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通知红头文件.doc
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海师教函〔2018〕054 号 关于认真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 通 知 各学院: 2018 年 1 月,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 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 首个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标》涵盖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 全部 92 个本科专业类、587 个专业,涉及到全国高校 56000 多 个专业点,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 为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现就做好本科专业教学质量 标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设的重要意义。“国 标”是我国向全世界发布的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 标志性意义。开展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设,有助于全校 65 个本科专业按照“国标”的要求,全面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 准,并以此标准开展教学工作工作。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国标”,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三、各专业要逐条对照“国标”,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 培养目标以及本专业实际,认真研究修订本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并严格按制定的标准实施教学和评价。 四、各学院要承担起修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主体责任,各 专业负责人是修订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的第一责任人。修订后的 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签字盖章纸质版)于 5 月 30 日前提交我处 教研科(联系人:陈老师),电子版发送至 1789856724@qq.com。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