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审表【2021】19号关于《巴彦淖尔市乾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公中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五环审表﹝2021﹞19 号 签发人: 王明亮 关于《巴彦淖尔市乾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中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巴彦淖尔市乾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巴彦淖尔市乾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公中镇 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五原县新公中镇。项目主要建设 1 台 15t/h 和 1 台 25t/h 燃煤热水锅炉(1 用 1 备),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19.5km;供热主管管径为 DN159 的长度为 10000m;DN271 的长 度 9500m,建成后形成集中供热面积 55000m2。新建全封闭煤棚 1 座,占地面积 1700m2 。项目总投资 16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2.5 万元。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按照《报 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 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 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配套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所排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 排放标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1.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锅炉废气、燃料煤 堆场及装卸扬尘。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40m 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排放标准限值;燃料煤堆场及装卸扬尘通过采 取储煤场全封闭,并安装喷淋装置洒水抑尘;输煤皮带采取全封 闭运煤皮带,转载点设置喷淋装置洒水抑尘;项目锅炉灰渣库设 置在全封闭储煤库中,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锅炉排污 水+软化浓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全部用于煤堆及锅炉 灰渣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镇区 吸污车抽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理。 - 2 - 3.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运输车辆及泵 类等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选型、基础减振、在高噪声 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车辆噪声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功能区标准。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锅炉 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及废树脂。锅炉灰渣、除尘 灰、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到灰渣库内,定期外售给建材公司。废树 脂、生活垃圾委托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 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我局委托环 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2021 年 5 月 8 日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 3 - 2021 年 5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