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doc.doc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 年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琼教外〔2016〕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部署,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 2016 年面向全国选拔 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29000 名。为做好我省 2016 年国家留学基 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及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 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派出。凡符合申 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赴 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赴国外从事研究)、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联合 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本科插生(攻读 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具体选派类别、 选派计划、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等详细信息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 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2016 年国家留学 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出国留学具体项目的详细 情况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公布。 三、优先资助学科和专业领域 为加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 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的效益, 201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重点选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 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 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 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申请受理时间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 月 5-15 日;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 月 20 日-4 月 5 日; (三)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 月 20 日-4 月 5 日; (四)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 4 月 21 日-5 月 5 日; 第二批 9 月 20-30 日; (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 4 月 1-15 日; 第二批 9 月 1-10 日; (六)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 月 1-15 日;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七)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4 月 1-1 5 日; (八)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 月 20 日-4 月 5 日;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实 施; 五、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请人按 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 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各项目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准 备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所在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业务处室。 请各单位做好 201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 询工作,指导申请人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 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的学科进行项目申报。同时请结合本单位 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 盖单位公章后将书面申请材料按项目类别及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于 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送至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地址:海口 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9 号新省政府大楼 403 室,联系人:王鑫,联系 电话:0898-65339366),逾期将不予受理。 海南省教育厅 2016 年 1 月 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年 1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