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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林业局2020年单位预算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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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沅江市林业局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录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 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 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 经济分类)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 经济分类)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专项资金清决算汇总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沅江市林业局 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工作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 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 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 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 义务植树、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植 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 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 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监督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指导公益林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林地禁牧和森林生态 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和监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 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 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 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湿地的合理利 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 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 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 植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 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 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权限监督管理重点保护的陆 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或其产品出口。 (七)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 关标准;负责上级或由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的自然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 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 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 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 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 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工作;开展退耕 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九)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 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竹木材利用政策, 按照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 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 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 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 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 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 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 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 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 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 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生态补偿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四)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 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 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六个,所属事业单位 1 个,全部纳入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 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拟订机关的 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档案、信息、 机要、保密、文印、信访和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和 局长热线等工作;承担信息平台、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青 年、妇女、老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大事项和重点工 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 社保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指导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 管理;负责党的建设。协助纪检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拟订林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重点林业建设 项目、年度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并组织监督实施;协助管理本级林业资 金;负责监督涉林规费和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林业专 项贷款贴息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 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造林绿化股。拟订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规划;编制全 市营造林生产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重 点生态工程项目的实施、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全市种苗、造林、营 林质量管理;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植树 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林 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本市退 耕还林还湿工作;承担油茶等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林 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 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湿地生物种质资 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重要国际活 动和履约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承办涉及 港澳台林业和湿地事务;组织、指导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 负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负责全市 木盆花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资源林政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 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 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 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 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以及 山区综合开发工作。提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拟订 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行业执法监督,协调行政 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相关工作; 承办林业行业许可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 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 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合理调整林业 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 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培养和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实施林业品牌战略; 加强林业生产的宏观管理;负责林业产值统计工作;监督实施林业产 业技术标准,加大对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指导林下经济发展;组 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林业要素市场、维护经营林业产业者合法权益; 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林业行业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放 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 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 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 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 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各类直接管理的风景名胜、地 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 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协 调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 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 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 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协调、督促全市野生动物的 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 工作; 二、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 2019 年 12 月(预算编制时间) ,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137 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 91 人,离退休人员 46 人;遗属 9 人。 三、部门收支整体情况 2020 年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我单位 2020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 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 21、22、23、24 表 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 市财政拨入的项目工作经费。 2020 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 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 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四、2020 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0 年单位预算收入 1366.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24.27 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 35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 收入 138 万元,其他收入 54.6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52.2 万元,主 要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0 年单位预算支出 1366.87 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 926.87 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 830.47 万元,其 中基本工资 364.51 万元,津贴 110.19 万元,奖金 14.46 万元,绩效工资 123.66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147.95 万元,住房公积金 69.7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91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 万元。 项目支出 440 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30 万元,主要 用于病虫害防治和非税收入征收;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 220 万元, 主要用于植被恢复费;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 4 万元,主要用于森林 资源调查;动植物保护项目支出 8 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和冬 候鸟保护;林区公共项目支出 178 万元,主要用于龙虎山林场改革。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130201 行政运行 691.61 万元;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195.56 万元; 221020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9.7 万元;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220 万元;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4 万元;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8 万元; 2130226 林区公共支出 178 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 830.47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91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 万元; 项目支出 440 万元; 2020 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 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1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9 万元,下降 9%。(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 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6.8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同比上年增加 2.97 万元,增加原因公务车维修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2 辆,价值 58.53 万元;房 屋建筑物 5 套,价值 127.43 万元,电脑 117 台,价值 65.37 万元;其他通用设备 249 台(套),价值 142.29 万元,办公桌椅等家具 764 件,价值 48.08 万元;资产 总价值 441.70 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 1366.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26.87 万元,项目支出 440 万元。 非税收入征收成本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26 万元,完成目标, 达到成效。 病虫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4 万元,完成目标,达到成 效。 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220 万元,完成目标,达到 成效。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4 万元,完成目标, 达到成效。 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8 万元,完成目标,达到成 效。 龙虎山林场改革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178 万元,完成目标, 达到成效。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 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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