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参考标准.docx
附件 1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参考标准 本评审量化参考标准供各学院在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和“年度学业奖学金”等时参考,各培养单位也可据此另行制定 适合于本学科专业的量化标准。本量化标准评审采用“思想品 德”、“课程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教育”四大考核项 目量化计分,所得总分 G 值作为评审的主要参考依据,各考核项 目的权重值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加以区分,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 准如下表: 考核项目 思想品德 (Q 1 ) 课程成绩 (Q2) 学术成果 (Q3) 实践教育 (Q4) 学术型 0.10 0.30 0.40 0.20 专业型 0.10 0.30 0.20 0.40 级别 计分 说明 国家级 100 省部级 80 地市级 50 校级 20 总分:G = S1×Q1+ S2×Q2+ S3×Q3+ S4×Q4 一、思想品德(G1=S1×0.10) 计分类别 评价方式 包括:优秀党员、 优秀团员、优秀研 S1 荣誉表彰 究生、优秀研究生 加分项目 干部等(不限于列 表项目) 以加盖公章或正 式文件为依据进 行认定,同年获 多项可累计。 本项(S1)为思想品德计分项目,应是研究生在校思想品德 方面获得的荣誉或表彰。 - 1 - 二、课程成绩(G2=S2×0.30) 本项(S2)为课程成绩计分项目。课程成绩计分按两倍的所 修课程第一次修读的加权平均分计分。 计分项目分值最高 200 分: S2 = *2 其中 x 为课程成绩,f 为课程对应学分。 三、学术成果(学硕 G3=S3×0.40,专硕 G3=S3×0.20) 本项(S3)为学术成果计分项目。学术成果包括科研论文、 学术著作、专业竞赛、课题研究、专利授权、艺体类成果等与本 专业学术领域有直接相关性的成果。计分项目分值最高 200 分。 (一)科研论文 序号 1 2 3 - 2 - 项目 A 区(或称 1 区) B 区(或称 2 区)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 C 区(或称 3 区) D 区(或称 4 区) 《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 学术论文; 计算机科学顶级会议(以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 术会议 A 类目录为依据) ; 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源刊(CD 版)收录的论 文; 《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的学术 论文; 计分 200 130 80 50 200 100 序号 4 5 6 7 8 9 10 项目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源刊上发表的论文;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的学术论文; 在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发表 1500 字以上的文章;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期刊、集刊上发 表的学术论文; 各一级学科年鉴收录的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 EI(工程索引)收录的论文; CSCD(中国科学引文索引) (核心库)收录的论文; 各学科年鉴收录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 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文章; CSCD(中国科学引文索引) (扩展库)收录的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文摘》摘录; 新华文摘辑目、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的 论文; 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的会议论文;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会议论文; EI(工程索引)收录的会议论文; 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 《湖北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 公开发表在国外正规合法出版刊物的论文,若没有进 入各类数据库检索系统的。 计分 80 45 30 25 15 10 5 (二)学术著作 1.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依据其实际内容,分专著、译著、 编著。其它学术性不强的定为科普著作、工具书一类(其它类)。 2.总分值计算标准(学术专著最高记分不超 40 万字,其它 类著作超过 30 万字按 30 万字计算)” 总分值=字数(万字)×3×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社类别系数 - 3 - 著作类别系数表 学术专著 译著 编著 其它 1.0 0.8 0.6 0.4 3.公开出版的创作类音乐、舞蹈、戏剧作品(载体形式为光 盘或者纸质出版物)按下述规定记分。 总分值=出版物面数×0.3×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社类别系数 创作著作类别系数表 创作 改编记谱 辑录 其它 1.0 0.8 0.7 0.5 出版社类别系数 国家级著名出版社系数 国家级出版社系数 省级出版社系数 1.2 1.0 0.6 (国家级著名出版社与国家级出版社名单附后)。 注:专著一般只有一名作者,如有多人合著,按实际撰写字 数分配,未标明撰写字数的按总字数除总人数计算。编著一般也 只有一名主编,如有多人主编,按实际撰写字数分配,未标明撰 写字数的按总字数除总主编人数计算,其它情况以此类推。 (三)专业竞赛 奖励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 80 50 省部级 50 30 10 市校级 10 8 5 计分说明 1、按获奖证书印章认定 奖励级别; 2、集体获奖成果,根据 排名按“合作权数表” 计算。 (四)课题项目研究 项目类别 - 4 - 主持 参与 计分说明 国家级科研项目 200 50 省部级项目、 省级创新团队项目 130 20 省教育厅等省厅项目 50 10 市校级 10 2 1、提供批准文 号,按批准文号 认定级别。 2、各类项目中的 指导性项目,按 标准的 1/2 计 分。 (五)专利授权 专利类别 计分 计分说明 发明专利 80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10 外观设计专利 10 1、专利成果必须经专 利授权,专利权人为湖 北师范大学。 2、合作的按“合作权 数表”计。 (六)艺体类成果 艺体类成果包括展览、表演、播放、收藏、出版、发行、竞 赛,参加活动或赛事有多个主办单位,按照最低级别单位认定。 艺体类成果的主要类型有:美术类(绘画、雕塑、书法、摄 影、陶艺等参展、被收藏的作品);设计类(平面设计、动漫设 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设计等);音乐舞蹈类(音 乐/舞蹈制品、音乐/舞蹈表演);体育类(艺术体操、健美操、 武术、体育舞蹈、体操、体育竞技等项目承担编排设计、表演、 竞赛,以及体育赛事中承担裁判、科研成果获奖)。 此部分成果,学院可参考《湖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 办法(修订版)》(湖师发〔2021〕29 号)中第二章第四项“艺 体类成果”自行折算计分,计分项目分值最高 200 分。 (七)合作权数表 人数\排序 第一 第二 第三及以上 计分说明 二人 1.0 0.3 / 1、导师为第一作者,则 不计导师排名,学生排名 - 5 - 三人及以上 1.0 0.2 0.1 递增一位。 2、无排序的项目按人数 平均计算。 四、实践教育(学硕 G4=S4×0.20,专硕 G4=S4×0.40) 本项(S4)为实践教育计分项目。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参加 非专业竞赛获奖、开展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等,已纳入培养 方案要求的实践活动不得纳入计分项目。计分项目最高 200 分。 (一)参加学术会议(包括线上学术会议) 会议级别 大会发言 论文墙报 国际学术会议 30 20 国内学术会议 20 15 校内学术会议 10 8 计分说明 按会议级别分别计分,需提交 论文及相关材料,由学院给予 认定。 (二)非专业竞赛获奖(包括非专业学科竞赛、艺体类成果 及校园文化活动等) 奖励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 30 20 省部级 20 15 10 市校级 10 8 5 计分说明 1、按获奖证书印章认定奖励 级别。 2、集体获奖成果,根据排名 按“合作权数表”计算。 3、不设奖励级别的竞赛获奖 按三等计。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序号 服务形式 计分 计分说明 1 创新创业实践项 目 10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由学院酌情加 分。 2 参加研究生工作 站 10 至少一个学期以上,完成本职工作。 - 6 - 序号 服务形式 计分 计分说明 含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 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 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 海外服务等。 3 参加志愿服务工 作 10 4 参加研究生“三 助一辅”岗位 10 1、任职至少一学期以上。 2、多职的按最高级算,不重复加分。 5 兼任学生干部 10 1、学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主席团成 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各班班长和 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新媒体 中心负责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2、多职的按最高级算,不重复加分。 6 社会实践 10 含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研, 专题考察等。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