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docx
沅江市司法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沅江建设规划,并 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法治沅江建设工作。 (三)指导与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 助工作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与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工作。 (四)指导与监督全市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 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实施、 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 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 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 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六)领导、管理、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司法行 政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 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及物资装备工作。 (九)负责市委法治沅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 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 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2019 年本单位内设股室 12 个,所属事业 单位 2 个,全部纳入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人员情况。2019 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 84 人,比上 年变动了(增加或减少)-14 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退休干部未纳入预算。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党建引领筑牢队伍建设。通过学习政治理论、党 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化主义思想,开 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 年组司法行政干 警参加上级组织的视频讲座 14 期,先后派出 25 人(次)参 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组织开展 3 期社区矫正技 能培训,全年向上级报送各类案例 48 篇,提高了全体干部 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人民调解筑牢第一防线。到今年为止,我市 15 个乡镇单位和 183 个村(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并 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今年 6 月,沅江市司 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司法所挂牌办公,这标志着沅江市镇村 两级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也从根本上消除了基层“无人 所”和“一人所”。 (三)普法宣传法治深入人心。2019 年,我局每月深入 乡镇、部门、学校、企业、社区、机关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 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车循环播放法律条文等形式,向广 大市民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70000 余份,发放法律知识手册 46000 余本,宣传挂图 13100 余张, 悬挂横幅 500 余条,摆放法治宣传展板 487 块,接受法律咨 询 2100 多人次,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深受广大市 民的好评。 (四)社区矫正维护社会稳定。2019 年,我市共有在册 社区矫正人员 326 人,其中缓刑 299 人,假释 15 人,暂予 监外执行 12 人。共做审前调查 254 人次,入矫 261 人,解 矫 307 人。 接收安置帮教对象 261 人(刑满释放),帮 教率和安置率达 100%。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在保证工作有序, 程序合法,管理到位的基础上,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成 立了沅江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并成为“智慧矫正”工作开展 的试点单位。 (五)法律服务为民排忧解难。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 “扩大援助、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加强监督”的要求,以 “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 积极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2019 年,我市公证处今年共办理 各类公证 1361 件,其中国内公证 878 件,涉外和涉港澳台 类公证 483 件。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66 件,其中民事案件 339 件,刑事案件 119 件,行政案件 7 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 2200 余人次。 (六)扫黑除恶紧扣中心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 政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 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多方动员,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二是加强对特殊人员的管控,对社区服刑人员通过 更新管理方式,加大管控力度,深化思想认识等各个方面, 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律所律师的管理,对律师涉黑涉 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七)精准扶贫推动乡村振兴。2019 年,我局秉持高度 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从大局出发、为民办实事的原则,以踏 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决心和信念,立足村情,扎 实 开 展 精 准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户们解决了一个个现实困难, 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 972 万元,比上年增减 93 万元,增长 10.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 972 万元,比上年增长 192 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 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 1,428.5096 万元。 2019 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 1,258 万元,比上年增加 379 万元,增长 43.0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1,020 万元,比上年增加 367 万元,增长(下 降)100%;项目支出年初预算 238 万元,比上年增减 12 万元, 增长(下降)0%。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 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逐步 完善。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 年收入实际完成 1,42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66 万元, 增长 22.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拨款。其中: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 1,42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66 万元,变 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拨款; 2019 年,本部门支出 1,685 万元,比上年增加 525 万元, 增长 45.32%;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专项拨款。其中:基本 支出完成 961 万元,比上年增加 78 万元,增长 8.87%,变化的 主要原因:各项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 723 万元,比上年增 加 447 万元,增长 161.7%;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专项拨款。 人员经费完成 858 万元,比上年增加 87 万元,增长 11.25%, 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公用经费完成 103 万元,比上年减少 8 万元,下降 7.57%,变化的主要原因:减 少不必要支出。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 年,“三公”经费 完 成 181,549.1 元 , 比 上 年 减 少 263,978.73 元 , 下 降 59.2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上交节约开支。其中: 公务接待费完成 117,677.72 元,接待批次 168 次,比上年 减少 916.11 元,下降 0.7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 接待严格按规定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 63,871.38 元 , 全 部 为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费 , 比 上 年 减 少 263,062.62 元,下降 80.4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 辆减少节约开支。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 年会议费完成 14,950 元, 比上年增加 4,209 元,增加 39.1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比 去年增加一次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 年培训费完成 39,306 元, 比上年增加 19,757 元,增加 101.0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增加业务培训。 (4)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5)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6)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 特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 年,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0 元,比上年减少 2,472,888.69 元,下降 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在 本年列支。 根据资金性质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 元,比上年减 少 2,472,888.69 元,增减 0%,主要原因:资金申请拨付及时 并投入各项工作中。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当年预算中对采购方面资金把握不到位,在年中采购申 请中需申请追加额度,主要是因为对当年物资采购统计不准 确,在下年度预算中将把握好采购资金的额度。三、关于沅 江市司法局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0.16 万元,较上 年增加 111.74 万元,减少 10.36%,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 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 3.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支出 3.1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公 务用车。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 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 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 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 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 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 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 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