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经费报账流程.doc
横向科研经费报账流程 一、 已取得真实、合法财政、税务票据的报账、转账报账流程 取得相应真实、合法 的财政、税务票据 如为 报账 从财务处网页“表 格下载”栏下载“银 行转账支付单”,填 写相关信息,并加 盖单位公章。 使用“原始凭证贴签”按要求贴好 相关票据 经手人、验收人、项目负责 人签字(三者不能重复签 字),同时由科研监管人签 字。 如为 转账 填 写 “用 款 申 请 单” ,并由经办人、 项 目 负责 人 签 字 ( 二 者不 能 为 同 一人) 交财务处办理报账、转账审核手续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金结算起点不能超 过 1000 元。如单张财政、税务票据金额或同一天、同一收款单位开具票据金额 合计超过 1000 元的,需由财务处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2、报账、转账金额按《广西师范学院经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桂师院 财字〔2014〕4 号)有关规定审批签字。 二、未取得真实、合法财政、税务票据,需办理借款转账流程 填写“广西师范学院”借 (清)款凭证。借款人、 部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 人 由科研报账监管人审核 签字 按《广西师范学院经费审批管 理暂行办法(修订)》 (桂师院 财字〔2014〕4 号)有关规定 审批签字后,送财务处办理借 款转账。 取得相应财税票据后,到财务处 办理冲账手续 注意事项 1、物质采购按照审计处、财务处《关于校内修缮工程项目和物质采购项目审计、 报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