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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2022年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20220707(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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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赫山区 2022 年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 单位《关于切实做好 2022 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 〔2022〕93 号) 和省、市关于粮食收购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 好 2022 年稻谷收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 作决策部署,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维护粮 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护种粮 农民利益。严格执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优粮优价、应收尽 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24 字粮食收储方针,主动作为,精 准施策,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坚决防止超标稻 谷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严禁外地超标稻谷流入本地市 场,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检后收。2022 年在粮食收购时,除对稻谷质 量检测外,还要对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 (二)坚持溯源管理。粮食企业收购稻谷,必须严格执行质 量溯源制度。收购地方临储粮必须凭乡镇、村盖章确认的质量溯 -1- 源凭证收购。建立健全质量溯源台帐,加强质量溯源档案管理。 (三)坚持优粮优价。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化粮食产 销合作,着力打造“赫山兰溪大米”品牌,树立优粮优价导向, 深化粮食产销合作,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 (四)坚持应收尽收。乡镇对待售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进 行摸排,精准弹性启动最低收购价和地方临储粮收购,确保应收 尽收。 (五)坚持分仓储存。镉含量 0.2 以下、0.2 以上-1.0mg/ ㎏以内、1.0mg/㎏以上实行分仓储存,分类管理。 (六)坚持分类处置。严格实行超标粮食定点处置,合格粮 食市场消化,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三、质量标准与收购价格 (一)储备粮。2022 年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以上 (含三等)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中央储备粮收购价格按有 关政策执行,地方储备粮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二)最低收购价粮。2022 年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 等以上(含三等)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早籼稻按 124 元/50 公斤,中晚稻按 129 元/50 公斤执行(到库价)。 (三)赫山临时储备粮。2022 年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等以上(含三等),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早籼稻按 124 元/50 公斤,中晚稻按 129 元/50 公斤执行(到库价)。 -2- 四、实施步骤 2022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30 日为早稻收储执行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 1 月 31 日为中晚稻收储执行时间。在稻 谷收储执行时间内,分时序、分乡镇、分批次启动稻谷收储工作。 第一批,优先启动储备粮轮换收购。符合最低价收购条件精准弹 性启动最低价收购,同时,鼓励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合格粮食。第 二批如区内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在国家公布的 《预案》执行时间内,适时精准启动临时储备粮收购。 (一)稻谷摸底。由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织 摸底到村、组、户、丘,详细登记稻谷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预计产量、预计售粮数量等。镇村两级对其真实性负 责,摸底表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摸底 数据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确保 信息记录全、决策依据准。 (二)稻谷溯源。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散户一户一表, 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表随粮走,出售交表,存档 备查。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织详细登记辖区内稻 谷产地、品种、售粮数量、委托经纪人等信息,并建立台账,镇 村两级对其真实性负责,摸底表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加盖行政公章。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 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 -3- 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 量。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少 于 5 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镉超标稻谷 冒充本地稻谷。各乡镇对种粮农户在赫山区外种植稻谷情况进行 摸排,所有超标粮食不得运回,只能交种植地收储。乡镇(街道、 园区)、村(社区)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 报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三)稻谷检测。严格执行先检后收、双检双控。各企业区 外购入稻谷必须先向区发改局报备,自行检测,镉含量不得高于 0.2 毫克/千克,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区内稻谷 收储前由乡镇(街道、园区)组织初检,摸底造册,收储企业收 购时除检测出糙、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外,还要检食品安全指 标进行检测,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 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规查处。 (四)稻谷收储 1.政策性粮食收储实行定点管理 储备粮定点 3 家 4 个库点: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湖 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兰溪库点、小河口库点)、湖南 益阳桥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最低价粮定点 1 家:湖南益阳桥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赫山临时储备粮定点 2 家:湖南益阳桥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4- 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如临时储备粮库点数量达不到 省、市有关要求或仓容不足时,由区发改局提出新增库点建议, 经区政府审定后执行。 2.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对镉含量 0.2 毫克/千克以下的长粒型、短粒型稻谷, 0.2—1 毫克/千克及 1 毫克/千克以上,严格按照国省相关要求 分仓储存、分类管理、定向销售、分类处置。不同年份生产的稻 谷不得混存,防止以陈顶新、转圈粮进入新粮收购。 3.严格实行收储报备制度 辖区粮食企业收储计划、数量、质量等级(包括镉含量)、 品种、分仓储存和产地等情况均需报区发改局备案。早稻集中收 购期间为 7 月 15 日—9 月 30 日,中晚稻集中收购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31 日,在稻谷集中收购期间,政策性 粮食收储企业实行日报制;其他时间实行周报制。加工企业实行 周报制,其他时间实行月报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赫山区 2022 年度早稻收储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区 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 设 7 个工作组(详见附件),各成员单位和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 精心组织,确保稻谷收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园区) -5- 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牵头,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 政策知晓度。坚持正面引导,促进农民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 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 切,为粮食收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提升服务水平。收储企业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 粮食收购守则,规范收购行为。要在收购现场张榜公示收购稻谷 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样品标本、计价单位、收购价格、收 购流程、“一卡通”操作办法以及服务承诺。