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2021]7号(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1).doc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文件 宛院研发〔2021〕7 号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 2021 届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的 通 知 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 部令第 41 号),按照《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宛院发〔2018〕218 号)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1 届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类别 优秀毕业研究生 优秀干部 实践先进个人 名额 6 2 6 —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评选范围:2021 届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品学兼优,无 违纪处分; 5.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取得了 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6.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 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科研成果被企业、事业单位采纳,取得良好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正式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 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 (3)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事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的 表彰或奖励; (4)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 (5)在国、内外知名权威杂志上发表 SCI、EI 等研究论 文(已接受)或申请专利(已授权)。 —2— (二)优秀干部 1.评选范围:2021 届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干部;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关心集体,具有较强的亲 和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积极协助完成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并受到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4.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等; 5.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热心为 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处处发挥模 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2021 届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2.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并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实 践成绩优秀; 3.实践期间,工作踏实认真,圆满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在实习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如为单位解决技术 难题,提交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或者实习实践成果 以科研论文形式发表、获得专利,为实践单位开展系统的职 业培训、专业技术辅导等),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 —3— 三、评选办法 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党支部组织评选,申请学生须 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申请审批表》《南阳 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汇总表》(研究生处网站文档 下载栏下载)经导师推荐,学生评议,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核, 报研究生处审批,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 后由研究生处组织表彰和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四、报送时间 研究生培养学院于 6 月 25 日前将 2021 届毕业研究生评 先评优推荐名单、《南阳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申请 审批表》《南阳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汇总表》一并交 到研究生处 S503 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25153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 年 6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