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区住建局岗位设置方案.doc
海建字[2019]124 号 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 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 化,根据海勃湾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勃 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和 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 制度化。调动单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局各 项事务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设置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科学设岗、择优聘任原则。 3、注重能力、岗尽其用原则。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必须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 员。 3、身体健康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 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 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根据《海勃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 意见》,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在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 14%:40%:46%,初级岗位按岗位 全员聘用。 现根据岗位设置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计划设置岗位如 下: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 12 人,按照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比例计算,副高级岗位比例为 14%,可设置副高岗 位 2 个, 聘用副高级职称人员 2 名, 拟聘为副高级岗位六级 1 人和七级 1 人。中级岗位比例为 40%,可设置中级岗位 5 个, 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5 名,拟聘为中级岗位八级 2 人,九级 2 人和十级 1 人。初级岗位按照全员聘用,初级岗位 5 个,聘 用初级职称人员 5 名,拟聘为初级岗位十一级 3 人和十二级 2 人。 四、聘用岗位及岗位职责 拟聘用副高级工程师 2 名,中级工程师 5 人,助理工程 师 5 名。要求拟受聘人员具有相应的职称,副高级工程师须 有至少八年工程相关工作经验,中级工程师有至少五年工程 相关工作经验,助理工程师须有至少两年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主要负责海勃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东 雄同志任组长,何玉峰同志任副组长,张凤霞同志任组员。 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六、监督措施及岗位考核 (一)对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 核。各岗位聘用人员每个聘期一般不少于 5 年。考核办法及 内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聘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 组织评价与业内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办法,全面考核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 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 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 等次。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 核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限期改进;聘期考核定 为不合格等次或者连续两年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予低聘 或解聘,同时收回岗位。聘期考核定为合格等次并需要继续 聘用的,按岗位设置方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核准。 (三)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因事业发展、单位 调整或人员变动等岗位设置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出调 整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调整或撤销。 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