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应急管理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doc
濮阳县应急管理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有效实施政务公开,改进和规范县应急管理局重大 新闻的发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情权,接受 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指定,代表县应急管理局向新闻媒体和 社会发布新闻。局规划训练和预案管理股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助 理。 根据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可以发布重要新闻;受新闻发言 人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领导或相关业务股室(大 队)负责人可以发布有关新闻。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以本局名义发布新闻的,由局规划训练和预案管理股 统筹并具体承办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发布内容根据职 责分工由相关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提供。 (二)相关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的职责:对涉及本股室(大 队)业务范围的社会舆情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回应 意见;对突发性安全生产舆论,及时准确提出对外发布的权威信 息;在统一组织安排下参加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县应急管理局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 1 — (二)涉及县应急管理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 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四)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撰写、发布新闻通稿。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会议。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组织管理 新闻发布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局党委统一领导新闻发 布工作。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局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的意见办理;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 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根据局领导班子 集体研究的意见,由局新闻发言人予以发布。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材料准备与审批程序 (一)材料准备。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持词、发布词、 答问参考和新闻通稿。由主题涉及部门准备发布会发布词、新闻 通稿与答问参考,由新闻发言人助理起草发布会主持词。 (二)材料审批。相关业务股室(大队)准备的发布材料在 发布会前 3 个工作日汇总给规划训练和预案管理科。规划训练和 预案管理科汇总整理后提前 2 个工作日报局新闻发言人审定。重 大、敏感性选题材料需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必要时可提前召开由 — 2 — 相关人员参加的发布预备会,讨论发布内容,研判社会舆情,统 一发布口径。 第七条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界 定的“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故灾难事件”,亦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 可能造成部门或单位形象、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需要采取应急处 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业务股室(大队)应第一时间报告新 闻发言人,提供基本情况和素材,共同商议新闻发布方案。对新 闻媒体的发布的信息,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特殊情况,可委 托发布有关情况。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一)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未 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社团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提前透 露有关新闻信息。对涉及我县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内容必须真 实可靠,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事项,一律不予 发布,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当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要 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做 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及时发布新闻。 (三)新闻发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规划训练和预案管理股负 — 3 — 责,包括协调各股室办理新闻发布会申报事宜、筹备新闻发布会、 邀请相关新闻单位记者,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 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映,管理新闻发布档案等。 (四)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及协助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 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国 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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