收购高峰期应尽量 早开门晚收工,实行预约收购,引导错峰售粮。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 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监督检查信息全过程留痕、结果纳入粮 食收购者信用记录。强化地方政策性储备粮日常监督检查,做到 检查有方案、有记录、手续齐全、程序到位。建立完善储备粮风 险管理台账,实行动态化、精准化管理。 (五)严格执法监督。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 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 “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群众 和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区发改局 设立举报和咨询电话:13807371075。 (六)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加强乡镇(相关街道、园区)、 -6- 区直驻区相关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业务人员、 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的政策宣传和收储规章制度等业务培训, 提升粮食收储综合能力,确保粮食收购规范。 (七)强化安全生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主体责 任,严格粮食仓储规范化操作规程,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 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保证用电、消防和粮食收储作业安 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加强督查考核。将 2022 年度稻谷收储工作纳入各乡 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区人民 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园区)签订 2022 年度粮食收购工作责 任书。区纪委监委、区效能事务中心要加大专项督查考核力度。 对 2022 年粮食收购工作组织不力,辖区内出现违规发放或提供 虚假《稻谷收购溯源凭证》,出现负面舆情等的乡镇(街道、园 区),将在全区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 附件 赫山区 2022 年度稻谷收储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马 慧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成 -8- 长: 马文才 组 长:陈维民 谭正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丽环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钰彬 副区长、赫山公安分局局长 员:刘 军 龙岭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金瓯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崔卫华 区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金醒凡 区委办副主任、区效能事务中心主任 吴 晓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孙艳芳 区政府办副主任 夏艳辉 区委网信办主任 吴 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正 周开晨 区财政局局长 徐朝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三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茫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贺 赫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翊 何江平 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局长 谭卫清 赫山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光辉 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 农发行赫山区支行行长 虎 高琦琦 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副主任 乡镇(有关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发改局,由崔卫华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正、蔡茫辉、谢三喜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7 个专项工作组。 (一)库点收储组。由崔卫华同志任组长,负责收储库点审 定,收购现场督导,维护收购秩序,协调处置矛盾纠纷,引导农 民有序售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赫山公安分局、赫山交警 大队、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收储库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有关街道、园区) (二)质量监管组。由孙艳芳同志任组长。负责督查入库稻 谷质量检测,全面落实先检后收。检查稻谷收购经营台账,全面 落实溯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查外地输入性超标稻谷。(责 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有关 -9- 街道、园区) (三)联合执法组。由吴晓同志任组长。负责查处违反粮食 收购政策、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等违法违规行 为,接受和处理各类举报及投诉。(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局、赫山公安分局、赫山生态环境分局) (四)资金保障组。由崔卫华同志任组长。负责镉超标稻谷 收购处置费用筹措、拔付、监管和“一卡通”支付粮款情况督导。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中国农发行赫山支行、区发改局)。 (五)摸底排查组。由肖怡谷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稻谷种 植面积、品种、产量、商品粮数量精准摸底,统计汇总。(责任 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乡镇、有关街道、园区) (六)舆论引导组。由夏艳辉同志任组长。负责宣传报道、 媒体接待、舆情处置应对和收购政策宣传等。(责任单位:区委 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 (七)作风建设组。由何金瓯同志任组长。负责查处收储工 作中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赫山公安分局、区 市场监管局、区效能事务中心)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 区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稻谷收储工作 中的违纪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 - 10 - 问责,重处快处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干部违规出具 虚假稻谷溯源表、将区外镉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粮食牟利等问题。 区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及舆情处置应对工作。密切关注 舆情,加大对我区粮食产业发展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化解负面舆 情影响。 区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督导落实先检后收 和出入库报备;监测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向区人民政府提供各 批次收购启停建议;审核承储企业资格,合理布局收储库点;制 定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办法。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临时储备粮收购利费补贴等资金。会同 区发改局对临时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稻谷生产面积、品种、产量摸底预测; 会同乡镇(街道、园区)做好粮食溯源工作,并在收购前进行田 间稻谷镉含量检测,检测成果信息共享。 区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部门严查外地镉超标稻谷输入;开 通粮食运输“绿色通道” 。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加工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赫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收购现场秩序、疏导道路交通;依 法打击扰乱收购秩序等违法行为;协调开通粮食运输“绿色通 道”;支持配合相关部门严查外地镉超标稻谷输入。 - 11 - 赫山交警大队:配合开通粮食运输“绿色通道”。 市生态环境赫山分局:开展粮食企业环保行政执法工作。 农发行赫山区支行:根据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临时储备粮收购 所需贷款规模,按照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标准一次审批、据实放 款,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负责最低价粮食和其他政 策性粮食收购,做好政策执行和粮食库存管理;发挥主渠道作用, 配合地方政府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负责组织村组摸清农民实际种植 面积、品种、数量;组织村(社区)对本辖区农民交售的稻谷出 具溯源表,并对农民售卖的稻谷产地和数量真实性负责。充分宣 传发动,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切实做好大户、散户思想工 作,切实维护收购现场秩序,确保粮食收储有序推进。严防区域 外不合格稻谷流入本地。 区效能事务中心: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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