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说明.docx
2019年度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及时掌握分析本县交通安全状况,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交通安全方面 的重要信息,提出相关对策,向相关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三)负责本县交通秩序管理,及时疏导交通,预防交通堵塞。 (四)及时快速准确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和确保财产安全,处理道 路交通事故和路外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五)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开展交通 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六)对进出本县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七)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 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八)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及驾驶员办证、年审工作。 (九)负责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及车辆落户、办证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绥宁县公安局主管全县道路 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正 科级机构。交通警察大队组成部门包括:6个内设机构(综合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 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学生用车管理中队、车辆管理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和3个直 属(二级)机构(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现有编制25名,年末在职人员 31人,退休人员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 构成包括: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数据为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 1230.38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减少-301.65 万元,减少 了-19.69%,主要是因为预算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25万元,占99.58%;上级 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 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1万元,占0.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37万元,占70.60%;项目支出 341.59万元,占29.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 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5.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3.17万元, 减少了-19.83%,主要是因为预算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8年相比, 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6.26万元,减少了-20.38%,主要是因为预算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99.28万元,占17.22%;公共安全支出(类)927.14万元,占80.12%;社会保障和就 业支出(类)9.87万元,占0.85%;节能环保支出(类)17.80万元,占1.54%;农林 水支出(类)2.06万元,占0.18%;交通运输支出(类)1.00万元,占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1.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57.1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83.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 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9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9.17万元,支出决算为80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1%,决 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 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41万元,占基本支 出的68.8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120.70万元、津贴补贴111.40万元、 奖金121.32万元、伙食补助费25.88万元、 绩效工资3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38.4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7万元、住房公积金50.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77万元、 退休费1.74万元、抚恤金0.20万元、生活补助1.20万元、奖励金1.15万元、其他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公用经费25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6%,主要包括办 公费16.10万元、印刷费4.66万元、水费1.71万元、电 费12.62万元、邮电费2.11万 元、差旅费27.66万元、维修(护)费27.81万元、培训费0.97万元、公务接待费4.47 万元、劳务费8.51万元、委托业务费51.53万元、工会经费8.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3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万元、办公 设备购置13.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43万元,完成预 算的82.0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 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5.8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凭公涵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客 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86万元,减少-39.0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凭公涵接待,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6万元,完 成预算的85.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与上年 相比减少-4.84万元,减少-8.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占 7.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 算52.96万元,占92.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 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2个、来宾551人次, 主要是业务联系及交叉执法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2.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费 19.38 万元,本单位新购公务执法用车 1 辆(清障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58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8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 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相关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 评价报告等进行公开,具体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54.1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57.52 万元, 增长 29.25%。主要原因是:交通执法力度加大业务量增加,委托业务费、维修(护) 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均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 567.32 万元。其中:办公费 16.10 万元、印 刷费 9.42 万元、水费 1.71 万元、电费 12.62 万元、邮电费 2.11 万元、差旅费 27.66 万元、维修(护)费 27.81 万元、培训费 0.97 万元(用于开展民警业务培训班,共 32 人)、公务接待费 4.47 万元、被装购置费 6.58 万元、劳务费 129.79 万元、委托业务费 210.6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58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7.29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37.2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19.38 万元。 2019 年一般性支出决算较 2018 年减少-63.04 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相关政策, 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3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9.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9.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 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19 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 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 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 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 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 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 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 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 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 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 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三公”经费是: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 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 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 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 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 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 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 