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赫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第一部分 赫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系正科级行政机关,下辖 2 个行政村、3 个资管委、13 个社区,辖区面积 27.8 平方公 里,总人口 73692 人。赫山街道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 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促进经济 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和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 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 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加强 街道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做 好税收协控联管和私房税收征管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街道办事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 此,纳入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街道办事处 本级。 (一)机构设置情况 赫山街道办事处隶属赫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机关 工作机构设置为“四办一所”,即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 劳动保障办、计生办、财政所,下属 5 个二级事业站所,即 计生服务站、社区指导站、农技站、水管站、动物防疫站。 (二)人员编制情况 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赫山街道办事处共有行政编 制 44 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 3 人,事业编制 35 人。 第二部分 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2090.6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 213 万元,增长 11.34%;支出总计 1624.3 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53.3 万元,下降 13.49%。主要原因: 有 466.3 万元在 2018 年初支付。 二、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 209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90.6 万元,占 100%。 三、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162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73.3 万元,占 96.86%;项目支出 51 万元,占 3.14%。 四、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090.6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 213 万元,增长 11.3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624.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53.3 万元,下降 13.49%。主要原 因:有 466.3 万元在 2018 年初支付。 五、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573.3 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 236.7 万元,下降 13.08%。主要原因:有 466.3 万元在 2018 年初支付。 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51.3 万元,占 54.11%;文化体育与 传媒支出 57 万元,占 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1.7 万元,占 10.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6.9 万元,占 1.7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45.5 万元,占 15.6%;资源勘 探信息支出 6 万元,占 0.38%;农林水支出 179 万元,占 11.38%;住房保障支出 45.9 万元,占 2.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51.3 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 管理事务和财政事务。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7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 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1.7 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 理、死亡抚恤。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6.9 万元,主要用于计划 生育事务支出。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45.5 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 管理。 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6 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 7、农林水支出 179 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开支。 8、住房保障支出 45.9 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住房公积金 缴纳。 六、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22.2 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20.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社保、职业年金、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 费支出 60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 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七、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 16.6 万元,减少 24.56%;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5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6.6 万元,减 少 24.56%。主要原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 少 9.6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 14 万元,占 27.45%;其他支出 37 万元, 占 72.5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 14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2、其他支出 37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支出。 八、关于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6.9 万元, 6 支出决算为 2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其中:公务接待 费支出决算为 2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7 年度“三 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各项经费管理,合理安排经 费,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6.9 万元, 其中:食堂误餐及工作餐支出决算为 26.9 万元,占 100%。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 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标准核定工作餐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预算收入为 2100 万元,决算收入为 2090.6 万 元,减少 9.4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 年预算支出 为 2100 万元,决算支出为 1624.3 万元,减少 475.7 万元, 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37 万元,较上年 减少 15 万元,减少 4.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 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 出 0 万元。 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赫山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 现象。我单位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 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 8 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9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10