年 7 月 1 日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员和其他职工对我所 党的工作和所务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 督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经所党委和所务会研究,现就加 强我所党内监督和所务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过程 中的监督工作有关问题做出如下决定,希望各党支部、有关部门 和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党内生活和所务管理中的监督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建立和谐 社会”和我院“依法办院,以德兴院”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为 我所健康发展提供工作机制上的保障的重要方面。各有关机构和 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监督工作的认识,重视监督工作,全所 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和 思想氛围,为我所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党内监督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 项原则和办法,各支部要把党内监督作为支部工作中党员教育和 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组织到位,措施落实,切实作好监督 工作。行政监察要以《行政监察条例》的基本精神为依据,充分 发挥所监察小组的作用,依法依规对所内各部门和所务会任命的 干部实施监督。 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 的健康开展,监督工作要围绕我所的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 展开,努力为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质量服务。 各负责干部和有关部门要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和工作纪律,不得违法行政,不得违纪作为。同时,要特 1 别注意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坚持正确的道德观,待人以诚,处事以 公,带头为建设平等和谐、公正廉明、热心为职工服务的党风政 风做出贡献。 各位负责干部和各有关部门要在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的同 时,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在决策活动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过 程中充分重视职工意见,重视监督部门的工作建议,加强决策意 图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与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沟通,主动消除 工作产生的误会,主动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争取更好的管 理效果。 二、专门机构的工作 我所专门监督机构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所行政监察小 组。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受理、调查和处理下级组织 和党员违纪案件,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行政监察的主要工作 是受理调查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务会任命的负责干部违纪案件,对 不良政风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他们的基本职责、工作范围、权 限等既有明显区别,又互相联系,是我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的 职能部门。 党内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上、思 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 到正确地贯彻执行;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 为,遵纪守法,为我所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思想保障。 行政监察的主要目的是:为我所各工作部门正确执行国家有 关政策提供监督保障;为有关工作部门和所务会任命的负责干部 正确履行职责提供监督保障;为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供监 督保障。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小组受理党员或有关干部违纪 问题的举报和投诉,独立处理相关问题;受理有关改进党风和政 风的监督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2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小组要加强监督工作,加强自身 建设,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我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 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有关监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努力使 党员和其他职工了解监督工作, 提高职工正确行使监督权的能力; 要继续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逐步建立符合新时期办院思想的所 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增强在整个监督 体系中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其他相关机构的作用;所行政监察 小组要在继续做好对职能部门和所务会任命的干部的监督的同 时,督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对所属工作人员的教育的监督, 保持良好的部门工作秩序和工作形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小组要建立和健全工作制 度,加强工作宣传,尽力使党员和职工了解监督工作的有关知识, 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所有 负责干部和职工都依法依规办事和既维护自己权利,又尊重他人 权利的好风气。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小组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 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依法依规,正确履行监督职能。 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要严格区分违纪检查与正常履行职责 过程中出现的工作问题,严格区分道德约束与纪律约束的适用界 限。正确判断和处理举报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规定的处理 方式处理举报信息,既不得有意隐瞒重要案件线索,也不得缺乏 必要的事实依据而盲目调查,防止给被调查人造成不当名誉损失。 不得超范围立案,不得违规检查,以保障所有工作人员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 希望专门监督机构和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监督工作, 形成一种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的工作局面。