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项目的通知.doc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 1 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文件 人留专字[2016]13 号 关于征集 2016 年海内外高端人才 创新创业成果展项目的通知 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成员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为“东博会”)是由中国和东 盟 10 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区政府 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截止 2015 年已累计 举办十二届。第十三届东盟博览会拟于 2016 年 9 月在广西 南宁举行。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支持广 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成果面向东盟及全球开展合作及交易,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将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14 日东 博会期间结合“汇商聚智·携手圆梦—共建 21 世纪海上丝 绸之路”活动,举办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简称 “海创展”)。现通过各联盟成员单位发动征集参展创新创业 成果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东博会“海创展”由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留学人员 回国服务联盟、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广西区党 委组织部、广西区人社厅等单位联合主办,北京智汇邦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千人计划”网运营支撑单位)协办。 二、活动内容 东博会“海创展”以“成果转化、开展交易”为宗旨, 通过组织成果展示、开展项目合作对接等活动,全面宣传和 展示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成果,并依托东博会的国际 经贸资源(东盟国家各商会、东盟国家重点企业、全国主要 商会、全国重点企业等),促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 成果面向东盟及全球开展合作及交易,助力海内外高端人才 的创新创业发展,打造国家级的创新创业成果的合作交易平 台。近几届东博会参展企业均超过 2000 家,参会客商超过 5 万人,国内合作签约达 900 亿元以上,国际合作项目签约额 达 90 亿美元以上。 三、活动亮点 (一)“海创展”力求实效,对于参与项目将提前将项目 信息及需求依托东博会国际经贸资源进行提前对接,促进在 东博会形成合作交易。 (二)历界东博会均有国家领导人出席,本届东博会“海 创展”拟邀请东盟各国政要、国家各部委领导、东盟各国的 商会、全国主要商会、全国重点企业、国家“千人计划”专 家、海内外精英、知名投资机构等相关高层参加,聚集全球 高端商业资源及人脉,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提供最丰富的合 作交易资源支持。 (三)“海创展”设创新展示产品展示、项目合作对接活 动两个版块。创新产品展示主要展示具有市场潜力的创新成 果(技术、服务、创意等);项目合作对接活动主要是遴选 一批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高新产品,通过现场路演、新品发 布、多媒体展示,与东盟各国商会/企业、国内外商会/企业、 知名投资人等进行互动对接,促进形成合作交易。 四、项目征集 (一)基本条件 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项目所有人或主要研发人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已回 国或在国外均可); 3、项目符合东盟国家的主要需求及产业发展方向、国内 外的产业发展方向(涵盖:电子信息、机器人、智能制造、 能源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跨境电商、海洋开发、新 材料等领域); 4、项目便于展览展示,呈现方式有新创意,具有较好的 观赏性和互动性。 (二)发动征集 请各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将征集通知转发到相关企业及留 学人员,发动相关企业或留学人员填写《2016 年海内外高端 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项目征集信息表》。请于 7 月 30 日前完 成申报工作。 (三)其他事项 服务联盟将组织专家对报名项目进行筛选,正式下发邀 请通知书邀请参加“海创展” 。 “海创展”务求实效,坚持公 益性,不向参展单位或个人收取展览费。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秘书处 2016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