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 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 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 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 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 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 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 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 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 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 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 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 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 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 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 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 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 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 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 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 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 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 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 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根据 《湖南省 人民政 府关于深 化预算 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 〔2015〕8 号)和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将本单位 2019 年度财政整体支出 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及时掌握分析本县交通安全状况,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交通安全方面 的重要信息,提出相关对策,向相关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3)负责本县交通秩序管理,及时疏导交通,预防交通堵塞。 (4)及时快速准确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和确保财产安全,处理道 路交通事故和路外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5)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开展交通 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6)对进出本县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7)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 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8)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及驾驶员办证、年审工作。 (9)负责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及车辆落户、办证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绥宁县公安局主管全县 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正科级机构。交警队组成部门包括:6个内设机构(综合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交 通事故处理中队、学生用车管理中队、车辆管理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和3个直属 (二级)机构(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现有编制25名,年末在职人员31 人,退休人员6人。 3、资金支出管理: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 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年度重点工作为:大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常态化、推进 “放管服”工作落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2019年预算总收入631.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545.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6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631.94万元,2019 年预算支出63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94万元,项目支出 138万元。收支平衡。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57.15万元,财政 拨款支出1157.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96.26万元,减少了 20.38%。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96.26万元,减少了20.38%。项目支出341.5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制定了工程开支、专项开支、培训及会议开支、 差旅开支、公务租用车开支、日常办公开支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 安排会审时间,集中报账;制定了报账流程,严格按报账流程进行票据收集和审核。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 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9 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 631.94 万元,上年指标结转 0 万元,本年收 回及核减指标 0 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 1155.06 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 1161.96 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6.9 万元。 2019 年决算基本支出 820.3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53.42 万元、商品和服 务支出 254.1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2.79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 基本支出差异 188.4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 64.2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差异 63.4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 60.73 万元, 其原因是劳务费、专用材料费、 培训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 于协警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2019 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 138 万元,年中追加 134 万元(占年初预算批 复的 0%),上年指标结转 0 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 0 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 341.59 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 341.59 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 0 万元。2019 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2019 年决算项目支出为 341.5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73.48 万元,商品和 服务支出 68.11 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 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 7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 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 62 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 57.4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4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52.96 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增加)-7.7 万元,下降(上升) -11.82;较年初预算节约(增加)-12.57 万元,节约(增加)比为-17.95%,完成年 初预算的 82.04%。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公务接待费 年初预算 年末决算 金额差异 超支节约 数 数 比率 8 4.47 -3.53 -44.12% 0 0 0 33.58 -28.42 -45.84% 公务用车购置及 0 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 62 行维护费 公务车购置费 0 19.38 19.38 100% 合计 70 57.43 -12.57 -58.7%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 72 批次,551 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 72 批次,551 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 4.47 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超支)-3.53 万元,节 约 ( 超 支 ) -44.12%; 较 上 年 支 出 减 少 ( 增 加 ) -2.86 万 元 , 下 降 ( 上 升 ) 比 为 -39.0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 年单位实有车辆 18 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 保有量为 18 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9 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 33.58 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8.42 万元,节约 45.84%;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 1.86 万元,较上年平均每台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54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 年新增公务用车 1 辆,金额 19.38 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 0 万元,完成预 算 0%;较上年增加支出 19.38 万元。 (四)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019 年初批复预算的公用经费为 196.64 万元,全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为 254.16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 57.52 万元,增加占比 29.2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会议 培训费、工会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本单位年初制定了经 费支出预算,根据各部门的编制及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细化预算支出。在不同阶段,对 各项工作达标情况安排资金支出。在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项目资 金的有关具体目标,使项目支出更加有效。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完善财务制度, 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公”经费,规范管理促发展,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目标管理的期限内,整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自评工作 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大队领导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按照自评 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 积极整改,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 年,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全体交 通民警、辅警全面落实“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深化推 进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净化、农村安全守护、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五大 专项行动,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根据《部 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本单位自评得分 87 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主要绩效如下: (一)大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呈现新面貌。 今年来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农村道 路交通环境,大队积极与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协作,采取多项举措,重拳开 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先后开展了“冬春攻势”、“忠诚保大庆”等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农耕机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无证驾 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车辆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 月 21 日,大队组织三 十余名警力到武阳开展三轮车载客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三轮车违法载客行,对发现的 违法载客三轮车一律扣车,当天共扣留违法载客三轮车 26 台,极大地震慑了其他三 轮车驾驶人。今年来交通违法查处数再创新高,查获各类交通违法 5.6 万起,其中现 场交通违法 1.2 万余起,查扣报废机动车两千余台,查获酒驾 244 起,通过强力整治, 净化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和事故高发的问 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常态化。 今年来大队党组深刻吸取去年的两起校车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我县 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杜绝学生乘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安全培训常态化。今年开学后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四次安全教育培训,联合教育、 乡镇、校车公司等部门开展了四次安全防护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及防护技能。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校车安全技术检测常态化。今年来大队严格督促相关部门、企业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两家校车公司每学期安排安全员对每台校车至少两次以上的安全 技术检测,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车辆上线检测时大队民警必须到场监督,对不符合 标准、存在隐患的车辆要求立即维修,符合要求后才能参与运行。今年县万佛校车公 司在日常检查中先后发现两台校车钢板断裂,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校车安 全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组织业务熟练的民警深入学校、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们的交 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校车运营的县、乡道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牌 40 余块, 在各学校门前及省道上设立了《校车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宣传标牌 22 块。联合校车 办对校车停靠点进行了规范,对部分停靠点施画了停车网格线,安装了停车指示牌。 四是校车违法整治常态化。今年大队制定了《校车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校车整治 领导小组,抽调精干民警组成校车专项整治小分队,每学期组织两次以上的校车违法 专项整治,对每辆校车检查不少于两次。要求各一线中队对辖区校车每季度至少进行 一至两次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校车的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黑校车”等违法行为。 今年来共查获 3 台准驾不符校车,校车超员违法 2 起,查扣黑校车 7 台,查获农村客 运车辆运送学生超员 8 起,行政拘留 3 人。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全县校车运行秩序 明显好转,超员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非法运送学生车辆得到严厉打击,涉及校车违法 行为明显减少。校车安全管理面貌的改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其他县市多次来我 县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调研。 (三)改进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放管服”工作落实。 今年来大队针对警调不高,厉行以警调促民调,以优质赢满意,突出抓住接处警、 回访调查、整改落实三大环节,从制度上防止了出警不及时或不出警、处警不公平公 正以及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实现了警调民调工作的同步跃升;从提升事故处理效能入 手,结合实际推行了警保联动,推行调解联动的“四联动”事故调处机制,进一步减 少了事故矛盾;从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入手,严格落实“政治建警”铁规,切实强化 对执法办案环节的全程监督,有效遏制了不依程序办案或乱作为的发生;从改善警务 装备入手,为所有民警配发了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为一线中队新配了照相机、摄 像机,增配了 7 台酒精检测仪,10 台酒精快速排查仪,为城区中队配置了 4 台巡逻摩 托车,1 台拖车,民警的实战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从改善服务环境入手, 在“放管服”改革中投入一百二十余万元对大队办事大厅软硬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 新建了科目一考场,对车管所、处罚中心添置了服务设施,减化了办事流程,实现了 微信、支付宝缴费,开通了外地驾驶证年审、换证,车辆异地年检业务,极大地方便 了广大群众,等提高了服务效能。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创造良好交通氛围。 今年来大队以开展“七进”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民警进学校、企业、社区、农 村,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努力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促进文明交 通良好风尚形成。10 月 21 日晚,大队宣传民警来到绿洲广场电影放映点,与到场的 近百名观众进行了一次精彩的安全交流和互动。民警与大家共同观看了《农村交通事 故警示片》,通过片中一个个血肉模糊的惊险事故镜头,让大家感受到交通事故给世 人带来的惨烈后果和无比伤痛。观影完毕后,宣传民警与观众进行了一场互动式的安 全知识宣讲。民警在现场通过列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血的教训告诫大家时时刻刻 注意交通安全,重点宣传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行车和保养常识,及超员超载、超速行 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群 众安全意识。大队还印制了五万余份精美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广大群众。 今年来大队组织进学校上安全课 36 场,组织重点驾驶人培训 11 场,深入全县 60 多 个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我县群众的道路 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交通文明参与度显著提高,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 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单位内部预算细化执行不到位,财务要求各组室要将项目与资 金进行匹配,各组室不能细化并有效执行; (二)资产核算:对资产只重视购置和使用效果,日常管理不完善,没有将资产 的使用及保管很好地落实到人;对资产缺乏定期清查盘点;干部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责 任意识不够; (三)内部管理 :内控意识薄弱,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不够,固定编制与专 业属性制约,没有配备专职会计,财务会计工作较为薄弱;国有资产管理重购轻管; (四)经费保障 :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每年都有超支,经费预算 的有限增长不能满足职能行使的实际需要,且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执行难以到位。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财务要将经费预算与各组室的工作有效衔接,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与 各部门签订责任书,严格按内控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 全过程。 (二)对资产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高管理人员的国有资产意识,加强日 常管理,完善资产管理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 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闲置、报废资产。 (三)严格设置关键岗位,特别是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控制,强化内部控制意 识,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责任与风险。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行经费包干,降低运行成本。 附表: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 年决算公开表

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