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docx
全县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 想和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深入推 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 生产“八抓 20 条”创新措施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 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隐患防范 治理力度,确保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 和整改的质量。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 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 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 下七项工作。 一是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对照落实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 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 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 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 1 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 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 2.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 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 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 况,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5.根据需要聘请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 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 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6.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 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二是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 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 2.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 账,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能 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 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 2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 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 3.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 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 企业每月至少 1 次) 。 三是组织对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 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 1 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 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 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 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 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 3.举一反三组织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 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 1 次全面排 查。 四是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 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 1 次全 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 3 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 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五是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 关技能。 2.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 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 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 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 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六是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 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 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 2.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 “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建立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 励制度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发动员工发现 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4 3.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 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 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5.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 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 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七是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农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 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 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 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 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以推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为重 要抓手,进一步强化“三管三必须”要求,有效提升安全生 产治理水平。 一是制度措施学习提升。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 患”的理念。 1.开展学习提升行动,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 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集 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分别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分阶段系 统开展学习研讨,推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 5 准规范,坚持不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 化省委省政府“八抓 20 条”创新措施。 2.开展学习培训。把制度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培 训的主要内容,用好企业安全生产“晨会”、 “开工第一课” 等方式,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覆盖到每个部门、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确保制 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 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 要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 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按照《鄄城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鄄城县安 全生产任务分工》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 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 愿和能力水平。 2.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 服务中心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3.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 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指导推动企业完善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 诊断、安全总监、晨会、开工第一课、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 4.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 全生产责任制并推动有效落实。 5.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 全管理。 三是风险隐患防范治理。要聚焦农业领域不同行业,把 “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 改质量,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 不改、以罚代管,“带病”生产经营。 1.农业机械安全。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 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措施 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 夜间反光装置等。做好跨区作业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防范,以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为重点,进行摸排清查, 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农业机械严禁参加农业生产,对参 与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防火、灭火 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农机服务 中心、畜牧农机水产管理股、执法大队) 2.渔业生产安全。组织和要求各养殖场即刻开展全面自 查自纠,在制度落实和生产环节上细致查找安全隐患;加强 水产养殖场安全生产、安全培训、应急处置等制度及运行情 况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 生产责任。强化塘口周边防护、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用电及 7 救生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养殖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及时 整改。完善水产养殖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抓好安全制度在 日常工作中的落实(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水产服务中心、 畜牧农机水产管理股、执法大队) 3.畜牧生产安全。加强对屠宰企业、养殖企业、畜禽粪 污处理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 产监管,确保企业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安全制度完善到位。 加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涉粉尘、闪爆风险隐患管理,重点 对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合成工艺 饲料生产企业、兽药消毒剂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抽查,对整改 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监督生产经营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及时主动消除各类安全 隐患。(责任单位:各镇街、县畜牧服务中心、畜牧农机水 产管理股、执法大队) 4.农村沼气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主要包 括监管制度建立、监管措施制定、沼气安全生产台账管理、 定期开展沼气安全运行和使用情况检查、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健全、沼气从业人员培训等。督促沼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职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设施 的管理维护等。落实农村户用沼气设施业主主体责任,主要 包括生产管理、安全使用操作等。(责任单位:各镇街、农 村能源环保股) 5.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严把农药登记、生产、经营 8 准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 用药组织压力容器、高毒高腐蚀易挥发物质、用电、用火等 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排查经营门店和仓库等重点场所存在的 消防、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培训。(责任单位:各镇街、执法大队) 四是专业技能提升。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为着力点,开展全链条、全覆盖、全岗位的全员集中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强化标准作业、规范作业、 安全作业,着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 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岗位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 查、应急处置、考核奖惩在一线落实。加大培训力度。开展 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行动。 五是安全素质提升。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 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着力 开展安全宣传,推动全民安全知识普及,促进安全发展理念 深入人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深化、安全知识全面普及、 安全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全民安全 素质显著提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群众基础更加 牢固。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 传教育活动,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 2.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深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加强警 示教育。 9 六是社会共治。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 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建立农业 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报告制度,细化完善有奖举 报受理、核查等环节工作规范程序,认真核实、跟进执法、 跟踪督办、严厉查处,做到举报核查率、核查正确率、按时 办结率、按时反馈率达到四个 100%。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 公众及时发现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非法违 法行为,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 七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专业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提升应急 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八是本质安全提升。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安全,以产业技 术转型支撑安全,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 化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注 重使用安全标准更高的设施设备,注重信息化改造,注重淘 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 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5 日前)。各镇街、县农机 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 位及涉农企业要立即组织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6 月 5 日前制定完成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 月 5 日—7 月 31 日)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 10 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鼓 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 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按照安排部署,组 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8 月 1 日—11 月 30 日) 1.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 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检查,对 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 处罚。 2.在全面开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农业 领域内组织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 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 (四)总结提高(2023 年 12 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 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 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落 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 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统计开展专项排查 整治开展情况,6 月 5 日前,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县 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业 要系统梳理总结本镇街、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 成书面材料。同时报送《全县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11 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今后每月 29 日 前定期报送。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并动态更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 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 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本级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镇街、县农机服务中心、 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及涉农企 业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报送开展专项排 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每月书面报告 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加大对农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全面检 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 闭环管理。 (五)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 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 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方严肃指 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六)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全县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期间,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排查发现的 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及时动态更新。结合整治进程, 12 建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诊断清单、重点企业帮扶清 单等,以清单推动整治成效。 (七)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坚持重要整治与宣传同步, 坚持重要节点同步宣传,坚持重要制度同步宣传,加大对安 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附件:全县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13 鄄城县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时 间 : 2023 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7 企业自查发现的 一般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9 部门检查发现的 一般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9 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家) 10 制度措施不落实(家) 1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 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备注 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局属单位填写本单位工作开展情 况,各镇街填写本镇街工作开展情况。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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