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研究生三助网申流程.doc
研究生三助网申、定岗的注意事项及具体流程 一、联系方式、管理办法 学院三助管理员:学院办公室刘老师,主楼 330,027-67883051; 学校三助管理员:研工部张老师,研究生院 109,027-67883870。 学院“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首先,上一学期不参加三助考核、三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研究生, 在新学期无法在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里提交三助申请。 2、“助管”岗位要先去用人单位进行简历审阅、面谈商议并确定录用后, 再在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里申请,才会被成功录用。不经用人单位面试而自行申 请“助管”岗位是不会被审核通过的。 3、“助教”岗位是按照“教师人数:助教名额”为“2:1”由学校进行分配 的,各系根据教学任务分配有限的“助教”资源,有“助教”名额的导师会联系 自己的研究生进行网申。不经导师通知安排而自行申请“助教”岗位时不会被审 核通过的。 4、“助研”岗位是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费卡里划拨每月钱额,各研究生 需要跟项目负责人进行助研工资的确认(每月每人卡里划拨的助研津贴上限不超 过 2000 元/月),同时提醒项目负责人在教师个人信息系统里填写项目经费卡, 进行审核通过,选定“按月发放”或是“自动发放”。不经项目负责人网审通过 的“助研”词条不会出现在学院三助管理员的后台,无法进行提交,导致“助研” 申请失败。 三、具体流程 1、三助网申。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在“研工”菜单栏下选择 “助管/助教/助研”的申请。 2、申请信息保存,导出纸质档申请表。 研究生填写“助管/助教”申请后,点击“保存”,最后“导出”纸质申请 表。 研究生填写完“助研”申请后,提醒项目负责人在教师个人信息系统里填写 项目经费卡,进行审核通过,选定“按月发放”或是“自动发放”。完成这一系 列流程后,最后研究生在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里“导出”助研纸质申请表。 3、纸质档申请表签署意见 研究生申请资源学院院内的助管岗位、申请助教、申请资源学院老师的项目 助研,申请表签完意见后,将表格交至学院三助管理员刘老师处,主楼 330 研究 生申请校内其他非资源学院的助管岗位、非资源学院老师的项目助研申请表签完 意见后,将表格自行交至对方单位的三助管理员处。 此栏为研究生本人 所在学院的三助管 理员签名处,资源 学院为刘老师 四、注意事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第十条 助研岗 位津贴由导师筹措,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博士生应聘到助研岗位,津 贴不低于 300 元/月,硕士生应聘到助研岗位津贴不低于 200 元/月,但每月助研 津贴上限原则上不超过 2000 元/月,超过此上限者由聘人单位(导师)按劳务费 从其它途径另行支付给学生。助研人员一经聘用,助研津贴需按月等额发放。助 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如工作量不足,亦可酌情按实际 工作量发放该月津贴。不能满足全日制博士生参加助研的导师在下一年度招生计 划中将限制博士生招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每名 研究生在同一时间只能受聘一个助管或助教岗位,但亦可同时受聘一个助研岗位, 在人员聘任上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研究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考核 合格者可以续聘。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设岗导师或课程主讲教师、 用人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出终止该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的建议,经设岗单位领 导审核同意后,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 应聘上岗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