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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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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2019 年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2019 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2019 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 九、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2019 年度部门绩效评估分析报告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 室)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 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人民防空事业的法律法 1 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部署要求,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建设、人民防空事业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 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发展 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镇 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负责指导全市 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二)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和 组织综合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 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贯彻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法律法 规,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小城镇 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项目 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 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建筑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 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受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和纠纷处理,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 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市建 2 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含消 防设计)的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施工图(含 消防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其 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消防、人防、 防雷的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业的资质管理和参与相关注册执 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 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 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 负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建 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主题服务窗口建设管理 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报建、“一站式”收费和 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 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 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 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规模以上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 验收工作。指导镇、场、街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管。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科技 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负责民用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的监 3 管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 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 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行政事业 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 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 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 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 施监督检查。 (十一)指导全市房改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改资 金、资产的管理和经营。 (十二)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 况。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 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培训。负责全市建 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 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 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 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市情的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 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 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4 负责指导监督房地产交易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 (十四)指导协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 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 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 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 用和管理。 (十七)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编制人民 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 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 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 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 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 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 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二十)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 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含结合民用建筑 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 建设和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等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 5 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 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 它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划入原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职责;划入原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 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办公室承 担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村镇建设股、行政审 批服务股、计划统计股、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建筑业管理 股、建设工程消防股、人防指挥通信股、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股、房产管理股14个内设机构,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加挂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牌 子)、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筑设计院、 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办公室、7个二级机构,共有在编人员 115人。 人员情况。2019 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 158 人,比上年 变动了(增加或减少)-31 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 构合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6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 公室)部门决算属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收、支总计 3,513.73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支 总计增加 525 万元,增加 2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收入 2,899.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 852.49 万元,比上年增加 18%。占本年总收入 98.96%。其他收入 47.41 万元,比上年减少 1%。占本年总收入 1.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410.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77.64 万元, 占 本 年 总 支 出 77.19% 。 项 目 支 出 533.3 万 元 , 占 本 年 总 支 出 22.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852.49 万元,与 2018 年相 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41.91 万元,增长 9.27%。主要原 因是人员工资及奖金的增加。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61.6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9.8%。与 2018 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 269 万元,减少 11%。主要 原因是:机构合并。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1616.2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6 万元,占 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2 万元,占 0.01%。城乡社区支出 1446.10 万元,占 78.98%。国防支 出 234.95 万元,占 12%。节能环保支出 162.18 万元。占 8.08%。 住房保障支出 49.57 万元,占 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140.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10.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机构合并、及日常公用经费实际增加。其中: 按 经 济 分 类 :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1268.83 万 元 , 比 上 年 减 少 8.18%。商品和服务支出 910.03.万元,比上年增加 252.8%。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 59.16 万元,比上年增加 73%。主要原因是:机构合 并。其他资本性支出 172.91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 本支出 1,811.41 万元。其中: 8 人员经费 1,202.6 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 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539.4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 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 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10 万元,支出 决算数为 4.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4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 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 4.59 万元,占 49.61%。公务接待 380 批次 1152 人次。2019 年“三公”经费决算比 2018 年减少 5.15 万元,我单位 9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 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 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 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2019 年度财政支出绩效 自评工作。同时,坚持组织优先,规范党建工作,转变工作作 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及工作效能。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 事、管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严格进行财务管理,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 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 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 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 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附 2019 年度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0 2019 年度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 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并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 政拨款决算 8680.28 万元。比 2018 年增加 183.71 万元。主要原因 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 175.57 万元,其中:工程(施 工图审查)165 万元;服务 10.57 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 总额 175.57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图审查)165 万元;服务 10.57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 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 续使用的资金。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 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 )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 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 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 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 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 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 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 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 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 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 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 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 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1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 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 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 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 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 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 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 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 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 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 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4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 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 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 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 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 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 费和其他补贴。 15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 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 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 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 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 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 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 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 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 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 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 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 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 金。 16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19 年度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19 年度部门绩效评估分析报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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