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司法局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的公示.docx
界首市司法局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的 公示 根据《界首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界 界政办秘〔2020〕30 号)的部署,经相关业务股室研讨,现对 界首市司法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具体 如下: 序 号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 称 1 基层法律 当地报纸刊 《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 登的丢失法 服务工作者 者执业证 律服务工作 管理办法》 遗失、损 者执业证的 (司法部令 坏补(换) 启事复印件 138 号)第十 发 七条 设定依据 开具单 位 核查方式 当地报 刊 部门核查 2 《基层法律 基 层 法 律 市级以上报 服 务 所 管 理 市级以 服 务 所 注 纸上刊登的 办法》(司法 部门核查 上报刊 销 清算公告 部令第 137 号) 第十二条 附件:界首市司法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文本 附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损坏补 (换)发 证明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的,提 供当地报纸刊登的丢失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启事复印件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姓名(或单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受理单位 名称: 联系方式(政务窗口电话): 二、受理单位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的,提供当地报纸刊登的 丢失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启事复印件 (二)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三)设定证明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138 号)第 十七条 (四)证明的内容 证明遗失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 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或审 批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 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 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撤回已经办理的事项。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并理解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说明:当受理机构与审批机构不一致时,本告知承诺书 由审批机构授权受理机构代为签章,并代为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