希望全所同志积 极参与监督,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形成一种既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又尊重他人工作权利的气氛。各专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更 3 要加强与职工的联系,积极负责,同时要为其他部门和工作人员 在接受职工监督方面做出表率。 三、加强制度建设 “依法办院,以德兴院”是我院基本的办院思想,进一步加 强所务管理中的制度建设是贯彻办院思想的重要内容、规范所务 管理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的基本保障,也为专门监督机构 和职工实施监督提供制度依据。 所长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 所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所务会依法依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 做出的各种决定。几年来,我所建立了一些必要的工作规章,但 是,还不够完善,与新时期研究所管理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职工 的要求还有差距,与 “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 倾向是重视了当前急需的制度建设,忽视了基本工作规章的建立 和完善。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各部门要在总结以前工作经验的基 础上,花一年的时间,抓紧建立维护我所正常运行的基本规章, 克服以习惯性做法和领导意见代替制度管理的倾向;整理和完善 已经形成的规章,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对于那些新出 现问题,各位负责同志和工作部门要注意加强调查研究,根据现 实需求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形成基本做法,积累经验,条件成熟 时,及时订立成文规章。 从现在起,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规章作一番全 面的检查,理出需要增补和修订规章的清单,开展整章立制的工 作。有关所务会的工作规章由所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所 负责的工作和部门内部管理的工作规范性规章由各部门负责组 织;党委会及所属部门负责各自规章的制定和修订。有关监督制 度的工作规章由所纪委负责。 四、健全监督机制 全所的监督工作由所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所纪委负责党内 4 监督工作,并对所党委和上级纪委负责;所行政监察小组负责对 我所工作部门和所务会任命的干部的监督,对所长负责。 每个党员都有权监督党的任何组织和其他党员,包括上级组 织和领导干部。每个职工有权监督所内各级组织或机构,包括所 务会的工作,有权监督其他职工,包括领导干部。所有监督活动 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纪律的条件下进行。 在党委领导下,所纪委要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 承担起监督工作的整体协调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和职工、工会和 职代会、其他党派的监督作用,鼓励他们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利。 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保证监督渠道畅通,完善监督机制,改进 监督方式。所纪委和监察小组要特别重视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或 负责人对监督意见的回复或落实,同时,有责任为有关部门提供 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和负责人要主动接受监督,重视纪委和监察 小组的工作建议,积极处理监督意见和建议反映的问题。 五、近期工作重点 当前,我们要在继续重视违纪案件的处理的同时,重视党风 政风的建设。所党委希望党支部和各部门以及各位负责干部十分 重视党风政风的建设。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主动开展工作:1)加 强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从制度上制约不良风气的形成和蔓延。 2)加强思想教育。各支部要把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作风建 设放在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党员 的教育和管理,重视对党员日常行为的监督。各管理部门要十分 重视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各负责干部要为其他工作 人员做出表率,同时,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承担相应责 任。3)建立健全党员守纪提醒制度。党支部要经常注意了解职 工对党员的反映,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区别情况,以适当的方式 转告有关党员,并提出支委会的提醒和劝告意见。有关党员要重 视支委会意见,属于误会的,可以向支委会说明情况。只要是善 5 意的批评,不论是否属实,支委会都要在了解情况(或说明问题) 的基础上表示感谢,不得以个人好恶追究提意见人的责任;属于 恶意诽谤的,要对有关人员提出批评和制止,以保证党员或其他 职工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 六、重视监督意见的反馈或落实 实行首要受理责任制。任何党政工作部门都不得对职工的监 督意见拒绝或推托受理。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职工监督意见的部 门和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批评。 为了方便 那些不了解部门分工情况的职工提出监督意见,受理监督意见实 行首要受理责任制。即除了反映违纪问题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专门 受理外,职工找任何职能部门提出监督意见,有关部门都须受理 (反映监督意见的人员愿意接受接待人员推荐的其他主管部门 者除外),并且负责向提出监督意见的人员转告办理情况或转由 其他部门办理的事实和联系人。受理监督意见的有关部门(含专 门机构和其他部门或组织,下同)要对监督意见做出及时处理并 将处理意见及时告诉提出监督意见的人。属于本部门工作权限内 可以答复的监督意见,要及时做出负责的答复;属于其他部门工 作权限处理的监督意见,要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转告部门 间交接情况和联系人;属于多个部门协同处理的监督意见,根据 监督意见反映的实质性内容,交由主管领导处理,或由主管领导 指定主办部门,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后,由主办部门答复;属于 已经做出决定的问题,主办部门要按照工作原则做出负责的答复。 对于符合有关规定又具备执行条件的权益主张, 要及时办理; 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主张,要区别具体情况,多做解释和说服 工作;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又纠缠不休的人员,主办要提出批评、 制止,以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 党委十分重视职工监督意见的反馈和落实,纪委和监察小组 是督促落实职工监督意见的主要部门。对于涉及纪委和监督小组 6 不能及时、正确地答复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督意见的问题,由 党委负责监督。希望各党支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党员和职工认真学 习本决定,并组织落实本决定规定的相关任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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