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24号).doc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 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19]124 号 省内各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 2019—2021 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 知》(教高函〔2019〕14 号)4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19 年度基础学科 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3 号)(以下简称《通 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19 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 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二、建设类别 按照《通知》的要求,2019 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范围是数 学、物理学(含理论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 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 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 17 个类别。 三、申报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每个省份可推荐的高校数不超过 3 所,其中,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 2 个;其他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 不得超过 1 个。 四、申报条件 各校申报的基地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条件。 五、申报材料 2019 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符合条件的高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拔尖计划 2.0 总体工作方案。申报高校可参照基地遴选指标,从计划实施 的目标定位、前期工作基础、育人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人才 培养的举措。 2.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工作方案。申报高校可按本校实际,提交分专 业(或交叉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详见《通知》)。 3.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数据采集表(详见《通知》)。 请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填报材料,并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正式行文至 省教育厅,并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2 份)和电子版(U 盘)。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 张越 联系电话:024-86610566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 号,邮编:110032。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19 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 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